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鲁某教育矫正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鲁某,男,汉族,1981年4月26日出生,重庆人,初中文化。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4年被地方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2年9月刑满释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1年6月被地方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21年7月入涪陵监狱执行刑罚,进行为期2个月的入监集训。
入监集训期间,鲁某就表现出自持刑期短,改造经验丰富,导致其身份意识淡薄,行为养成差;性格冲动,暴力倾向严重,消极对抗民警管理,遇事不冷静,常常主动挑起事端并殴打他人。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鲁某从小调皮捣蛋,常有逃学行为,初中毕业后在本地个体经商。个体经营期间,常与社会闲杂人员接触,逐渐形成了好逸恶劳的生活习惯,其次,鲁某仗着自己身体素质好,打架、赌博,一步步走上了犯罪道路。鲁某有前科,于2004年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2年刑释。服刑期间鲁某也有过减刑奖励。
(二)入监改造表现
鲁某在调入涪陵监狱入监集训不到2个月的时间就发生三起违纪违规事件,主要是殴打他人、肆意顶撞民警,表现出不服从民警管理,遇事不冷静,易冲动,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三)教育矫治难点
1.性格极端唯利是图。鲁某读书阶段是校园的“问题学生”,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性格自我,唯利是图不考虑后果。鲁某多年来混迹于赌场、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与游手好闲人员整日相处,趣味低下,心存“大不了到牢里去呆一阵”偏激思想,犯罪性质恶劣,前后两次犯罪都是缺少对法律的敬畏。
2.社会支持系统差。鲁某本人因自身问题与妻子感情不和谐,家中只有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家庭负担大。而之前与鲁某打交道的更多是一些“酒肉朋友”,鲁某入狱后,之前的这些人就没有了关心和联系,无法给与鲁某丝毫帮助。
3.应激反应严重。鲁某自持刑期短,改造经验丰富,性格冲动,暴力倾向严重,对日常改造产生了严重影响,人际关系僵化,与其他罪犯易发生争吵,甚至打架斗殴;对民警的教育管理有强烈的对抗心理,挑衅、对抗行为时有发生。
(四)预期矫正目标
1.稳定情绪,缓解应激反应。化解冲动情绪,缓和人际关系,促进与他人正常交往,促使其安心改造。
2.树立希望,提高改造信心。针对鲁某社会支持系统差的问题,深入了解鲁某人际资源,通过教育感化,提高鲁某改造信心。
3.矫正认知,提高法律意识。针对其两次犯罪事实,深入分析和矫正错误认知,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五)矫正措施
1.科学评估,加强危机干预。针对鲁某出现的状况,监区对鲁某的心理和精神状态及时启动评估。
一是组建危机干预组,由监区领导、包干民警和心理咨询师组成,负责对鲁某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干预。
二是建立“一人一策”专档。建立干预专档,通过查阅档案、日常考核情况、调取心理咨询报告、个别访谈、周围人访谈等方式,全面收集鲁某日常改造表现和思想行为表现。
三是集体分析研判,危机干预组综合各因素,对鲁某进行前后改造对比分析、性格分析和症状分析,作出从情绪、认知、家庭关系三方面加强危机干预决定。
2.心理疗法,合理应对应急情绪。针对鲁某近日情绪极不稳定的情况,应用心理疗法帮助鲁某稳定情绪。
一是由心理咨询师引导鲁某觉察自身情绪变化,通过2次心理干预,鲁某能以“旁观者”心态重新认识到自身处在冲动情绪困扰。
二是针对鲁某缺少合适调节情绪方法的问题,应用“稳定化技术”中的蝴蝶拍以及“正念减压”疗法进行2次练习,鲁某情绪有了明显好转。危机干预组以此对其开展情绪疗法,培养正确的认知。
三是待鲁某稳定情绪后,帮助鲁某分析冲动情绪的原因,探讨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引导鲁某进行理性思考的方式和方法。
