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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人员邓某教育改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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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邓某,男,1974年生,台湾人,初中文化程度。2011年1月因诈骗罪被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邓某不服,提出上诉,2011年4月1日被湖北省孝感市中院驳回,维持原判。2011年5月,邓某投入湖北省洪山监狱服刑,接受入监教育后,分配到三监区,期间表现一般。

2012年8月,由三监区调入五监区,此后表现尚好,获得过行政奖励。2014年9月份,邓某突然得知家庭发生变故,加之因弟弟失信,他的个人财务出现严重问题,邓某不能正确面对这些影响,导致情绪突然失控,精神崩溃。2014年9月27日上午9点左右,邓某利用在伙房劳动期间,趁互监组其他罪犯专心劳动的不备之际脱离监管,单独行动,独自窜至二道门民警通道,被特警大队当即发现,随即被押送回监区,并受到监狱隔离反省处分。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邓某多次表现为行为突然冲动,失去控制。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017年4月,八监区成立,邓某由五监区调入八监区服刑,在八监区一年多的服刑改造过程中,监区长亲自担任邓某的包组主管干部,在监区民警教育下,逐步让邓某有了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邓某出身于台湾省台中县一个普通人家,很小的时候,父母亲便离异了,他随母亲生活。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弟弟,因此,邓某在继父、生母、同母异父的弟弟这样一个重组家庭环境中度过了童年和少年。

2.社会经历:邓某初中毕业后,被迫辍学,到餐馆去当学徒,学做厨师,慢慢地走上了艰辛的人生之路。他当过厨师、开过出租,四处打过零工,艰难度日。由于生活窘迫,他托人四处找工作,结果被一家台湾电信诈骗公司录用,并被派遣到大陆来行骗。由于缺钱的艰辛生活使他太渴望得到钱,得到很多的钱,而诈骗的钱来得太容易,他完全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成为诈骗公司的一名骨干分子。

(二)入监改造表现

邓某于2011年5月入监服刑改造,分别于2012年7月、2013年4月、2014年1月各获得一次行政奖励,改造表现一般,主管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邓某的情况及内心。

1.不能及时适应改造环境

邓某生长于台湾,只有初中文化,对中国大陆的法律常识匮乏,不同的环境、生活习俗及认知的差异导致邓某不能很好地适应改造环境。

2.家庭原因

邓某入狱后,亲情断裂,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无任何经济来源。

3.自身原因

邓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且患高血压、糖尿病,对自身要求不严,自律性差,生活饮食习惯不良。

(三)心理行为表现

邓某入监时的心理测试结果:人格明显趋于内向,好静,孤僻不合群,对一般人缄默冷淡。同情心较差,缺乏责任感。性情倾向于急躁不安,较易生烦恼,情绪比较波动易变,一旦遭受挫折或刺激,可能带来不良后果。

(四)教育改造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邓某生长环境(台湾)与中国大陆的差异,对监狱的一些监管规定不理解。

2.性格因素:受家庭环境影响,缺乏家庭亲情,性格孤僻,情绪易波动,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到邓某的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邓某性格属于内向孤僻型,不喜欢与人交流自己的想法,情绪容易受外界环境影响的因素较大。

(五)教育改造方案

邓某被确定为危险犯后,监区组织转化小组对其进行帮教。结合邓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邓某尽快适应改造环境,放下思想包袱,正确面对现实,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教育转化方案分三个阶段(即:评估诊断、重建信任;影响干预,针对布置;亲情感化,效果巩固),四个方面(即:纪律要求、思想转化、生活帮助、情感关怀),对其进行转化。

第一阶段,监区采用聆听和引导的方式。针对邓某性格比较内向,内心比较封闭,对他人极不信任的情况,监区先是安排民警与其谈话,耐心倾听邓某的诉说,让其把心中所想都表述出来,以便于民警充分了解事情的原因和经过,深入探究他内心的真实想法。通过让邓某尽情讲述自己在改造生活和劳动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困难和挫折,让他最大限度的进行宣泄,到达了促使邓某平衡心理的目的。在聆听的基础上,民警向他指出,他当前面临的困难是他人生中前所未有的,所以出现这样的情绪反应也是可以理解的,不必过多苛求。同时,还以邓某熟悉的一名罪犯为例,指出有同样境遇的人很多,让邓某懂得还有许多像他一样坎坷经历的人,应该自我调适心理状态,正确面对逆境。监区民警对其进行耐心的劝导,宣传监狱的政策,帮助他重新建立对监狱的信心,增加了邓某的信任,为下一阶段的转化打下了基础。

