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汪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汪某,男,1994年4月出生,山西忻州人,初中文化。2015年9月因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3个月。2015年12月入监,目前在上海市青浦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评估
(1)成长经历。汪某三岁时父母离异,他归父亲抚养,但其父对他几乎不予过问,他只能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对他的照顾仅限于基本的生活,缺乏情感关怀。汪某自述在成长中经常受到他人的欺凌,且很多的痛苦回忆都是来自亲人,如他的叔叔等。其父对他的关怀很少,且由于游手好闲被村里人看不起,连同汪某也受同样的歧视。上学后成绩也不是很好,初中读了一年后,汪某就选择了辍学。
(2)社会经历。辍学后,汪父对他的管教也越来越弱,汪某开始了独立生活。童年的经历让他无法适应独立的生活,一直处于被人欺负的困境,让他内心充满了不安全感,汪某尝试更换生活环境,20岁时来上海打工。
(3)性格因素。汪某属于性格内向的个体,孤僻,喜欢独处,不喜欢与人接触,遇事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对于他人的评论比较敏感,群体性不强。
2、入监改造表现评估
入监初期,汪某就表现出适应不良的状态,虽然平时言语不多,但是内心很在意别人的评价,经常因他犯的言行出现消极的情绪体验。对于负面情绪汪某不知道应该如何管理,只能一直闷在心里,就像个压抑久了的火山,随时可能爆发。在他犯的眼中,汪某行为举止有些怪异,尤其是眼神不是很友好,眼神中经常带着敌意,这加剧了他的人际冲突,使得在服刑改造初期有多次的违纪,且有很多危的行为。
3、心理行为表现评估
艾森克人格测试(EPQ)显示:汪某好独身,不关心他人。可能是残忍的,不人道的。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敌意,即使是对亲友也如此,喜欢一些古怪的不寻常的事。不惧安危,喜欢恶作剧。表现为典型的内向性格特征,思考问题严谨。做事情计划性强,考虑问题瞻前顾后,言语较少;对他人的话非常敏感,行为孤僻,踏实可靠。表现为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情绪激发后很难在短时间内平静下来,极易焦虑、紧张、发脾气,由于强烈的情绪反应而影响与其他人的交往,容易与人发生冲突,睡眠不安,容易出现各种心身问题。
汪某防御方式问卷显示:对源于自己或源于环境和他人的压力、挫折,会使用不成熟的防御机制:如表现退缩、重新象小孩一样,盼望依靠“大人”,或把被潜抑的欲望和需要释放出来,直接对人对事进行攻击,或把自己的不幸、不顺投射向外,埋怨外界对他制造麻烦,或表现出胃肠道不适,头痛、乏力,或出现幻想等等。但使用频率较低,不至于对自我形象造成很大影响。
汪某危险性评估结果为高度,暴力和自杀呈现出高度等级。
汪某焦虑自评、抑郁自评测试结果:SAS为中度焦虑,SDS为中度抑郁。
结论:从评估结果来说,汪某从人格特征上来说,属于内向、不稳定的个性,在遇到刺激时,无法正确应对压力,短期内出现焦虑和抑郁的情绪体验,长期内容易出现暴力或自杀的行为表现。因此,从监管安全的角度来说,要重点防范暴力和自杀风险,矫治应着眼于汪某应对压力的方式。
4、管理矫正的难点
(1)认知因素。汪某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被固化在童年的阶段,成长的经历不断重复着过去痛苦的经历。汪某对任何人的接触都持悲观认知,即哪怕是善意的基础,汪某还会因为其他的情况而改变对他人的看法,最后眼中只看到他人的“坏”。
(2)心理因素。汪某内心始终处于矛盾的状态,十分纠结,在谈话中多次表达了对自己的讨厌,觉得自己太弱小了,所以才会招来别人的歧视;同时还害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出格的事情。
(3)性格因素。性格上的不善言辞,与人接触中眼神的怪异,使得汪某成为他人眼里的怪人,更因为社交缺陷让他更加的孤立,时刻带着心理防御去应对改造生活,时间越长压力越大。
6、管理矫正方案及其实施
