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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谭某的矫治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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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谭某,男,1983年10月4日出生,湖南省茶陵县人,小学文化。2012年因犯抢劫罪,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000元,同年11月投入广东番禺监狱服刑改造。2013年6月,调至湖南省岳阳监狱服刑改造。2016年4月,减刑1年,刑期止日为2021年6月15日。2016年7月,谭某由岳阳监狱调至湘南监狱七监区服刑,2018年4月,调至湘南监狱六监区服刑。自调入湘南监狱服刑改造以来,思想顽固不化,不服管教,抗拒改造,打架斗殴,顶撞干部,无理越级报告等,日常改造劣迹斑斑,反复谈话教育也效果甚微,2018年初被监狱定为顽固犯进行转化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谭某身材高大,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家境贫寒,父母均有残疾,对孩子的成长教育存在严重缺失。因此自小对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均存在一些问题。

2.社会经历:谭某小学毕业即外出打工,混迹于广东,因文化水平不高,又无一技之长,加上好逸恶劳,一直在社会游荡,最终生活穷困潦倒而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入监改造表现

1.自以为是,固执己见,以自我为中心。谭某自2016年4月在岳阳监狱减刑之后,因犯过一次错误并受到处理。但他自认为处理不公,多次告状未达到理想效果就被调入湘南监狱,导致他认为岳阳监狱在推卸责任。调入湘南监狱后,余恨未消,造成对湘南监狱及其管教警察的不信任感和抵触心理。

2.抗拒改造,屡犯监规。谭某疑心重,与他人很难建立信任关系,总认为自己的想法都是对的,其他人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不如自己。对监狱管教警察的帮助教育持怀疑态度,且对部分管教警察有抵触情绪甚至发生直接冲突。在其错误的认知下,不能接受正常的管理教育,多次触犯监规。

3.人际关系紧张,经常打架斗殴。谭某任性、固执、不服管教的逆反心理和自以为是的个性,导致其与他人冲突不断,多次发生矛盾甚至打架斗殴,在监狱中造成较坏的影响。正是为了教育挽救谭某,鼓励其改造,监狱于2018年4月将他调整至六监区以缓和与其他人之间的矛盾,改变其改造环境,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

4.逃避劳动,情绪波动大。谭某文化程度较低,好逸恶劳,拈轻怕重,虽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改造中却常有投机取巧之心,经常以各种理由逃避劳动,消极怠工。谭某内心却又孤独脆弱,在与周边环境的不断冲突中,他逐渐存在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存在抗改、行凶报复等安全隐患。

5.无理申诉,多次越级打报告。谭某对自己的多次违规违纪,不但不认真悔过改正,反而自认为是被刻意针对,对处理意见抱有一种“不公平”的执念,多次越级汇报,无理缠诉,严重的干扰了警察的正常执法工作和监管秩序。

(三)心理行为表现

针对谭某的顽固抗改心理与行为,根据心理健康测查表测试报告结合咨询过程的观察,对其进行了心理评估,发现谭某存在以下心理与行为特点:

1.情绪上以焦虑、抑郁为主要表现。情绪稳定性差,控制力差,易激惹,易生烦恼;面对困难和挫折欠沉着、冷静;容易受环境支配,心神摇摆不定,喜悲情绪骤变明显,不容易恢复平静。

2.认知方面,凡事外归因。面对现实冲突,不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总是会把错误归结于他人,认为是其他罪犯有意和他过不去,干警故意刁难他。

3.个性上,多疑、偏执,敌对心理严重,易与他人产生冲突。心胸狭窄,对任何人都不信任;常把自己看作与众不同,固执己见,不合群,人际关系差;不易屈服,比较倔强。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纠正其根深蒂固的不合理认知,重建正确的认知模式。其内在冲突多重复杂,既有主观理想化与客观现实不符,也有自我内在的不能统一的问题。教育转化的工作就是要其看到问题的实质,并引导其在与环境的冲突中,学会从自身寻找原因,自觉遵守监规纪律,养成正确的劳动观念,改善并优化与周围的人际关系。

2.改变其任性散漫的行为,重塑行为模式与应对模式。通过劳动规范、重塑其行为,促使其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建立具体的改造规划,理性客观的处理事情。