第二阶段,监区采用在纪律方面加强要求,在生活方面加强关心的方法。首先,监区组织邓某再次学习了《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重申了监狱的纪律规定,让邓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上的错误,真正从内心里深刻反省,要求邓某要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踏实改造。其次,监区考虑到邓某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情况,在生活上多方面对其进行照顾,安排他到力所能及的劳动岗位进行劳动,并为其申请了病犯资格及困难犯补助。第三,经常与邓某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动态。由于邓某是台湾籍,家境较差而且往来两岸不易,亲人很少接见,邓某的自卑心理严重,而且是在与他犯相比中形成的。为了鼓励邓某克服这种心理,监区民警通过与其谈心,启发邓某要辩证看待现实,将现实的不足和差距转化为动力,将外部压力内化为对自我的激励,在与他犯和自我比较中不断提高自己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帮助邓某识别、分析非理性思维与其改造生活环境和行为方式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病态情绪体验中的作用,然后用理性思维纠正其非理性思维,强化他的肯定性、积极性的认知,通过将谈话内容和当时的情感进行综合整理在反馈给邓某,让他重新思考,自我反省,从而进一步深化谈话效果。第四,邓某是台湾籍犯人,与本地犯人在文化和生活上的差异,让邓某极其不适应,邓某自认为在服刑过程中的委屈、怨恨和烦躁得不到理解,反而受到戏弄和嘲笑,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加之有了违纪行为后,同改对其更加敬而远之,这进一步加深了邓某的仇视感和孤僻感。为此,监区专门帮助邓某建立心理互助组,协调其与同改的人际关系,由一名文化程度较高的罪犯担任组长,挑选几名积改层面罪犯及台湾籍罪犯为组员,通过谈心方式相互理解和支持,不断扩大其交际圈,凝聚更多的知心狱友,逐步改善邓某紧张的人际关系。

第三阶段,监区采用亲情疗法,用亲情力量感召、打动、化解邓某思想上的顽固性、行为上的危险性,转变其认知思维和行为方式。由于邓某家人都在台湾,无法经常来接见,也无法办理亲情电话,与家人的联系基本靠信件。但有时信件也经常收不到,邓某在收到其前妻最后一封信之前,有长达一年多的时间没有收到家里的消息,导致邓某的思家情绪极为强烈。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监区通过教育科写信与其家人联系,希望其家人能够多与邓某写信,鼓励他积极改造,早日回家。自那以后,邓某基本每隔一两个月都能收到家里的信件,让他能够安心服刑。同时,安排邓某参加监狱重大节日的帮教扶贫会,港澳台籍罪犯慰问会等,教育邓某理智看待现实,实施对邓某的内在激励,逐步帮助邓某树立坚实的改造信心。

(六)预期改造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病情,让其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心理波动及情绪的自控能力增强,良好适应现有改造环境,理智看待现实,实施对邓某的内在激励,逐步帮助邓某树立坚实的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教育转化,监区民警看到了邓某在监狱改造环境中的巨大变化:在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长达22个月的服刑改造生活中,邓某仅有两次违纪扣分,合计扣分15分。共获得五个表扬和2018年度监狱积极改造分子表彰。

邓某情绪得到了很大改善,已懂得违监违纪的严重后果,平时能用《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日常言行举止,主动汇报自己思想改造情况,按时参加各项学习,遵守日常作息制度,积极要求参加劳动,与同改之间和睦相处,基本未发生严重违反监规队纪的行为。邓某通过自己不断积极的改变。监区对邓某制定了针对性的巩固方案,以防其顽危行为的反弹:一方面是在八监区转型为生产监区初期,对邓某劳动改造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并在劳动强度、时间、工种、岗位等方面适当调整,制造缓冲地带,使其逐步度过环境的适应期。另一方面,对其进行心理失衡期和改造挫折期的观察和考验,并适时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干预,加强人性化的关怀,引导其正确认识和对待人生挫折,及时化解内心郁结,走正常的改造之路。邓某表示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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