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威监狱服刑人员李某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李某,男,1990年生,甘肃天水市人,小学文化程度。李某因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0年6月30日送白银监狱服刑,2015年2月9日转入武威监狱服刑。入监后教育转化难度大,有很大的现实危险性,确定为监狱级四类重点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条件一般,自幼受父母溺爱,娇生惯养,逐渐养成好吃懒做、唯我独尊的恶习,很早就辍学在家,家庭教育基本缺失。
(2)社会经历:李某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因家庭条件一般,后来家庭无法满足其更高的无理要求时,便离家出走,与父母关系决裂。很早就外出打工,又吃不了苦,常年混迹于社会,自卑心理严重。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入狱后,因刑期长,改造压力大,改造情绪时好时坏,思想极不稳定,改造态度极其不端正,反改造气焰嚣张,拒绝参加劳动,多次流露出自杀、自残及伤害他人的意图,有很大的现实危险性;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劳动生产中消极怠工,2017年7月在生产车间用生产使用的小剪刀在自己右胳膊上连画十几条伤痕。在日常改造中抗拒民警管理,多次挑衅民警,对民警有较深的敌对仇视心理。2017年7月、2018年2月分别给予严管集训、警告处分。
3.心理行为表现
李某在顽危犯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心理测试报告显示:李某人格趋于外向,暴力倾向较强,情绪较易波动,报复欲强,唯利是图,自私自利,心存侥幸,胆大妄为,不择手段,不计后果,虚假不诚,自律不严。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李某文化程度较低,长期混迹于社会,犯罪性质恶劣,沾染恶习深;其未成家,家庭观念淡薄,利用亲情感化较困难;反改造经验丰富,对抗手段具有隐蔽性。其刑期长,改造压力大,改造思想消极且极不稳定,对未来失去信心。
(2)性格因素:李某受家庭环境影响,其从小娇生惯养,性格偏执,情绪波动大,反复性强,性情懒堕,对前途悲观,易走极端,改造身份意识不强。
(3)心理因素:李某性格属于倔犟、偏执类型,缺乏自制和反省能力,容易被即时环境所影响,易于冲动,做事不择手段,不计后果,暴力倾向较强。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李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促其早日教育转化。
(1)分析“病因”,摸清“病根”,坚持对症下药,因人施教。经过细致的调查摸排和深入的谈话教育,我们分析了李某与民警对立、抗拒改造的原因。一是他自幼受父母溺爱,养成唯我独尊和好逸恶劳的恶习,离家出走后与父母关系决裂。二是扭曲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得不到满足,在新的监区环境下,仍妄想和以前一样装疯卖傻逃避劳动改造,这个梦想打破后,很快又转化为沮丧心理,觉得是民警和他过不去,找他的茬,进而和民警对立,四处宣扬并诬陷民警侮辱他,不把他当人看,形成管理沟通的死结。三是认识上的偏激,意志上的极端,动机上的逃避现实,特别是在自残自伤后,其更加孤立,苦闷彷徨,感到前途渺茫,灰心丧气,失去改造信心,索性破罐子破摔。针对以上原因,我们逐一分析,制定转化措施。
(2)强化管理,制定严格的包夹管教措施。李某自调入我监区后,监区立即制定了包夹管控措施。一是落实包夹民警责任制,成立了包夹管教小组,负责对他进行日常的管理、谈话、教育、思想动态掌握等日常管教工作。二是加强互监制度落实。分监区根据他的床位和生产岗位,摸排了改造表现好的罪犯与其编排互监组,进行包夹管控。三是做好记录,对他每天的活动,思想动态及时进行记录,每天对他的思想进行分析预判。四是定期对他的物品柜、储物柜、床铺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清查违禁物品,做到防范于未然。
(3)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发挥好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针对李某改造中较强的矛盾心理及对民警的敌视和不信任态度,民警循循善诱,扬长避短,注意发挥好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一是对其加强个别教育。其年龄小,恶习深,思想偏激,对他的教育主要以通过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循循善诱,引导他认清自己的处境,正确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责任,安心、踏实在监狱改造,争取早日减刑;二是落实系统教育矫正措施。包教民警经常对他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和前途教育,纠正其思想深处的错误认识,开阔其胸怀,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三是鼓励他积极参加监狱和监区开展的一些文娱活动,树立改造信心。
