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服务首页
司法行政人员首页
欢迎您访问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首页 > 因犯诈骗罪被判入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人员陈某教育改造案例

因犯诈骗罪被判入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人员陈某教育改造案例

分享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陈某,男,1968年12月出生,已婚,上海人,2011年12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2012年8月调入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改造。入狱后,陈某因不服法院判决而委托家人四处进行申诉,并以不认罪为由拒绝服从监狱管理,且从入狱之初就表现出对改造生活的种种不适应,“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民警对其教育管理难度较大。后因其妻代其申诉迟迟未果,陈某埋怨增多,家庭关系逐渐陷入僵局,陈某身心压力陡增,个人情绪时常不稳,与他人矛盾争执时有发生。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社会经历。陈某生于上海,初中毕业后便开始自谋生活,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创业基础后,便开始自主创业,很快挣得第一桶金,事业的一帆风顺使其淡忘了创业的艰辛和初衷,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使其在享受人生中迷失,从初期挣钱的辛苦到短时间内手握大批合作伙伴的资金,“不劳而获”的幻觉成为了陈某犯罪的直接诱因。

(2)家庭原因。陈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女儿的出生却让喜欢享乐的他感到了生活的压力,加之想让妻子、女儿有更高、更好的生活质量,使其觉得创业赚钱积累的财富太慢,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引导下,被金钱利益冲昏头脑的他最终抱着侥幸心理逐步偏离了正常的人生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入监后,由于性格倔强偏执和法律意识淡漠,长期不认罪,还要求妻子帮其申诉,与同犯难以正常相处,经常为琐事发生口角,甚至发生过动手推搡。写信和接见时常常埋怨妻子申诉太慢,事后又自己一个人生闷气,对民警的教育引导持排斥态度,习惯于软对抗,成为监组改造秩序稳定的一个不确定因素。为有效转变陈某的改造态度,民警事先对陈某的改造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剖析。

(1)自恃清高,盲目自信。陈某创业初期的成功,使陈某在同行业中受到一定的好评,加之一些怀有其他目的的吹捧,导致创业后期的陈某自我膨胀严重,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过高地估计了自身能力。入监服刑后,陈某仍然自我感觉良好,不愿与同犯多谈,言语中常常含有鄙视、清高之意,自认为在犯群中属于层次较高之列,由此导致其对自我行为盲目自信,行为习惯改变困难。

(2)心存侥幸,不愿认罪。侥幸,伴随着陈某的创业和公司扩张,也是导致其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陈某后来曾向民警坦言:“当时与别人合作,钱投进来怎么用我说了算,出了事最多是个经济纠份,几乎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快速赚钱途径。”判刑后,陈某仍心存侥幸,期望妻子能找关系帮其申诉,而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自己犯罪事实确凿,所以自己不主动在狱中申诉,也不主动认罪,能申诉成功最好,申诉不成还可期待减刑、假释机会,“脚踏两条线,确保不落空”。由此陈某自作聪明地陷入了一个认知怪圈:心里知罪,嘴上不表达,改造混日子,幻想妻子申诉成功。

(3)自私自利,缺乏担当。陈某在入狱服刑前便经常与合作伙伴发生争执,事因多是埋怨合作方的不作为、乱作为,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第一时间陈某会指责对方决策方面的问题,极少反思自己。同样,委托妻子帮其申诉时,也常常埋怨妻子申诉力度不够,对他关心太少,从未考虑、体谅过妻子和女儿在他服刑后的精神压力和生活的艰辛。与同犯相处时,出现争执往往也是先指责对方的过失,始终认为自身都是正确的。

(4)价值扭曲,执着旧我。在2013年的一次接见中,陈某与妻子带有争执性的一次对话,揭示了他犯罪及服刑不顺的原因:“我是男人,多挣钱,让你和女儿过得好,就是对你们最大的爱,你们应该体谅我,男人不管怎么做,挣到钱是第一位的,挣到钱才是有能耐的表现。”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使陈某走上了犯罪之路,而服刑仍未引起他的自我反思。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陈某进行了心理测试。测试前,主管民警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和入监后的行为表现,对其进行了临时性心理疏导和教育,避免陈某的掩饰性心理影响心理测试信度和效度,经艾森克个性测验:陈某性格趋于内向,有固执性;神经质方面有一定自我克制力,但有抑郁、不合作趋势;自我中心较强,同情心差,不关心别人权利、感受。此类人格特征使其拥有者的被改变性难度增大,不合作性,自我中心性又为改造增加难度。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固化。重新准确认识自我是改变陈某改造观念的重点和难点,如何疏导他改变几十年形成的固化观念,面对现实,面对服刑前后的认知落差,需要民警制订“对症下药”的矫治方案。

(2)“自我为中心”的性理转变。艾森克人格测验中比较明显的“自我中心”人格物质因素,既来自生理,又来自环境作用。能通过环境作用改变这一人格特质,作用力和效果未知,但这一特质因素必须引导改变,因为这一因素是陈某不认罪,无法正常改造,与家庭关系不融洽的最重要因素。

(3)家人的不配合。陈某对家人的责任,爱虽已偏离轨道,但这无法改变其对亲情的渴望,所以促使陈某反思自己,认罪悔罪,诚心改造,就必须取得其家人的支持与配合。取得其家人的配合,才能很好的促进陈某改造,而只有陈某诚心认罪才能使其家人改变申诉想法,解开这一循环症结,势在必行,却难度较大。

