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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阿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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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阿某,女,维吾尔族,大学专科毕业,1987年出生,无业,无前科,未婚,住址为乌鲁木齐市。

2010年1月31日晚21时左右,被告人阿某伙同艾某商量杀人抢劫并提前准备好菜刀等凶器,从乌市山西巷乘车到六道湾一号立井附近,两名被告人用刀向受害人颈部、胳膊等处捅刀并抢劫受害人价值31200元的车一辆、680元的手机一部及50元现金。后两名被告人意图杀害受害人,并寻找偏僻地点毁尸灭迹,途中受害人寻机跳车逃跑。阿某于2010年2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19日被依法逮捕,2011年3月14日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未遂)被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11年4月12日入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

阿某父母工作较忙,且长期感情不和,时常当孩子的面争吵、打架、闹离婚,并将火气撒到阿某及其哥哥身上。阿某自述小时候经常受到父亲打骂,很少感受家庭温暖,并对父母有怨恨情绪。家庭的冷漠使阿某叛逆情绪严重,对父母亲人感情淡漠,反社会意识强烈,遇到矛盾和冲突缺乏理性应对能力。

(2)社会经历。

由于缺少家庭关爱,初中后,阿某开始到社会上寻求心理慰藉,常常夜不归宿,开始结交社会上闲散人员,经常出入酒吧、慢摇吧、迪厅等,开始早恋、抽烟、喝酒,沾染很多社会恶习。并在和他人交往过程中,争强好胜,性格暴躁,常发生争吵、打架事件。自述:自己犯抢劫罪是因为自己喝醉了酒,和弟弟的朋友一起在酒吧玩过了头,丧失了理智,在醉酒激情之下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2.入监改造表现

阿某入监初期,无视监狱的管理,缺乏身份意识、悔罪意识,多次违规违纪,排斥民警和同犯,抵触情绪极大。阿某甚至对父母亲人更加怨恨,在一次会见中,阿某甚至责怪其父亲,称不需要他来探监,不愿再见他。阿某自入监以来为了吸引民警和他犯的注意,多次和他犯吵架甚至打架。2011-2015年期间,阿某多次违反监规,吵架打架情况时有发生,冲动之下甚至出现过用拳头砸玻璃、与民警吵架的情况。

3.心理行为表现

EPQ测量:阿某性格为抑郁质,相对为内向不稳定型,情绪焦虑,易激动,自控能力差,人格极端化,不善与他人交往交流,人际关系淡薄,有较强的报复欲,与人冲突时决不退让,不择手段,易走极端,为人斤斤计较,气量狭小。观察其行为特点表现为:心胸狭隘,固执,好嫉妒。极度的感觉过敏,过分自负。拒绝接受批评,将挫折、错误等都归因于他人或外界,甚至冲动攻击和好斗,常与人发生争执。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错误的思维模式和认知模式是教育矫正工作的关键。在讲述过去经历时,阿某常将错误归因为他方,多为埋怨,抱怨外界不公,认为发生矛盾和冲突的责任都在对方,是他们首先冒犯或者故意挑衅,甚至在谈到父亲时,也充分了怨恨,认为今天的不幸都是父亲造成的。抱定了“别人怎么对我,我就一定会怎么对别人”的观念。

(2)性格因素:阿某性格偏执,经常感受到来自他人的敌意和攻击,频繁与他犯、民警发生冲突,冲突后没有内疚、自责情绪,并伴有强烈的责备他人的倾向来开脱从而减轻自己的问题。

(3)心理因素:因阿某对民警管理教育排斥、敌对心理严重,在与民警谈话过程中,涉及到内心深入话题时,常闭口不谈,或表示“不想说”,有一定的阻抗情绪。

5.矫治方案

因阿某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易发生暴力行为,监区进行了集体会诊,并根据犯因性缺陷,制订了矫正方案。