根据汪某的人格特点和危险评估等级,尤其是其人际关系的冲突、内心的矛盾、存在暴力自杀风险的改造表现,将汪某纳入到归因认知方式矫正项目中,并根据日常表现进行个别心理咨询。通过归因方式矫正项目,调整认知方式,让汪某从更深层面上了解自己认知方式对日常改造影响,尤其是对于他犯行为的理解,利用不同归因方式带来不同的结果,让汪某练习新的社会交往模式,在矫正项目的团体训练中习得亲社会行为。此外,依托个别心理咨询,重点对成长中的问题进行退行,让汪某能认识到“过去”是如何影响现在的,正是过去的自我,从而能够让他学会用更多的可能性与角度来看待改造中的挫折。
第一阶段,通过个体心理咨询,梳理汪某的成长轨迹,并为后续的矫正项目建立关系纽带。
通过心理咨询,汪某对自我认知比较清晰:性格孤僻,有什么想法不愿意与别人说,但是长期积累容易产生冲动行为,如果长期受到别人语言攻击或欺负,就会产生极端念头。在外面时没有安全感,身上总带有匕首等防身物品。
在咨询中了解到汪某小时候经常受到家里其他亲属的欺负,曾经用刀具反击叔叔的欺辱;打工期间也有多次用匕首反击他人的情形。咨询师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概念化的解释——不安全感导致他必须要时刻注意外部的环境,并需要有物品来增强自己的能力,所以刀具就成为他的随身物品。对汪某来说,放下手中的刀容易,卸下心中的刀难,需要在矫正过程中不断提升他的安全感和自我控制感。
第二阶段,利用归因矫正项目,在团体训练中不断检验心中想法的真实性,逐渐卸下心中的防御。
在矫正项目中,汪某刚开始并没有适应团体的环境,还是延续着原有的行为模式,在个别交流中,他的“自述”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顾虑,觉得周围的人会看不起他,觉得他有问题,时刻有警惕的心理。团体中另外一个成员的表露促进了他的改变,对方内心的想法其实和汪某有些类似,在团体中他迈出了勇敢的一步,将心中的担心与团员们分享,得到了团员的积极的回应。正是这样的举动,让汪某觉察到自己并不是唯一的“怪人”,在后续的团体中,慢慢能将心中的想法表露出来,团员们的反馈也没有让他有太多的退缩,并为他提供了不同的思路。在矫治日记中,他认识到了他人的很多行为是有不同的解释;在面对问题时,可以直接一点,不要顾虑那么多。
汪某对归因矫正项目中归因现象解释与练习的参与度越来越高,能够将发生在改造中的问题在团体中分享,不再拘泥于自我视角,能够用他人视角来解释问题。
第三阶段,结合个体咨询与矫治项目,与监区共同努力,督促汪某不断改变,时长6个月。
与监区合力制定汪某的教育方案,主管民警重点关注汪某日常改造表现,评估中心每个月对汪某进行改造质量评估。发现,随着教育方案的开展,汪某在人际关系中有以下几个方面改变:人际沟通的主动性增强,汪某自述在监组的关系中,以往都是在回避、退缩,不愿意面对冲突,不知道如何去改变?但是经过教育和引导,他能够主动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意图,表达自己需求;认知观念有了变化,汪某以前认为强大的定义,就是不被人欺负,现在认识到这样强大是片面的,他以马云举例,马云肯定不是以拳头来显示自己的强大,而是通过理念、智慧等软实力来赢得别人的尊重。
6、管理矫正目标
(1)通过个别咨询的方式,理清汪某的成长轨迹,用积极的视角来看待成长史,用发展的角度认识自己。
(2)用归因的方式来矫正汪某不良认知,引导他能够改变解释的惯性,形成良好的认知模式,提高情绪的控制力。
(3)强化汪某对自我分析的重视,利用漫长的刑期,不断充实文化水平,养成不断学习的习惯,并从悔罪向善上反省自己的罪行。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将近一年的矫正,汪某在改造中表现越来越平稳,在人际关系方面,虽然依然会感觉到压力,控制情绪的能力有所提高。正如同犯的评价:在我们眼里,他变得越来越积极,之前在他脸上从来看不到笑容,现在偶尔能从他脸上看到笑容出现。汪某之前会用自虐的方式来缓解压力,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去表达需求和情绪,现在汪某会主动与民警交流想法,以及在电话中能够向父亲提出自己的需求,让父亲好好照顾爷爷。
矫正个案体会:改变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差异,对汪某来说,巨大的不安全感时刻笼罩他的身上,通过不断弱化不安全感,强化汪某的自我能力,此消彼长,改变悄然发生。
评估作为矫正的基础,评估越准确越全面,能够为我们之后的矫正提供更多帮助,确定有效的方向。在汪某身上,评估描述具体问题所在,根据问题寻找解决之道,让我们矫治更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