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收犯监狱HIV携带服刑人员李某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9年出生,辽宁人,小学文化程度,离异无子女,HIV携带者,父母先天残疾,家庭经济压力巨大。2019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20年移押至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服刑。入监后,李某因身患HIV等重疾,自感健康状况不理想,所以对改造悲观消极,时常不能控制自身情绪,不服民警管教,改造表现较差。鉴于其可能发生自伤、自残、自杀等风险,2020年12月,监区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父母皆有先天残疾。由于老来得子,且孩子健康活泼,所以李某父母对其十分溺爱,甚至将他当成女孩娇惯,这也是造成李某成年后性取向发生转变的重要原因之一。李某于14岁辍学务农,后参军离乡,退伍后曾在多家公司任职。在任职期间,李某受同事诱导,发生了同性性行为,最终患上了HIV。
(2)社会经历。李某父母均是文盲,对李某的教育缺乏重视,致使其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李某长期混迹于社会,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较多,久而久之养成不良生活习惯,道德底线不断降低。由于从小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长大,李某对金钱充满欲望,特别是在接触到社会中灰色致富的方法后,李某心中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思想迅速滋生蔓延。在感染HIV之初,李某由于对艾滋病防治缺乏正确认知,未及时进行治疗以控制病情,而是一味逃避现实放任病情发展,导致病情不断恶化,内心充满对死亡的恐惧,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与希望。在其后的治疗过程中,李某觉得周边的人向他投来的都是异样的眼神,极度自卑,加深了其对社会的失望,认为自己已被社会所抛弃。就是在这样一种叠加了对生命、对生活、对社会的深度失望感的驱使下,李某“为了自救”通过以贩卖毒品的方式“赚钱养病”,最终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2、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李某虽能够认罪认罚,但对于自身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他认为,自己贩毒的动机是为了“看病救命”,不是为了消费享乐,因此犯罪危害不大。李某称其在实施犯罪时已做好心理准备,若是不能挣到钱,与其忍受病痛折磨,不如早早自杀。李某被刑拘后接受了专业救治,身体上的病痛得到控制,但其内心的“伤口”却一直没有愈合。
由于患有HIV并伴有多重感染,同时还存在电解质紊乱、甲状腺功能减退、高血压等疾病,李某心理负担较大、情绪低落,在入监后一直沉默寡言,对周围事物缺乏兴趣,对别人不理不睬,在与民警谈话时保持沉默,拒绝参加劳动,对生活不抱希望,有发生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风险,危险性评估为自杀高度。
3、心理行为表现
经心理测评,李某具有内向和边缘性人格倾向及典型抑郁症状。表现为:情绪较低落、郁郁寡欢,感到生活没有多大意义,有可能产生自杀念头甚至自杀行为。思维较缓慢、对外界刺激反应较迟钝,语言减少,注意力较难集中,记忆力减退。常感到无精打采,活动明显减少,还可能有失眠早醒,食欲减退,便秘等症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鉴于李某的生理、心理不良和狱内改造的“高危风险”,民警对其进行了细致的矫治前分析。
(1)病重刑长,改造信心难立。李某身患HIV,曾多次住院并出现病危情况,其刑期长达十几年,让他觉得在“有生之年”走出监狱的可能性较低,心中对自己可能病逝在监狱的恐惧挥之不去。同时,由于其父母身有残疾、年迈多病,家庭条件很差,李某担心父母无人养老,为此整日长吁短叹、情绪低落。以上两点使得李某对生活期盼不高,改造信心严重不足。
(2)病多复反,情绪管理难控。入监后,李某长期出现缺钾、低烧咳嗽、全身乏力、精神不振等典型的HIV并发症状。虽然通过持续就诊服药,李某已基本摆脱了死亡威胁,但这些并发症状并没有明显减轻。受此影响,李某常常烦躁苦闷,情绪波动较大,言语中流露出消极厌世情绪,自伤自残自杀风险仍长期存在。
5、矫治方案
总的来说,虽然李某的改造困难重重,但希望依然存在。矫治的积极因素:对自身健康管理的意识逐步加强;自觉寻求与民警进行更多沟通的机会;对激励类管理措施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父母的生活情况较为关心。矫治的消极因素:改造出现阶段性瓶颈,对枯燥的改造生活失去兴趣;改造态度有所反复,波动性较为明显;病情发展不稳定,导致情绪波动较大,逐渐形成“反复就诊等同于无效就诊”的错误观念,一旦身体恢复状况没有达到预期,就会迁怒于监狱的治疗方法与水平。
在全面分析了李某改造中存在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后,民警提出如下矫治方案。
(1)获取信任,打开心扉。成功矫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获得矫治对象的信任,促使其打开心扉。在对李某的矫治过程中,民警曾尝试各种方式与其沟通,但由于其内心较为抗拒,所以均收效甚微。后来,通过长期观察,民警从李某与家人的书信中找到了打破沟通壁垒的契机。入监不久的李某,尚未开通亲情电话,在家书中经常会流露出懊恼、无奈和绝望的情绪。书信中曾写道:“你们生活得那么艰难,可我还在牢里,你们怎么办?早知道我是现在这个样子,你们还不如不要生我!”李某父母并没有放弃他们的儿子,老夫妻皆是文盲,依然坚持让人代写回信,鼓励李某好好改造。得知此情形后,民警准备为李某开通亲情电话,希望通过亲情帮教手段,帮助其踏上改造正轨。在了解亲情电话开通流程以及办理证明文件方面困难重重。为帮助李某父母更好地了解办理流程,民警不厌其烦、集思广益,文字理解不了就将流程图像化,办证存在不便就联系村委会、司法所上门服务。在各方努力下,李某的亲情电话终于开通了。在第一次拨通家中的电话后,李某泣不成声,真诚感谢民警的关心与付出。在此后的教育中,民警积极运用共情的心理技巧,叩开李某内心世界的大门,引发情感共鸣,逐步引导他吐露心声。通过一次次的深入交流沟通,李某的情绪得到宣泄,心理压力得以疏解,与民警的疏离感渐渐减小,对民警的好感不断增加。
