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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柯某的矫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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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柯某,男,2000年生,海南省临高县人,初中文化程度。2019年因故意伤害、抢劫罪被判处7年8个月,同年到海口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因故意报复、殴打他犯,被给予记过行政处罚,此后柯某仍不思悔改,继续抗拒改造,多次违反监规。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柯某父母离婚后,自小随父亲生活,爷爷瘫痪在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经济困难。其父亲忙于生计,平时很少与其交流,对其疏于管教。柯某与其同父异母姐姐与同父同母哥哥一同生活,因缺少父母关爱,产生了自卑心理。柯某与一女子同居,但未登记结婚,被捕前育有一女。

2.社会经历:柯某初中一年级便辍学,经常与无业人员交往,长期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喜欢在社会上好勇斗狠以弥补内心的自卑,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心理因素:柯某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安全感,心理承受能力差,内心极度自卑和脆弱,遇事容易情绪激动、失去理智。服刑后,柯某因刑期长,缺乏改造信心,心理压力大。

(二)入监改造表现

柯某服刑期间身份意识淡薄,多次违反监规纪律,面对民警批评教育时态度恶劣,并顶撞民警。柯某因殴打他犯受到记过处罚后,仍无视监规,消极劳动,继续对抗管理教育。2020年12月,柯某在生产车间再次殴打他人,在犯群中造成较坏影响。

(三)心理测试结果和心理行为表现

1.卡特尔16种个性测试报告显示恃强性(8分)、敏感性(8分)、怀疑性(9分)、忧虑性(9分)等因素高分;据测试可知柯某改造压力很大,性格内向偏激,敏感多疑,缺乏安全感,脾气暴躁,自卑感强烈。                 

2.SCL-90症状清单结果显示:总分192分,阳性指数63。其中,柯某在躯体化、人际关系、抑郁、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和其他因子有轻度症状,在强迫症状、焦虑、敌对因子有中度症状。通过分析可以得出柯某不适应监狱改造环境,个性易怒偏激,易焦虑,行为上表现为情绪起伏不定,人际关系差,控制能力差。

(四)预期目标:

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减轻柯某的心理压力,转变不合理认知,树立改造信心,由被动改造转变为主动改造。

(五)矫治方案实施情况

1.第一阶段:坚持宽严相济

鉴于柯某有暴力易怒倾向,由于多重因素导致情绪不稳定,监区强化柯某所在互监组组员的互监意识,随时收集柯某行为动态,“分包到人、监控到位”,杜绝罪犯一人独处。包组民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谈话教育,及时做好谈话记录,分析谈话内容。在谈话中将话题引向其成长经历及入监服刑前的生活,使用共情技术,引起其谈话兴致,提取谈话内容中的反馈信息,分析柯某情绪变化。民警对柯某改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积极面及时肯定表扬,再根据情况制定下一次矫治的目标。在劳动改造方面,监区为柯某安排合适的劳动任务,每当柯某完成任务时警官及时给予鼓励认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向强化,柯某参加劳动改造的积极性更高了。在改造生活当中,民警鼓励柯某参加监区组织的各种活动,增加人际交往的机会,让柯某体验到合作的意义、帮助他人的快乐。同时,综合考虑柯某家庭经济困难、爷爷奶奶年迈、父母离异等困难,为柯某申请了困难补助,解决实际问题。柯某对包组民警的关心表示感激,并愿意在心情低落的时候找包组民警倾诉。

