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韩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韩某,男,1989年生,陕西蒲城人,初中文化程度。2012年7月13日因强迫卖淫、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2016年5月27日因破坏监管秩序罪被某人民法院判刑期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入监后韩某,改造消极,好逸恶劳,心胸狭窄,有思想包袱,性格孤僻,不与他犯交流。2018年2月15日被监区确定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韩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初中毕业就混迹社会。
(2)社会经历:韩某初中毕业后便因家庭管束的缺失而混迹于社会,随后交往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受这些人的影响,整天吃吃喝喝、打打闹闹,在2012年7月韩某为了将被害人李某放在卖淫场所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纠集他人将李某骗至招待所,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对其实施奸淫并逼迫其卖淫。
2.入监改造表现
韩某,在入监教育学习期间多次违反监规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因行为懒散、性犟语刁、不服管教。包教干警通过多次观察、查档、谈话教育,逐步了解了该犯抗拒改造的原因。
(1)对法律观念的淡漠:韩某由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其对法律置若罔闻,对人对事缺少是非观念,心无敬畏,并且对法律的公正性心存疑虑。
(2)家庭原因:韩某入监服刑后妻子与其离婚,使韩某在情感方面受到挫折,心情压抑、情绪低落。该犯父母年老,其女儿又年幼,使该犯非常焦虑、担心家庭。
(3)自身原因:韩某性格偏执、刁钻,又不乏聪明、能言善变的个性特征。心中的压抑情绪和心结,总喜欢以其外在的小聪明来掩饰,对未来迷惘无措,却又不愿承认并寻求正确的人生道路。
3.心理行为表现
经艾森克个性测验:韩某处事喜欢以自己为中心,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喜怒无常,对人抱有敌意,情绪波动大、极不稳定。对同犯间的正常言语、行为反应过于敏感,容易与人发生冲突,作息时间极不规律,极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韩某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和缺失,无知的认为自己被判入狱是因为运气不好被抓的,外面还有好多比他所犯罪行还要严重的人却没有被抓判刑,而且认为如果当时家中肯为他花钱找关系,自己就不会被判十一年的刑期和5千元的罚金。
(2)性格因素:韩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孤傲,自卑且爱钻牛角尖,事事以自我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可以感觉到该犯强烈的掩饰内心与反抗外部信息的思想动态。所以才会表现出思想上的强烈抵触,行为上冲动凶悍,无理取闹的过激举动。
(3)心理因素:韩某性格属于典型的倔犟类型,对社会的认知和是非的判定,总是先入为主的以自己狭隘的思想意识来判断。自己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正确,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正常的情绪宣泄方法,极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行为。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韩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干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其尽快转变思想观念,服从管理,踏实改造。
(1)加强法制教育,在抓好日常“三课”教育的同时,组织其互监组成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监规纪律知识的重点帮助学习,包组干警密切关注、定期约谈,并对相关法律知识、监规纪律进行考评教育。同时利用监狱每周开展的视频政治大课教育为契机,将视频课上相关案例小故事或刑法讲解,由包组干警对其进行引导教育谈话,全方位的启发教育、人性化的解疑答惑,促使该犯端正思想,积极改造。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充分发挥“罪犯文化兴趣活动小组”积极向上的榜样力量,引导韩某加入其中,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并发现与培养他的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犯群,规范其改造生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并彻底改正其不良的性情及思想观念,对合理诉求予以支持,让其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监区干警给予他的关心、教育。
(3)加强亲情帮教。韩某由于家庭监管不力,亲情缺失,过早的流入社会,以致形成了对亲情的怨恨与漠视心理。犯罪判刑后,家中又因实际困难对其关心不够,长期无通讯联系。监区通过分析研究后,鼓励该犯应以积极的心态包容家人,接受亲人对他的帮助与关爱,利用亲情电话和信件多和家人沟通、问候家人;利用狱内组织的“监狱开放日”活动,安排他家属到狱内来参加亲情帮教活动。多渠道的教育感化该犯,促其积极改造。
(4)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根据他的体质状况,合理安排劳动岗位,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针对他的聪明、机灵,善于思考的特点,给他安排体力强度低、技术强度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的技术岗位,将他的争强好胜心理引导到劳动改造中来,让其对劳动充满自信和希望,培养积极劳动自食其力的习惯,为今后的人生奠定基础。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该犯不断进行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教育,强化在教育过程中对其感恩心、上进心、敬畏心、责任心等“十二心”教育改造理念的培养。对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感宣泄、疏导和行为管控。梳理分析该犯违规违纪的类型、目的、形式、影响、后果,并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将每一个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进行阶段性教育改造效果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培养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引导其主动同家人多联系、沟通,让其在充分感受到亲情温暖的同时,亦能感恩于监狱的文明管理和警官的帮助教育。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懂得基本法律常识,促其通过自己踏实的劳动改造,早日获得刑事奖励,使其彻底明白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之人的重要性。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干警一年多的教育矫治,韩某充分认识到此前的人生道路是错误的,并主动向包组干警坦诚心事,做出了书面悔过书及改造计划,尤其是在其家境贫困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他亲属,要求今后不再给他上账、汇款,他要坚持勤俭节约的美德,严格自律,踏实改造。在其后的各项改造中,均能积极主动的完成监区下达的改造任务。面对未来的刑期及今后的人生道路,该犯表示将要用一颗感恩的心踏实改造,认真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通过这个案例,监区干警深刻体会到:思想政治教育在任何形势下都不能放松,应该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并结合新时期外部世界的发展、变化,创新教育改造理念,细化教育改造举措。以严格的监规纪律从严执法,用人性化的教育思想促其转变态度,从心里接受改造,认识自我、改变自我。具体实践中,应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从罪犯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问题。切实帮助罪犯如何看待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教育改造的关键与目的。这样的教育方式,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