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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吕某教育改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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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吕某,1978年9月生,汉族,高中文化,河南洛阳人,私营企业主,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罪原因分析

(1)成长过程:吕某从小就不热爱学习,14岁时便辍学回家,其父亲给安排好了工作——进入自己的工厂工作,那个厂从过去至今一直效益很好,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福地,可是倔强、执拗的他并没有听从其父亲的安排,试图规划自己的人生,从此独自开始闯荡社会。

(2)社会经历:吕某从给别人打工做起,一步一步摸滚打出一番天地,有了自己的洗衣店、服装店、酒店等。在2012年之前其创业过程相对是顺利的,也是成功的。然而,从2012年之后由于文化知识的匮乏、管理经验的欠缺、投资决策的失误等等原因,使得吕某从事的大部分业务效益开始逐步下滑,直至出现连续亏损。为了挽回败局,开始不择手段集资钱款为亏损的实体进行输血,一步一步走进了监狱。

2.改造表现原因分析

吕某自2017年9月25日入监后,始终拒绝认罪,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并以无罪为由,不能主动参加劳动、教育等活动,也不能按期完成劳动、教育等活动任务。

2018年3月4日,警官找罪犯吕某进行个别谈话时,罪犯吕某以自己身体不适为由,蹲姿不端,也不如实回答警官提问,还表现出烦躁情绪。

2018年12月,临近春节时,吕某情绪波动较大,经常出现夜不能寐,寝食难安的反常表现。

2019年1月24日,考虑到吕某余刑较长,又不认罪、悔罪,遂将吕某从六监区(二号关押点)调整到十一监区(一号关押点)服刑改造。

总之,吕某自入监以来,一直以未实施犯罪、判决事实不足为由拒绝认罪,不承认自己犯罪,并且从思想上抵触警官的管理和教育,置监规纪律于不顾,大事没有小事不断。

(1)自身方面原因:吕某文化水平较低,性格又非常固执、倔强,认为自己的判断就是真理。其创业前期的成功和顺利,助长了他的个性,使其非常自大、自负,做事不计后果,容易感情用事,喜欢我行我素。

(2)家庭环境优越:吕某自小家庭富裕,父母的娇惯、姐姐的包容,让他非常任性,做任何事为他人着想较少,不太在意别人的感受。因此,在服刑过程中喜欢站在自己的感受上处理问题,很少站在家人、警官的角度去思考,去审视自己的言行。

(3)法制观念淡薄:吕某接受教育少,又不爱学习,法律常识非常欠缺,法治观念淡薄,规矩意识较差。因此,对于监规纪律的约束,表现的极为反感和不解。

3.矫治转化难点

(1)认知片面,又不加学习。吕某的文化水平较低,使其认知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能力非常有限;平时又疏于阅读学习,对待学习甚至有些排斥和厌倦,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和新事物时,用其积累的经验难免出现掣肘和差错。对待学习的这种态度,严重影响教育转化的进度和成效。

(2)性格缺陷,又不加自控。性格上的缺陷,本身就很难改变,对于一个比较自负的人来说,改变会更难。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但不代表不能改变,自控力在自我改变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然而,对吕某来说,自控力恰恰是吕某的短板。

(3)心理上的不成熟。吕某的成长环境和经历使其心理上不够成熟。心理成熟的人在做任何事情时,会慎重考虑对国家、社会、家庭以及自身造成的后果,吕某不成熟的心理,让他喜欢我行我素,很少顾及除自身以外的东西。心理是伴随着一个人的成长而成长起来的,并非短期内可以改变。

4.矫治方案

(1)搭建亲情桥梁,唤醒沉睡心灵。

亲情是一剂生命之春的灵丹妙药。一方面与吕某的家属和亲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吕某的申诉情况,反馈其日常表现,以取得吕某家属和亲人的大力帮助;另一方面充分利用亲情桥平台鼓励吕某积极与家人加强沟通;第三方面是提供吕某亲属进监帮教机会。目的是让罪犯吕某深刻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珍贵,看到家人的不离不弃,促使吕某打消破罐破摔的想法和念头,正确看待申诉之路,端正改造态度,树立筑梦新生自信,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

(2)普及法律知识,纠正错误认识。

普及法律法规及国家形势政策等知识,旨在帮助吕某正确看待定罪量刑与服管服教的关系。第一,帮助吕某重新梳理、全面分析、客观看待定罪量刑,使其清醒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危害性;第二,帮助吕某走好正确的申诉之路,避免因申诉而误入歧途,纠正无理缠诉、非法申诉等错误认识和行为;第三,帮助吕某全面认识监狱,因为这是走好改造之路的前提和关键。