2.第二阶段:综合运用三种方法

(1)爱好寻找法。积极寻找柯某的爱好和感兴趣的话题,投其所好,加强与柯某的交流并积极关注其情绪与认知变化,对柯某进行适当的正向引导与鼓励。民警运用监区图书室内藏书,将柯某感兴趣的书籍推荐给他阅读,并积极同柯犯交流书籍中的内容,通过书籍里积极向上的故事和人物进行案例教育,引发柯某深入思考。使其与自身存在问题进行比对,审视自己之前存在的不合理信念,树立正确认知,并结合自身改造情况树立阶段性的改造目标,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2)认知调整法。监区民警对柯某进行心理咨询,纠正不合理信念。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分析导致柯某抗拒改造的事件A,找出不合理的信念想法B并与之辩论替换,进而纠正违规抗改行为C。数次咨询得知,柯某入监服刑为事件A;不合理信念B是自己内心存在的自卑心理,认为自己本身比别人差,别的囚犯能做到的自己很难做到,监狱中也应该是秩序混乱的地方,违规抗改是常态;所以导致了违规抗改行为C。柯某自卑心理源自家庭条件较差,学历偏低,咨询师引导其认为绝大部分囚犯家庭条件都不好,学历普遍不高,横向比较下差距微小。对这些外在条件的认知偏差——以偏概全,导致自信缺失,咨询师进一步共情辩论,布置作业培养自信,使其认识到自身完全有能力做到监狱的各项要求。缓解该犯的自卑心理压力,让其看到生活的乐趣。最终柯某摒弃之前的不合理观念,构建积极、乐观的改造态度。

(3)集体互助法。同一个监舍就是一个集体,一个家庭。民警指定监舍里面一两个性格成熟、处事沉稳的罪犯,让其多去接触柯某,潜移默化的让柯某与他犯在相处和交往中学会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同时利用监舍狱友的关心让柯某找到关爱,不再感觉无依无靠,久而久之就能够把柯犯心中的愁闷情绪转移到其它地方,释怀心中的不良情绪,从而达到心理疏导的目的。

3.第三阶段:开展家访帮教

开展家访工作。为安抚柯某的改造情绪,改变柯某的不合理信念,矫治小组于2021年9月连同教育改造科民警一同到柯某家开展家访工作,监区民警将柯某在狱内的生活、改造情况向家人介绍,消除家人心中疑虑;并将柯某父亲、女友对其殷切改造期望和孩子的情况录制成视频资料。

家访后,民警将视频资料刻录成光盘给柯某观看。柯某观看后感动得热泪盈眶,内心中为自己的错误想法以及自己在狱内的消极改造而感到羞愧,明白了只有自己努力改造,才能让“家庭”这个大后方永远稳固。柯某对民警及同犯感慨道:“我之前违反监规,年轻、不懂事。监区、管教民警为我做了这么多,今后我再不好好改造,就没脸面对自己的亲人和孩子,更没脸面对帮助过我的警官们!”

4.第四阶段:增强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

加强传统美德教育,根据柯某文化程度偏低、易冲动等特点,包组民警向其讲述了多个案例故事,“周处改过”“岳母刺字”等都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柯某脱离教育已久,从一开始的抵触心理,到逐渐学习领悟做人道理的转变过程,都被民警看在眼里。不再让家人为自己担心,自己要努力改造,以后要孝顺家人,照顾妻女等在普通犯人看来极其平常的道理,经过一节一节的补课,柯某终于有了自立自强的影子。

加强法治教育。监区民警除了在教育日讲解《刑法》《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之外,还针对柯某的特殊情况向柯某讲解了《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柯某对法律的概念、法的作用和法律责任强化理解。教育柯某在日常改造生活中注意遵守监规纪律,让其明白只有改变冲动的性格,遵规守纪、矫正恶习,才能重新走向社会、重新做人的道理。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前几阶段的努力,在改造方面,柯某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信心,能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上课期间认真学习,连续数月超额完成劳动任务,改造表现良好。再次的心理测试显示,柯某的转化还是比较成功的,多项指标都有明显的下降和减轻,整体达到预期目标。

刑期较长的罪犯因违反监规受到行政处罚,减刑受到影响,往往会失去改造信心,破罐子破摔。处理此类问题首先要在行为上稳定罪犯,做好互监包夹,让其无可乘之机。然后再针对心理压力根源进行专业疏导,强化社会支持系统,解开罪犯心结才是稳定罪犯改造的根本。最后再结合个别教育和个案的特点爱好,投其所好,让其在改造中找到乐趣从而转移服刑的注意力,增强改造信心。柯犯性格冲动,存在焦虑和暴躁症,需要多次的心理咨询干预才能起到效果,对于此类转化不能急于求成,要耐心发掘服刑人员的闪光点并且加以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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