1.情融坚冰,打开缺口。阿某坚强、冷漠的外表下掩饰的是一颗渴望被关爱、敏感而脆弱的心灵。为了打开矫正的缺口,包教民警加强与阿某的谈话,每隔两天谈一次话,谈话尽量设计开放式话题,让阿某本身多与她人交流,以便掌握更多的信息。同时,加强对阿某感情及生活方面的关心关爱。在坚持3个月谈话及情感感化后,阿某内心的坚冰开始融化,开始向包教民警敞开心扉。

2.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虽然阿某给自己设立了改造目标,但是长时间养成的恶习,使阿某在改造生活中仍旧不断的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包教民警安排了耳目进行贴靠,及时搜集阿某的点滴信息,包括民警则一边对阿某提出批评,一边等待一次可以全面教育阿某的机会。某一日,阿某由于打饭不均与打饭的服刑人员艾某发生了口角,阿某认为他犯碗中的饭菜比自己碗中的多,因此愤愤不平,对打饭的罪犯大打出手,随后被监区民警制止。了解到这个情况,包教民警抓住时机,就事论事,对阿某进行了严厉惩戒。同时跟进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民警由此及彼,帮助阿某分析了认识问题的错误思维模式,处理问题的极端方式及不良后果,引导阿某正确理性地处理人际冲突。通过此次教育,阿某表示:以前不明白这些道理,现在才明白了犯了错,要从自身开始检讨。自己以前确实太糊涂了。今后一定会踏实改造,绝不会辜负民警的良苦用心。阿某开始反省时,包教民警加强教育引导,阿某主动找艾某进行了道歉,化解了矛盾。通过此事件,阿某改造积极主动性明显增强。

3.持续不断的支持与鼓励。在之后的转化工作中,阿某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虽然改造中还是时常出现一些小小的毛病,但是在包教民警的引导下,也能够及时的进行矫正。只要发现阿某有一丁点的积极的转变,监区及包教民警及时进行表扬,对她改造中的点滴进步,及时进行鼓励。阿某的改造热情越来越高,劳动生产质量和劳动定额都在监区排在了前列。包教民警紧紧的抓住这一契机,鼓励阿某:“如果你仅仅只是满足于干好自己本分的改造任务。那么,你的确非常优秀。也许你可以在改造中做的更多一点,来赢得社会的谅解和认可,赢得家人的支持。”此后,阿某的改造信心更足了,积极乐观,表现趋于稳定。

4.抓反复,反复抓,持续巩固效果。由于阿某的自身恶习较深,矫正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促使阿某彻底转变不再反复,包教民警加强了后期的巩固教育。一方面,积极教育引导阿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帮助其坚定热爱生活、热爱命运的人生态度。包教民警把自己的人生感悟通过谈话的方式讲给阿某,也要求阿某把自己对人生的态度、思想情况写成思想汇报,促使阿某对人生、对命运进行深入思考。正如她在思想汇报中所说的:“我一定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对别人有用的人。”一方面,不失时机兑现奖励,让其切实感悟积极改造的好处。同时还引导阿某加强文化知识学习,多学习劳动技能,为今后融入社会做准备,进一步促进了阿某改造的信心和自觉性。

6.预期矫正目标

(1)改变不良行为。

(2)改变错误认知模式,重塑认知系统。

(3)重新树立生活信心、促使积极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不懈努力,阿某思想转变的成果得到了巩固。思想较为稳定,积极参加监区安排的各项活动,最大的改变是开始学会从自身找错误、找原因。目前,阿某改造态度较为端正,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认罪服法,能够遵守监规监纪,日常行为较为规范,从内心感谢共产党,感谢警官,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积极投入到改造生活中。由于表现有所进步并获得四次减刑,阿某表示会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回家,孝敬父母,不辜负监狱民警的期望。

该案例的体会:本案例针对阿某的性格特点,采取攻坚的形式,找症结,抓病因,扬长避短、疏通引导,刚柔相济,即讲明道理、沟通思想,启发罪犯提高认识,又抓住了问题实质,并且运用目标激励,让阿某明理,在理中动情,使罪犯自觉自愿迈向正确的改造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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