3.将健康人格的重塑作为最终目标。谭某偏执多疑的个性特点,是导致其烦恼和冲突不断的重要原因,然而这是最为艰难的事情,所以将健全人格的重塑作为长期目标来实现。

(五)矫治方案

在对谭某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后,针对谭某的顽固性、反复性与难改性,研究制定出以个别教育和人文关怀作为突破口与浸润的手段,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治、文化教育及其他各种综合措施相结合的教育转化方案。

1.个别教育支持,人文关怀浸润,促进转化与成长。改造当中,谭某认为自己对监狱的各项规定及要求都非常了解,认为改造应该有个“宽泛度”,一直任性的按照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去改造,又看不惯其他人而冲突不断,对于民警的个别谈话教育表现出不屑态度,甚至抵触与排斥。转化教育研究认为只有改变谭某的这种态度,促使其反省才能把教育渗透进去。因此,对于谭某的日常生活困难,监区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尽力去解决,让其感受到人性的温暖。比如,谭某想念父亲,立马为其办好亲情电话卡。缺少必要生活用品,适当为其提供。

在不懈的教育与人文关怀引导下,谭某逐渐能够理解他人的立场,不再一味排斥不同的声音与观点了;也逐步改变着对警官帮助教育的偏见,能够卸下防备,逐步接受民警的谈话教育了。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我们看到了谭某对自己错误的思想和行为有所认识,伴随着认知方面的变化在行为方面也有了相应的转变,并使得其它教育措施按照计划有了很好的进展。

2.言身传教,宽严相济,塑造积极行为。对谭某犯罪的主客观因素进行了分析,从其成长背景、主要生活经历等各个方面综合分析了谭某的思想和心理特点,确定对谭某的教育管理要从具有说服力的事例入手,用事实说话,身教伴随言教,进行客观引导。民警在对其进行攻心谈话时,一方面展现公正严肃的执法者形象,让谭某明确监狱是改造罪犯的强制执行机关,所有罪犯在接受管理教育上都是平等,杜绝“特权”。另一方面展现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者形象,对谭某的一些不合理认知,与其进行辩驳与推敲,因势利导。

3.“戴高帽”、“搭台阶”,调动改造积极性。抓住谭某自负、不甘人后的爱面子心理,常“戴高帽”、“搭台阶”,运用有效激励,让其由“不好意思”发展为“不得不改变”。在学习、生活和劳动改造中,发动监区力量,将表现较好的人与他编为一个互监组,带动其端正改造行为。注重挖掘和鼓励其闪光点,发现进步及时予以表扬,多肯定、少批评,勤督促、多探讨。如在表扬谭某的进步,当众表扬优点,背后批评缺点。就这样,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措施,使得谭某的冲动个性和外归因的思维习惯逐渐改变着,与其他人间的相处关系也得到了一定改善,改造积极性也得到极大的调动。

4.真情温暖,困难相扶,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在谭某遇到问题时帮助解决,不断巩固转化成果,避免出现反复。主要体现在,对其合理的要求,尽力去满足,对其不合理的要求,耐心为其解释。这令谭某很受感动。他对监区队长说,自己曾是个“事儿”多的人,改造这几年来不断给政府添麻烦,政府不但对自己没抛弃、没放弃,还时时关心、处处耐心,自己会好好改造、继续成长,改掉自己的坏毛病的......

(六)预期矫治目标

1.提高身份意识,加强遵守监规监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

2.促使其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3.改善并优化与周围的人际关系,减少与他人的矛盾冲突。

【教育改造成效】

对顽固罪犯的教育改造是罪犯改造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对谭某的改造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人格改变难度很大,期间也会出现情绪反复,但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终于还是使谭某的错误认知逐步得到改变,错误行为逐步得到矫正,帮助他获得了一定的心理成长,逐步拨正了改造方向,树立起改造信心。谭某目前已基本走上正确的改造道路,自2018年2月开始到现在,无任何违规违纪扣分,并于2019年1月解除顽固犯身份,因此,我们坚信对待顽固犯,运用科学理论、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实现科学转化,只要方法得当,就能取得成效,一切贵在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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