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符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符某,男,1963年生,海南人,黎族,高中学历。某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3年8月,符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2013年10月入监服刑。因减刑政策调整,直至2017年6月首报减刑。2015年患前列腺癌,先后两次手术和化疗。减刑政策的调整激化其抵触情绪,疾病的打击致其丧失改造信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符某出生普通农民家庭,性格固执、倔强。独立自强,不服输,无论是读书学习,还是生产劳动,总力争第一。2001年,符某当选为村支部书记,并经村民选举任村委会主任。
2.环境因素:年幼时,生活在农村,生活极其艰难,经济收入捉襟见肘,家庭情况窘迫。任村支书与村主任后,见到他人富足的生活,开始追求奢华的物质享受,日常开销逐渐增加。
3.心理因素:希望过上富足的家庭生活,心态逐渐失衡,价值观逐渐偏移,欲望膨胀、丧失党性、迷失自我。
(二)入监改造表现
1.轻视法律:符某认为,虽然侵占过村民土地征用补偿款,但在巨大的压力下,退回了该款项,没有实际占用和造成经济损失,认为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没有采纳该情节,量刑过重。入监服刑后不服判决,多次申诉从轻情节无果,不愿与他犯沟通交流,对民警的管理教育抵触情绪明显。减刑政策调整后,其抵触情绪被激化,消极改造,曾在公开场合发泄反改造的情绪。
2.心态失衡:一名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给符某带来了强烈的精神刺激。
3.悲观绝望:2015年4月,符某查出罹患前列腺癌,身心遭巨大打击,一夜白头,夜晚严重失眠,整日精神恍惚,丧失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三)心理行为表现
卡特尔16种个性测验(16Pf)测试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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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独处,不愿参加集体活动,情绪不够稳定,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偏弱,内心敏感、戒备心理偏重,内心紧张、困惑,心神不安,内心波动和起伏大,以自我为中心。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现实因素:符某刑期不长,受减刑政策影响不能减刑,消极改造,抗拒民警的谈话引导,日常管理抵抗情绪明显。
2.性格因素:性格偏执,对法院判决的不满转而抵触民警教育管理。
3.心理因素:服刑导致家人遭村民歧视,使符某担心家人处境;自身罹患癌症,身心受到严重打击。
(五)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建立良好关系,化解抵触情绪,运用优秀传统文化,引导接受服刑改造现实,教育其认识自身犯罪对个人、家庭带来的危害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2.长期目标:帮助符某矫正错误认知,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改造目标,端正改造心态。调动改造积极性,使其理性面对改造,学会对身体、心理的自我调节、自我矫治。
(六)矫治方案
针对此个案,监区组成教育矫治小组,结合对职务犯教育矫治工作经验,经详实分析研究,合理分析和借鉴印证心理测试评估结果及现实改造表现,掌握符某的压力来源和性格特点、改造难点,制定矫治方案。决定以符某感兴趣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突破口,综合施策,具体实施如下:
1.第一阶段:疏导情绪,明辨因果
采用倾听、鼓励、积极关注等方式多次谈话,不断降低符某对民警的心理抵触,宣泄不良情绪。民警谈话中将话题引向其成长经历及入监服刑前的生活,使用共情技术,勾起其谈话兴致。结合符某的人生经历,运用《太上感应篇》中所述“善恶之报,如影随形”,阐述事物、现象的产生都是一定原因的结果,存在和发展又是一定结果的原因,教育引导符某:其年少不断努力,种下善因,得到村民信任,成为村支书,收获善果;后因私心贪念,取不义之财,种下恶因,埋下祸根,最终结下牢狱之灾的恶果。
民警通过不懈努力,引导符某认识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服刑的恶果是种下的恶因引发,而不该固执认为是法院判决所造。使其接受服刑现实,修正对改造的错误看法,以正确心态面对服刑生活。
2.第二阶段:打开心结,修身立命
邀请省法律援助中心和驻监检察室领导拨清符某思想迷雾,辨析量刑问题,解决错误认知,使符某正确认识到根本因素是错在贪念行为,并将法律书籍及相关减刑文件有选择地供其阅读、学习、交流,为其答疑解惑,增进符某对减刑政策的认识。
针对减刑政策调整导致的无法减刑,民警使用《了凡四训》“修身立命”学说,以了凡先生在既定命运面前知命不受命,立命修身,最终改变自己命运为例,使符某认识到:当下减刑政策不断调整,无论自己能否减刑,都要认清身为服刑人员的事实,端正心态,不将一切归结于自己的命运不好。一个人的命运固然会受外界影响,但关键在于内心,一心为善,正念现前,做到勇于改过、积德善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为过去祸事改过,为未来生活造福,以此掌握自己的命运。
利用传统文化帮助符某重塑命运观,实现其自我开放,化解对民警教育管理的抵触情绪,树立正确改造目标,形成正确改造观念。
3.第三阶段:控制病情,亲情感化
针对罹患癌症后符某悲观绝望,监狱安排住院手术和化疗,同时民警鼓励符某积极治疗,运用“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道理,引导其将癌症作为命运的考验。在第一次手术后,联系符某妻儿参加亲情帮教活动,看着满眼噙泪的妻儿,符某重燃生的希望。第二次成功手术后,符某主动请求谈话:罹患癌症,我已是死过一回的人了,但在民警不断鼓励下,让我不甘不愿“受命”,重拾信心,配合治疗控制病情,将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
2017年4月监狱举办“朗读”比赛,监区安排符某作为现场观众参加,当听到“娘要走了,你要记住娘说的话……”时,符某联想如今服刑对家人造成伤害,痛哭流涕。比赛后符某主动请求获得朗读的家书,以随身携带,并日日朗读,时刻警醒修正己身,处处积善,时时去恶。
【教育改造成效】
符某近期心理测试结果如下:
卡特尔16种个性测验(16Pf)测试报告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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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群性明显提高,喜欢与人相处及共事,适应能力增强。承受能力增强,能沉着面对遇到困难,保持良好心态。容易接受他人的观点,不争强好胜。自信心增强,不易动摇和失望,确信自己的能力。目前心理压力相对减弱,戒备心理减弱,情绪基本稳定。
现符某重拾生活信心和改造信心,积极配合监狱管理。经过成功手术和科学合理的康复治疗,身体康复情况较好。自主加强体育锻炼,与三名身体虚弱的服刑人员组成锻炼小组,每天坚持共同学习太极拳。参加服刑人员“朗读比赛”和歌唱比赛,缓解自身改造压力,坚定自身的改造信念。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并与服刑人员分享改造成果。向监区板报投稿,累计达68篇。参加2017年省厅举办的《笔墨修行 重塑人生》教育矫治书画展活动,用书画陶冶自身情操,为改造添加动力。符某于2017年6月,获减刑7个月。
面对身患严重疾病和职务罪犯刑事政策调整的新形势,结合身心遭受重创,丧失改造信心的特点。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疏通思想认识,弱化抵触心理;以解决法律认知为切入点,采取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等方式,逐步消除错误认知,打开心结;以为其治疗疾病、内心感化为关键点,恢复身体健康增强改造信心,坚定改造信念;及时教育引导,学习与力行,参与各种活动为辅助手段,找寻突破口,把握契机,触动最柔软、最敏感的内心,促使其内心转化,重塑自我认知,以良好的心态积极改造,达到早日回归社会,我们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目标才能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