5.矫治方案

在详细分析陈某的心理活动和犯罪主因后,民警深入研究陈某的各方面经历,多次访问其原合伙人,联系其家人,突出认罪态度转变的工作重点,针对其人格特质因素和行为,习惯特点,制定了矫治方案。

(1)加强法治教育,消除侥幸心理。为引导陈某正确认识法律的严肃性,消除其侥幸心理,民警结合监狱、监区开展的系统性普法教育。重点针对经济犯罪,选取监区甚至同监组罪犯的犯罪案例进行法律剖析,单独或小范围地对陈某进行教育引导,包括分不同层次组织罪犯在监区、监组现身说法,罪犯中既有原银行高管,企事业负责人、也有个体户、普通职员,他们的罪行控诉使陈某切身体会到自己只是罪犯中的普通一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触犯法律,依法都要受到处罚。

(2)营造良好改造氛围,激发改造积极性。以环境作用带动心理矫治,重点引导陈某周围的罪犯接纳、认同陈某,使其感受到周围人的善意,逐步培养其归属感,配合前期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例分析、教育,促进陈某真实自我、现实自我的回归,弱化其“自我中心”意识。

2015年8月,与陈某关系较好的一位罪犯贾某在如厕时突发异常,陈某凭借以往的经验,判断贾某为严重便秘,陈某立即借到医用手套帮贾犯手助排便,后因手套滑,而改为徒手,消毒后一粒一粒帮贾某扣出大便。这一事件后来在服刑人员中引起极大反响,民警因势利导,一方面加大宣传,肯定、表扬陈某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面在鼓励陈某的基础上,帮其分析心理转变的巨大优势和收获,使陈某非常感动,感到了其价值实现的愉悦,激发了其融入周围改造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人际关系空前改变,陈某的违纪也基本绝迹。

(3)亲情助力自我回归,换位思考促认罪悔罪。在详细分析、了解陈某家人的困难处境后,民警从改变其家人态度入手,邀请陈某妻子来监狱现场诉说生活的艰辛,现场了解陈某的改造环境,让陈某与妻子面对面交流沟通。在妻子、女儿的期盼中,陈某开始坦露心声,也体谅到妻子帮其申诉的艰辛,尤其听到女儿也快要成家时,再次感到了身上的责任,也逐渐学会了“换位思考”。后期,陈妻主动劝说陈某面对现实,不要再申诉了。在主管民警教育疏导,周围同犯的关心、家人的助力下,陈某开始诚心地反思自己罪行。

(4)规范管理与关怀帮助共发力,引导理性回归。从陈某的社会经历和人格特点出发,把握好宽、严相济的尺度,以“严”来规范其行为,最终促使“三观”的改变,养成规矩意识和自律意识;以“宽”来增强其自我认知调整和自我改变的内驱力,表扬鼓励其健康行为和内心表达,批评指正其错误的认识与做法,引导其不断向正确的方向转变。

针对陈某表现力强等特点,鼓励其参加监狱、监区的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健康心理。如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年都鼓励、安排其参加纳凉晚会、春节晚会节日演出,从唱歌到小品,充分展现其自身能力和做人积极的一面,不仅使陈某获得了大家的好评,也促使陈某不断回归理性,积极投身到改造中去。另外,针对陈某性格散漫的特点,民警对其采取三个层次的规矩意识养成,即服刑人员提醒、监组长特岗犯的劝止、民警的教育警示,逐渐促其养成规矩意识。

6.预期矫治目标

(1)减少违纪,化“软对抗”为主动改造。

(2)理解家人,关心家人,放弃不切实际的申诉想法。

(3)纠正认知,融洽人际关系,消除侥幸心理,真心认罪悔罪。

【教育改造成效】

1.矫治效果

目前,经过民警的跟踪教育矫治,陈某已彻底认罪悔罪,其妻子也主动放弃申诉,并积极配合监狱促其改造,多次来监狱进行亲情帮劝。陈某也获得了周围同犯的好评和民警的认可,并被安排做护理劳役,年底还获得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的称号,陈某自身也成为了一名从“软对抗”到积极改造,劝阻他人违纪,协助民警维护改造现场秩序的优秀典型,认罪悔罪评估等级已达到二级。

2018年5月,在女儿的结婚仪式中,陈某的一封祝福信让参加仪式的所有人员都流下了眼泪,他的真情流露让其妻子、女儿看到了希望,他自身的转变之大令人瞩目。同年,他从以前的埋怨合伙人,痛恨合伙人的情绪中彻底解脱出来,主动向主管民警汇报想法,也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合理、合法的权益,心态较为理性。

2.矫治体会

从陈某的成功矫治,民警体会到要达到教育矫治效果,找出罪犯多项因素中需矫治的主因是关键,并且找到的主要因素,既要定性分析,也要定量分析,防止模棱两可;分析、探询罪犯的心理活动是教育矫治中的难点,尤其陈某具有代表性的类似“软对抗”的行为与心理,仅从其行为表面分析,其改造属基本正常,但其心理对抗是实现矫治的关键症结,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手段的应用成为必然。多级联动,家属的配合,良好的改造氛围在矫治中也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陈某的成功矫治为发现并改变罪犯“人格面具”下的真实自我缺失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您的满意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您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