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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罪犯张某的教育转化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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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张某,男,1960年生,北京人,初中文化程度,未婚,2003年因绑架、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入狱服刑。

入狱后的一段时间,张某承认犯罪。但自2015年10月来,张某坚持称其是被别人冤枉、陷害的,没有参与犯罪,对绑架、抢劫的事实均予以否认。之后张某不断递交申辩材料进行申诉、缠诉,且以年纪大、身体有疾病为由逃避正常改造,是监狱的“重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某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经济条件很差,在张某3岁时,其父亲在干活中不小心从高处摔下,造成腰部以下瘫痪,丧失劳动力,一直卧病在床。其母亲也体弱多病,在其父亲摔伤后更是一个人靠打零工养活这个家,勉强维持生计,忽略了对张某的教育,张某也早早辍学,混迹于社会。

(2)社会经历:张某初中未毕业便辍学进入社会,但由于年纪太小加上无一技之长,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整日混吃度日,随后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渐渐沾染上了恶习,变得好逸恶劳,整日吃喝玩乐,没钱就靠偷、抢等非法手段,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本次犯罪入狱之前,张某曾有过多次犯罪前科劣迹,恶习难改。

2.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入监之初表示认罪。但自2015年10月开始不认罪,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和法院的判决,一直在申诉。申诉被驳回后,管班民警多次找张某进行个别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张某不认罪的原因及想法。

张某不认罪理由:

(1)张某由于初中未毕业即辍学,文化水平较低,同时对法律的认知存在偏差。张某认为本人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在自己是零口供的情况下,法院不足以认定犯罪事实;认为法院判决的证据都是他人的证言,自己并未被现场抓获,所以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证据不足,自己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张某的父亲于7年前去世,母亲经过多年的操劳,现已年老体弱,经常生病,医药费开销巨大,他本次被捕入狱后,母亲开始还能自己照顾自己,后来力不从心,由张某的姐姐照顾,因此希望通过申诉能早点出狱。

(3)张某因受到刑事政策调整的影响,出于减刑无望的原因,于是自暴自弃,转向投机改造,并写出申诉材料妄图翻案,产生逃避改造、减不了刑就要让自己过得舒服点等功利思想。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对张某进行行为观察和心理测试得出结论,张某平时做事自私自利,改造功利思想严重,同时好逸恶劳,生活中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张某内心比较敏感,对身边哪怕细微的事情都比较在意,外界的任何一点变化都能引起其心理的起伏,患得患失的心理十分突出。

4.教育转化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张某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一直认为自己没有被抓着现行,法院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都是他人证言,而自己是“零口供”,理应无罪。

(2)性格因素:由于张某从小受家庭环境影响,亲人间的情感交流不够,亲情缺失。张某性格偏执,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做事只看利益不讲规则。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张某拒不配合的心理,包括情绪上的不配合和言行上的不配合,矫治工作很难找到突破口。

(3)心理因素:张某心理焦虑,对待别人和做事没有足够的耐心,做事急功近利,常将他人无意的甚至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歧视,遇到挫折或失败则归咎于他人,总认为自己正确,对他人的过错不能宽容,固执地追求个人所谓的“合理权利和利益”。

5.矫治方案

(1)加强法律知识教育。通过深入认真地组织张某学习《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让其认识到证据对于申诉的重要性,了解法院定罪的依据和量刑的标准,让其对法律和法院判决有正确的认识。结合张某判决书中所列证据,逐条逐项给张某进行分析,证明法院的判决是符合逻辑的,是有法律依据的,定罪的证据链是完整的,教育张某要把自己的犯罪事实看清,申诉要重视证据,不能存在思想上的侥幸,消除其自我狡辩的心理。

(2)严明执法态度,打消其逃避改造的心理。民警针对张某因“多进宫”熟悉监狱改造环境与管理方式的情况,以及张某认为自己受到减刑假释政策变化的影响,改造无望故而选择不认罪逃避改造的心态,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形势政策宣讲。民警教育张某要面对现实,算好得失账,侥幸、投机不会带来任何益处。而且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坚持对其严格要求,坚持让其参加劳动,让其意识到监狱的“常客”并没有任何优势,从而帮助其逐步树立正确的服刑意识。

(3)展开情感攻心,瓦解其心理防线。监区民警在谈话中了解,张某父亲7年前去世,当时张某正在狱中服刑,如今只有母亲健在,张某母亲今年84岁,且身体不好。监区民警从张某的家庭入手,针对其不认罪态度,在谈话过程中有意将话题转向家庭,将其对家庭,特别是母亲的关爱与支持作为张某改造动力,启发张某认真思考,怎样做才能体现出对母亲的尽孝。

民警还了解到,张某还有一个姐姐,在其姐来监探视时,张某还要求其姐为自己申诉的事情多跑动。民警曾问过张某,“姐姐这么大岁数了,她自己身体也不好,还要照顾你们的老母亲,为了接见时看看你要赶100多公里的路,我们得知她只是希望你能够好好改造,早日出去,不要再进监狱了。每次接见后你姐姐都会向警官询问而你在监狱里的表现,希望警官多帮帮你,让你能够踏实改造。而你确只关心自己,每次见到姐姐,都催他为了你几乎没有希望的申诉东奔西跑,你这样做于心何忍。看看你在监狱里的表现,你这样做对的起盼你早日回家的老母亲和关心你的姐姐么?”谈话对张某触动很大,张某开始考虑自己不认罪到底值得不值得。此后,民警经常与其姐姐联系,通过亲人关怀和规劝促其认罪。亲情的帮教逐渐让张某认识到自己的以不认罪来逃避改造的消极心态是没有意义的。

(4)通过关心劝慰缓解其心理压力。监区民警从张某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且有心脏病等方面入手,多次与监狱医院沟通,协商治疗方案,及时安排张某就医。通过积极治疗和专家多次会诊,张某现在病情有所好转。在日常生活中,民警也经常对其身体和家庭情况表示关心,勉励其调整好心态,安心养病,不要让家人担心,健康地走出监狱。民警真诚地关心使张某感受到了关爱,慢慢缓解了心理压力。

6. 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遵规守纪意识,消除功利改造思想,培养其关心他人的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培养其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逐步转变自私自利的思想。

(2)加强张某的法律意识,促使其认清犯罪事实,彻底转变投机改造思想。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转化,张某目前已明确表示不再申诉,彻底认罪悔罪,放弃了投机改造的心理。同时张某的行为表现也印证了其思想认识水平的进步。现在张某能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在学习方面,张某按要求认真参加学习讨论,做好学习记录;卫生管理方面遵守定置管理规定,达到规定要求,积极性明显提高。近日,张某在负责“一区一品”的监区板报布置活动中转变较大,能够主动承担任务,出谋划策。张某最大的变化就是能主动与同班罪犯聊天,和谐相处,班组罪犯也能真心地接纳他,其真正融入到了罪犯班组集体中。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对张某这类不认罪罪犯开展攻坚转化工作时,要切忌急功近利;要认真仔细地分析罪犯案情和诉求,要从多种角度开展转化工作,设身处地站在罪犯的角度看问题,调动所有有效资源寻找突破口。此外,不能忽视其他因素的辅助配合作用,比如充分调动和发挥亲情、社会帮教等辅助教育的积极作用等,以拓宽信息反馈渠道,增大矫治的张力和合力,配合其他矫治手段,实现综合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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