(3)分解挫折苦难,树立生活信心。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吕某成长过程中较多的是成功和顺利,看似幸福的背后其实祸有所依,没有大风大浪的经历使得吕某在面对经营上的挫折和失败时,没有做出正确的抉择,反而选择了违法的途径铤而走险以应对困境,直到步入囹圄,深陷人生的低谷时,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结合吕某的成长和从业经历,分解人生每一阶段、所经历的每一件事,用成败和得失来剖析、探讨生命的意义。通过这些让吕某明白:人生没有一帆风顺的;挫折苦难是每个人一生必须经历和迎接的绊脚石,是短暂的;阳光总在风雨后。一步一步引导吕某从颓废、消极的心态中走出来,从而正确对待挫折苦难,重拾生活信心。

(4)强化互监职能,发挥“五同五固定”作用。

选择文化素质较高、改造表现较好、有一定服刑年限的罪犯对吕某进行帮教,通过互监制度的落实,巧妙利用互监小组成员的能力和特长,充分发挥“五同五固定”作用,同时为其提供良好的倾诉和沟通对象,和谐的人际关系便于吕某吐露心声,宣泄激愤。

(5)挖掘个人特长,激发改造情趣。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吕某也不例外,喜欢棋类文娱活动。以此为切入点,发现并挖掘吕某更多的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组织吕某参加此类活动,并增加活动的次数和频率,以此来调动吕某的情绪向着乐观、快乐的方向发展,改变自我封闭的状态,丰富吕某改造生活,促进吕某更好地融入服刑人员的集体生活,从而激发改造情趣,积极、快乐的服刑改造。

(6)讲述身边故事,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

此类罪犯在本监区不光罪犯吕某一人,还有罪犯赵某等人。警官根据过往的经历,选取有代表性的此类罪犯、此类案例,进行现身说法,对比他犯找到差距和不足;进行案例分析,比较中认清罪行,明白事理。因为身边人和身边人的故事最具感染力和说服力。

(7)开展心理辅导,疏导心里积郁。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行心理辅导,有助于吕某改变认知模式,培育出积极情感,意志力和生活方式会得到优化。只有拥有了健康的心理,才能正视和接受服刑现实,建立并保持积极的服刑态度。

(8)营造宽松环境,调适心理情绪。宽松的环境有利于缓解压力,对罪犯吕某拟定采取“先松后紧”的策略,尽可能减少对抗心理,在赢得吕某的信任后,逐渐加强纪律教育,诱导吕某步入正规。

5.预期目标

吕某能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服刑生活,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申诉,不再以申诉为由而消极改造,杜绝违规违纪言行的发生。

【教育改造成效】

1.心存盼望重拾生活信心。刚到监狱的吕某心如死水,除了愤怒、仇恨、不解等负面东西外,对生活的希望可以说已经破灭。警官通过以案析理、心理健康教育等途径来诱导罪犯吕某释放不良情绪,让罪犯通过比较看到:“我苦,有人比我更苦”;梳理罪犯吕某的创业经历和成长过程,让吕某清晰认识到:“只有主动的自己才能创造机会”。久而久之,死灰开始复燃,服刑改造的态度发生改变。

2.能正确处理逆境的挑战。人生的挫折如影随形,阳光、通畅的生活不要忘记还会有风雨会来临。罪犯吕某面对巨大的生活落差,一时很难适应,一度被打蒙,被击倒。重拾信心是由被动改造走上主动改造的核心要因。警官因势利导,已经让罪犯吕某走上了积极、主动的改造之路。

3.能正确区分改造与申诉之路。通过矫正错误的思想认识,罪犯吕某已经能正确看待踏实改造、遵规守纪与申诉的关系,不再无理缠诉,也不再借故不认罪来对抗接受教育和改造,罪犯吕某已经选择并走上了正确的申诉之路和改造之路。

总之,爱心的阳光和温暖的关怀像适时的雨露一样滋润着罪犯吕某干涸的心灵,使其时刻感受到了监狱的温度和亲情的温暖,固执变得不再坚硬,错误认识开始松动,低落情绪也逐渐被开朗的欢声笑语所取代。截至目前,罪犯吕某虽仍不认罪,但改造态度明显好转,抵触改造的情绪明显下降,对于公安的愤怒和对于法院的抱怨、责怪等负面情绪逐渐抛弃,申诉工作也能按程序顺利进行,已能主动接受教育,自觉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和其他改造活动内容,能做到服从警察管理,违规违纪言行大幅下降,身份意识和规矩意识已经有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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