(4)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充分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一是充分发挥全体民警的集体智慧,监区集体制定李某转化方案,在此基础上,全体民警统一思想,严格执行,周密实施,持之以恒,充分发挥教育转化的合力。二是在日常的管理教育中,全体民警能认真落实犯情沟通和工作交接,做到方法措施保持一致,有效杜绝民警工作中的疏漏,防止罪犯钻空子。三是部门联动,集体攻坚。针对李某存在与原管理民警的对抗和矛盾隔阂,我们将他的特殊犯情分别上报监狱领导及有关部门,监狱及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分别找其谈话,化解了民警与其之间的误会及矛盾。李某对监狱及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自己的权利很感激,没有想到监狱领导会亲自与其谈话,解决了这么多年来困扰他改造的难题,表示会遵守监规纪律,不再纠缠以前的事,从以前的阴影中走出来,至此打开了他埋藏在心中多年的心结。
(5)心理辅导,强化矫治,定期进行心理动态分析。
由于李某心理测试显示暴力倾向较强,情绪较易波动,报复欲强,长期无人接见,心理扭曲变态。在心理矫治过程中,侧重分析他的成长历程和性格特征,对父母存在认识偏差,不能正确处理与民警的关系,对其多次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运用认识领悟疗法、合理情绪疗法等心理学技术,让其进行换位思考,通过多次咨询,转变了他的错误认知。此外,监区定期对他进行心理动态分析,发现问题就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带领其参加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辅导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使其逐渐认识到自身的性格缺陷及存在的心理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其心理上的不稳定因素。
(6)关心生活,亲情感化,逐步消除对抗情绪。一是关心李某的改造生活。其与家庭关系破裂,家中关心较少,因此生活比较困难,当他的生活物品、衣服短缺时都积极想办法给予其尽可能多的帮助,解决他的后顾之忧。针对他的身体条件,合理安排劳动岗位和生产任务,使其在劳动中树立自信心,获得成就感。二是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今年以来,监区民警积极协调沟通,想办法联系到了李某在兰州的妹妹,通过其妹妹做通了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在会见中,面对多年不见、年迈多病、痛哭流泪的父母,他激动不已,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李某对监区安排的通话和会见,非常感激,反映出了他对亲情的渴望,我们适时对他谈话教育,进一步巩固教育效果。
6.预期矫治目标
(1)认罪服法,服从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消除消极情绪,强化自我身份意识。
(2)树立法治观念,认清形势,面对现实,重塑改造信心,明确改造方向及目标。
(3)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完成基本的劳动任务。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二年多的教育矫治,李某能做到认罪服法,服从管理,定期写出认罪悔过书和思想汇报书,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能遵守劳动纪律,基本完成生产任务;能与他犯和谐相处,对民警在生活上的照顾心存感激。目前李某改造正常,思想情绪稳定,教育矫治取得初步成效。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1)教育矫治要因人施教、综合施策,找准病因,坚持对症下药,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动态管理,做到有的放矢。要通过多部门、多手段的协调推进,在了解罪犯真实思想的基础上,找准症结,各部门形成合力,化解难题,只有这样,罪犯才能在改造中看到希望,感受到关心,进而改过自新,重塑人生。
(2)克服畏难思想,树立教育转化的坚定信心。罪犯的个别教育是一项非常艰辛的工作,开展此项工作存在难度大、成因复杂、教育转化周期长、成果难以固化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民警要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克服畏难情绪,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到工作之中,完成好监管改造任务。
(3)正确认识顽危犯教育转化中出现的反复性。由于顽危犯的恶习较深,自控能力差,改造中会经常出现反复。面对转化过程中出现的反复,不仅不应泄气,而且应当以更大的热情和毅力继续转化工作,所以教育转化不仅要持之以恒,反复抓教育,引导罪犯逐步走上正道,而且还要坚持抓反复,防止他们重蹈覆辙,旧病复发,以求根本的、持久的转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