(2)友好结对,互帮互助。上海市新收犯监狱九监区是关押上海全部男性艾滋病犯的特殊监管区。李某身边也都是身患HIV的罪犯,在这里没有社会中可能存在的偏见和误解,有的是民警的无私关爱与一视同仁。这让李某不再担心因为身患HIV和性别认同问题而被人歧视,自卑感逐渐减少,对他人的戒备心也逐渐降低。为了更好地帮助李某适应改造生活,民警在监区里找了一名李某的老乡,结成互助小组。这名罪犯与李某经历相似,同样出身农民,家境贫苦,在身患HIV后也曾经饱受病痛折磨,厌世情绪严重,但如今通过积极治疗,他身体恢复良好,心态积极乐观。而且这名“老乡”被判处的是无期徒刑,通过多年踏实努力改造,不久就将刑满释放。民警让他们两个结成对子,互相帮助。在民警的指导下,李某的老乡将自己配合治疗的心得体会与保持良好心态的重要性都告诉了李某。同时,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李某传达出一个极其重要的信号:只要积极配合治疗,艾滋病人完全可以保障生命的长度与质量;只要努力踏实改造,即便是身患HIV的罪犯也能迎来回归社会的那一天。通过友好结对,李某的情绪逐渐平稳,改造信心不断加强。每当身体康复一点,内心成就感就增加一些,生活信心也增强一分。同时,李某也从“老乡”身上学到,虽然身处大墙,也一样可以尽孝。一方面,自己可以通过狱内劳动所得补贴父母;另一方面,尽孝也不一定要靠金钱,多问候关心家人也可以让父母安心。
(3)看书实践,增长学识。鉴于李某的学历情况,民警为其制定了学习计划,法律、道德、心理要门门过关。特别是在法律学习方面,民警结合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加李某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感。制定读书计划时,民警特意增加了认知类的书籍,比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舍得》、《钢铁是这样炼成的》,并引导李某书写读书体会。民警也会专门安排时间与李某交流读后感,一方面检验其学习效果,另一方面辅导其树立正确的生命观、价值观,找到生活的意义,树立对生活的信心。理论必须结合实践,民警还安排李某参加家庭关系调适和人际关系调适课程,通过情景再现,换位思考、行为替代、利弊分析等方法,逐步提升他的认知水平和处事能力,教会他生活必要能力。
(4)构建渠道,发泄情绪。李某生性腼腆,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但内心活动非常丰富,渴望能与理解自己的人交流。针对这种情况,民警利用周记作为载体,与李某进行笔谈交心。李某书写周记时坦诚真挚,把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困、所悟都写了下来;民警批阅周记时则认真负责,在批语中对李某取得的进步予以鼓励,在其陷入认识误区时进行说理纠偏,在其困扰纠结时予以安慰开导,在其遇到难处时给予帮助解决。经过一段时期的周记交流,民警与李某之间的心理距离缩短了,交流中的沟沟坎坎填平了。通过书写周记,李某不仅排遣了心理压力,摆正了思想认识,解决了实际困难,而且能沉下心来改造,对未来生活的信心进一步加强了。如今李某在每篇周记的最后都会加上“谢谢”两个字,民警能真切地感觉出他是在诚心实意地感谢民警对他的帮助与付出。
6、预期矫治目标
(1)走出悲观情绪,学会控制、调节情绪的基本能力;能正常进行改造,关注自身各项情况,激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消除自伤自残自杀倾向。
(2)提高认知能力,寻找自身问题,学习处事能力,让其在环境中锻炼成长;增强法律意识,明白自身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懂得与家人以及其他罪犯的相处之道,逐步改善性格和内心环境。
(3)懂得生命的意义,制定人生目标,实现人生价值,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矫治,李某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增强了生存信念,放弃了轻生念头。经过民警持续教育与帮助,李某目前已敢于面对自身疾病,并能积极配合治疗,而且愿意现身说法,对新入监的艾滋病罪犯宣讲治疗的重要性,成为监区积极“抗艾”的典型。
其次,提升了法律意识,纠正了善恶观念。李某对于自身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性有了深刻认识,极力想通过踏实改造来悔罪赎罪。
再者,提高了生活期盼,改善了人际关系。通过民警的努力,李某与家人建立起了稳定的联系,与其他罪犯相处和睦。劳动、学习、兴趣爱好、锻炼活动逐步固定,形成了规律的生活节奏。主动劳动的习惯逐步养成,形成了劳动光荣、多劳多得的人生观,对其出狱后自食其力地生活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
一是要与被矫治对象建立信任。这是开展有效矫治工作的前提。李某一开始沉默不语,这既反映了他对生活的绝望,也表现出其对他人不信任,使民警难以走进其内心,问题就得不到真实展现,矫治措施就难以制定,更谈不上矫治效果了。
二是要重视榜样的力量,鼓励良性互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入监初时,李某情绪不稳、消极厌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周围的人都拥有正能量,能够起到榜样带头作用,并主动向帮扶对象展示其积极向上的面貌,就可以带动矫治对象调整好心态,树立起信心,并构建起一个互帮互助、良性互动的改造氛围。
三是要多管齐下,重点突破。矫治方法有多种多样,民警要有的放矢,抓住重点,采取对矫治对象最为有效的方法。比如李某对亲情的珍视就是此次矫治的突破口,后期辅以爱好、文化等多方面矫治,方能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