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教育改造案例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1981年生,黑龙江人,小学文化,未婚,有过四次前科。2013年5月,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于2014年3月入监服刑改造,2018年10月因参与某监狱的狱内重大违纪事件被移押至上海市提篮桥监狱服刑至今。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王某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从小对王某十分溺爱,百依百顺。父母离婚后,母亲更是将所有的爱倾注于王某一人身上。正所谓“溺子如杀子”,王某从小不爱读书,又缺乏管教,造就了其好吃懒做、任性妄为、目空一切、飞扬跋扈的性格。
(2)社会经历。王某从小就喜欢模仿香港电影中古惑仔那样打打杀杀,快意江湖,好不自在,小学辍学后便混迹于社会。18岁时王某第一次犯罪,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4个月,母亲掏空家产凑齐了两万元钱才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王某先后从事过餐饮、开棋牌室等工作,钱来得快去的也快,一晃30岁了也没留下什么积蓄,母亲得了宫颈癌后,经济压力更是巨大,为了改变家里的贫困状况,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吃苦的王某,在社会朋友的教唆下,最终选择赌一把,再次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入监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后,在服刑改造上一直起起伏伏,后被调入我监狱关押,并被处以严管。2018年12月监狱又对其违纪行为处以警告处分。对于王某的违纪行为,经民警多次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他的现实状况及想法。
(1)规矩意识淡漠。王某入狱后身份意识、在刑意识一直不强,认罪悔罪意识较差,对改造纪律较为轻视,未能形成正确的改造观,平时改造中习惯于阳奉阴违,不愿意约束自己的行为。
(2)投机改造心理严重。王某功利性改造心态较重,随着刑事政策的日趋收紧,加上自己因为重大违纪行为而减刑无望,改造信心严重不足,自认为看不到希望和未来,改造没有动力,有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为此经常无视行为规范,生活上得过且过。
(3)犯罪恶习较深。王某从小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和飞扬跋扈的性格,入监后,一直难以处理好与其他罪犯的关系,常常独来独往,顽固任性,为人自私,遇事斤斤计较,在罪犯中没有朋友,人际关系较差,无论是在生产劳动和学习改造上,还是在生活交往中习惯于偷懒耍滑,经常与人发生冲突,较难相处。
3.心理行为表现
入监心理测试显示:王某存在反社会人格倾向、偏执、边缘性人格倾向明显。狱内危险度评估结果显示:王某在狱内表现(多次违纪)、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生活经历(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较高的危险性,狱内危险性评估结果为高,暴力倾向高度,自杀倾向中度。再犯风险评估报告显示:王某在罪犯经历、行为模式、人格特点、同伴交往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再犯可能性,再犯风险性评估结果为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因素。性格上的劣根性导致王某不喜欢被纪律约束,常常对民警的教育管理置若罔闻,对监组罪犯的规劝视而不见,加上王某冲动、易怒、有焦虑的倾向,基本不对改造抱有希望,难以融入正常的改造生活。王某重大违纪之后对民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改造还有希望吗?别管我了,就让我自生自灭在这里吧”。
(2)刑期因素。王某剩余刑期较短,加上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在认定自身无减刑可能后,改造中会更加无所顾忌。严管期间,民警与王某隔着铁栅栏进行了第一次对话,王某侧身对着民警,眼神中充满了戒备和不屑。
5.矫治方案
为确保监管安全稳定,也为了使王某及时转变改造态度,走向正常改造之路,民警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准备后对王某进行了针对性的攻坚转化,最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加强亲情规劝,树立改造信心。王某对亲情关系较为在意,与家中一直有联系且跟家人关系较好。王某入狱后多次表示自己被判刑十分对不起家人,为没办法照顾父母而感到后悔。针对王某的这一情况,民警认为可以利用亲情规劝的方式,促进王某树立正确的改造观,引导其转变改造态度。为此,民警积极与王某的家人联系沟通,将王某在狱中的表现及时告诉其家人,希望家人能够来监接见,以对王某的改造进行正确引导。当王某母亲千里迢迢从老家赶到监狱参加接见后,王某深受感触。
(2)加强教育学习,培养知识技能。由于王某辍学较早,没有认真系统地学习过文化知识,也无任何工作技能可言,为帮助王某将来出狱后走上自新之路,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民警鼓励王某参加监狱统一组织的学历教育。刚开始王某对读书学习十分抵触,认为自己就是从小不爱读书才最后吃官司的,要读书早读了,现在都吃官司了,读书还有什么用。此后不久,在一次亲情电话中,王某母亲谈到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事后王某心情比较焦虑,多次在谈话中表示愧对母亲,出狱后一定好好尽孝。利用这个机会,民警鼓励王某去学习健康护理专业,不仅多学了一门谋生的手艺,还能在出狱后对母亲进行细心地照顾。在开始健康护理课程学习后,民警发现王某发生了积极的改变,从原先的东游西荡、无所事事变成了闲暇之余看书写字了,这一明显变化给了王某改造的信心,也更加坚定了民警教育转化王某的信心。
(3)加强劳动改造,促进人际交往。王某入监之初孤傲自闭、自以为是的个性比较突出,与同监组罪犯交流不多,关系僵化。为帮助王某融入小组改造生活,培养其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民警刻意安排王某参加更多需要加强相互沟通的劳动,比如安排王某从事尺寸检测的劳动,这个岗位的特点在于需要较强的责任心和及时的沟通,民警希望通过劳动改造帮助王某改掉无所谓的态度,提升其责任感。在监区积极的劳动氛围感染下,王某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不但能够及时反映产品尺寸中的问题,也和其他罪犯形成了良好的沟通关系。同时民警还鼓励王某和其他罪犯排演文艺节目,参加监区新年联欢会等。在这些活动中,王某的人际交往能力明显得到了加强,学会了平等、尊重、谦和地与人沟通,与监区其他罪犯建立起了良好的人际关系。
(4)加强心理辅导,直面过去和未来。为改变王某乖张的性格,疏导其不良情绪,转变其错误认知,民警多次邀请监狱心理咨询师对王某进行心理辅导,鼓励其参加监狱和监区组织的心理团训,主要从心理健康和社会调适能力上给予其指导帮助,帮助其完善人格,重塑价值观念,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在咨询中较多地运用了面质和自省的方法,让王某反思自己的认识历程。在谈及王某今后的发展时,咨询民警比较直接的指出如果王某不及时改变自己的思维,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大,最终会陷入不断入狱出狱的怪圈。王某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后,次日主动找到民警,表示会努力改变自己的观念,反思自己以往的罪行,不再走以前的老路。
6.预期矫治目标
(1)防止严重违纪行为发生,提升情绪控制能力,确保监管安全。
(2)改善人际关系,加强认罪悔罪意识,重拾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教育矫治,王某的改造状态发生了积极的改变,情绪控制能力明显增强,思想也不再那么偏激,再未发生过较重的违纪扣分行为。平时能够服从民警管理,生活中也能乐于帮助他人,和其他罪犯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能够积极参加劳动和各项教育文体活动,并在思想汇报中认真反思自己曾经的错误行为,目前王某正在为顺利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在对王某的教育转化中,民警深刻体会到,无论一个罪犯多么罪孽深重和冥顽不灵,只要心怀宗旨,坚持不懈,咬定青山不放松,就一定会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