3.认知矫正,提升法律意识。本阶段危机干预组一方面应用精神分析、认知疗法等技术针对鲁某的认知问题进行矫正,另一方面通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民警对其进行法律疑问解答。通过本阶段干预,鲁某有如下认知矫正成效:
一是对自身错误认知形成了良好自我接纳。通过认知疗法,鲁某意识到“大不了到监狱呆一阵”是一种错误认知,是一种缺乏“自尊自爱”意识的表现,从而导致了两次入狱,要学会爱自己,激发内心积极动力,才能更好地生活。
二是提升了法律意识,经过民警对法律疑问的专业解答,鲁某对个体经营、婚姻等法律常识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监狱邀请了地方法律援助律师对鲁某开展了一次面对面的法律宣讲活动,主要是以律师经手的案例为主。案例与实例相结合,使鲁某内心有较大的触动,认知得到较大的转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法律和监管制度有了敬畏心理,自欺欺人的话语,如大不了加刑、送我严管等等少了许多。
4.亲情关怀,化解后顾之忧。本阶段危机干预组围绕帮助鲁某建立良好社会支持系统目标,监区领导联系鲁某的妻子,通过鲁某妻子开展亲情帮教。一是告知鲁某妻子,鲁某在入监培训期间的冲动表现。二是告知近期民警对鲁某所做的干预工作以及鲁某的良好转变。三是针对鲁某亲情方面的心结,希望鲁某的妻子通过书信做帮教工作,帮助鲁某化解后顾之忧。
干预组和鲁某妻子协作制订了从夫妻感情、儿子成长和未来希望三个方面的具体帮教计划,由妻子对鲁某进行通信沟通。亲情帮教计划取得实效:
一是当妻子告知鲁某,虽然鲁某判刑坐牢,但刑期短,妻子愿意等他,让鲁某深刻感受到家人的温暖。
二是当妻子告知鲁某目前其本人身体健康,能带儿子,还有住在附近的爸爸和妈妈时不时来帮忙照料,儿子自己也听话懂事,鲁某放下了担心的思想包袱。
三是当妻子说希望鲁某通过积极表现,照顾好自己,早日出狱回家团圆的时候,鲁某坚定地答应妻子会好好改造。
亲情帮教计划的实施,帮助鲁某建立起社会支持系统,内心潜意识的、不敢言明的“心病”得以解除,逐步建立改造信心和对新生的向往。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2个月的危机干预,通过精准评估、对症施策、攻心治本的教育攻坚工作,鲁某走出了冲动应急反应的阴影,改造状态趋于稳定。
一是从鲁某外在表现上看,鲁某心态变得乐观积极,情绪变得稳定,在心理测试中焦虑和冲动指标变为正常,晚上睡眠质量较好,入监集训也变得积极。
二是从鲁某内在认知上看,鲁某通过认知矫正,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培养了“自尊自爱”的自我意识和良好人际关系认知,以家庭亲情为基础激发积极改造的动力。
三是从周围人评价上看,其他服刑人员反应其融入了集体生活,管教民警反映鲁某改造情况变得稳定。
四是从本次危机事件的影响上看,鲁某本次事件前后的巨大变化同样也感染着身边的其他服刑人员,通过身边的鲜活例子,感受到改变的模范作用,进一步树立了积极改造的信心,监区改造秩序进一步得到了稳定。
通过对鲁某成功的危机干预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特殊时期需要强化处置。新冠疫情容易给服刑人员带来恐慌、焦虑、冲动情绪,给服刑人员带来的心理冲击比平时更加巨大,如果不加以重视,轻者导致服刑人员本人消极改造,重者导致自杀自残等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鲁某心理危机的成功化解,有赖于监狱高度重视,及时组建了心理危机干预组,通过准确评估、精准施策、有力落实,最终促进了鲁某的内心转变。
二是危机干预需要寻根溯源、对症下药。危机发生后,鲁某情绪和行为失常只是外在表现,危机干预不只是稳定服刑人员表面的情绪和行为,而是需要深入分析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从当事人的过往经历、性格因素、人际关系等方面收集信息、分析研判,挖掘当事人内心症结,才能真正化解危机。
三是善于抓住危机实现“心灵改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服刑人员恶习深重,其内心顽固的错误认知和不良习性已经成为其人生的一种“常态”,平常的改造手段很难触及其灵魂。而危机事件的发生,虽然导致了服刑人员发生异常情绪和行为,但是也说明了其内心深处的“犯罪人格”也受到了扰动,民警善于抓住这一丝扰动,发挥“一人一策”攻坚转化手段,综合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法学等理论和方法,一定能促进服刑人员转变认知、促进人格成长,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