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某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男,1985年生,广西人,文盲,无业,曾因强迫卖淫于200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2年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2年至2022年止,张某因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张某自入监以来,几乎不与人交流,性格孤僻,在做内务卫生和参加队列训练受到批评时,情绪难以自控,常常用头撞墙,或用拳头捶击地板进行自我攻击,观察其手背,发现有多处烟头烫伤的痕迹,具有严重的自伤自残的现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张某自幼被拐卖(或遗弃),从小与流浪汉生活在一起, 以拾荒为生;因为居无定所,经常受冻挨饿,为了能吃饱饭,流浪汉还强迫他去偷去抢,导致他从小就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因为偷抢多次被人抓现场,因此常常被打骂和羞辱,甚至被人吐口水、扔瓶子。由于长期担惊受怕,导致成年后经常失眠多梦,自诉身边有人大声喧哗的争执,都会让自己不能自控地抓狂。
2.社会经历:张某在十四岁时离开了流浪汉,独自在外闯荡,平常靠打零工和捡垃圾为生。由于从小缺失父爱母爱,一直渴望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但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在将近而立之年,张某拥有了一段甜蜜的婚姻,后育有一子,但在两岁时不幸染病去世。第一次入狱后,妻子就离开了他。由于无依无靠,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刚出狱不久,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3.其他因素:由于没有文化,缺少法律知识,也无一技之长,张某自卑心较重,由于看不到生活的希望,遂产生 “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伴有自虐的倾向,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
(二)入监改造表现
张某自入监以来基本能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但与人交流较少,不爱说话,独来独往,脾气暴躁;而且情绪反应过激,在被批评时,曾用头撞击围墙,或用拳头撞击地板,以致其他罪犯都不敢靠近他。
(三)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HAMD(汉密尔顿他评抑郁量表)测试,总粗分为38分,其中, 焦虑因子分7分,认识障碍因子分10分,睡眠障碍5分,绝望感7分,诊断结果为“可能有严重抑郁症状”。
张某自诉,因内心极度痛苦而不能自拔,非常讨厌憎恨自己,觉得自我折磨才会感觉好受一些,甚至觉得死了还好,死了不会连累别人。
咨询师观察,张某面容憔悴,眉头紧锁,神情紧张,交谈时双手颤抖,不敢与人眼神交流,话语较少,表情冷漠。在张某双手手背,几处烟头烫伤的痕迹清晰可见,自虐现象严重。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人格因素:张某从小不知父母是谁,被亲人遗弃(或被拐卖),后被流浪汉收养,经历过流浪、乞讨、漂泊、拾荒、小偷小摸等特殊的谋生方式,成长过程常被人歧视,甚至饱受人间的蔑视与冷漠;由于错过了人生教育的关键期,致使其人格社会化缺陷难以弥补,渐渐形成了自卑、内向、孤僻、自我攻击等不良的人格特征,又由于人格具有相对稳定性,矫治的难度较大。
2.认知、心理、行为因素:由于特殊的成长经历,导致张某认知消极,自我评价较低,甚至产生自暴自弃心理;同时,张某又具有重度抑郁症状,有强烈的心理冲突,甚至出现自伤自残行为,自杀倾向明显,人身危险性较高。
(五)矫治方案
针对张某因抑郁产生的自伤自残和自杀的倾向,以及因不良的认知导致的不良情绪体验,警察主要通过心理干预的方式对其进行针对性的矫治。
1.第一阶段心理干预(2013年8月10日~20日)
第一阶段心理干预主要以“缓解压力、舒缓情绪”为主。对新入监罪犯来说,面临环境和角色的改变,普遍面临因适应环境而带来的心理压力,并产生紧张、焦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为了化解张某焦虑紧张的情绪,以更好适应入监改造的生活,监狱心理咨询师鼓励张某参加入监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活动让其不良情绪得到宣泄;同时,为了让张某掌握一些放松技术,咨询师还对其进行个体心理辅导,引导张某通过腹式呼吸进行心灵放松;为了进一步放松心情,心理咨询师还通过音乐对他进行心灵冥想和心理暗示。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张某的精神状态开始慢慢好转,为下一阶段心理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
2.第二阶段心理干预(2013年8月20日~9月20日)
本阶段干预主要运用阳性强化法,矫正张某不良的行为习惯。对一个从小没有感受过爱的人来说,他身上爱与被爱的能力会严重缺乏,这是一个后天习得的行为。为了培养其爱与被爱的能力,咨询师运用阳性强化法,对其正面积极的行为变化,及时给予关注和肯定,不断对其进行正强化;同时,在生活上也给予足够的关注,及时为其准备一些生活用品、鞋袜,让其感受温暖,化解其冰冷封闭的内心。事实也证明,一个良好的行为在重复21次以上都会形成一种习惯,在咨询师的积极关注和不断的心理暗示下,张某的精神风貌,语言交谈有了明显的改进。
3.第三阶段干预(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
本阶段干预主要以改变不合理认知, 培养乐观心态为主。张某之所以在抑郁心境中不能自拔,很大原因就是沉浸过去创伤图景之中,也就是活在“心象”之中。心象,是人通过外界感知觉获取的事物刺激形象在内心呈现的一种心理图像或心理景象。当一个人过分地、长时间地集中内心进行这种主观虚幻的想象活动,就会阻断对外界的真实感知,并以大量虚幻信息进行组合进而形成虚假的心象,从而导致心理病态现象。张某渴望亲情的关爱,长期在寻找亲生父母,并不断幻想与父母重逢的情景,但由于从小经历许多恐惧,导致在梦中梦到父母都会产生一种悲惨的样子,经常被恶梦惊醒,内心痛苦不已。为了帮助张某摆脱这些梦魇的影响,咨询师让其尝试走出心象:一是通过心灵冥想和心理暗示,帮助其植入有关父母的美好图景;二是鼓励其积极行动,多参加活动,或主动帮助他人,尽量多地让大脑接受外界事物的刺激,转移注意力。事实证明,在张某密切配合下,其做恶梦次数越来越少,睡眠质量也越来越好。
同时,为了改变张某不合理认知,让其学会活在当下,“改变可以改变的,接纳不可以改变的”。同时让其学会从负面事件中寻找积极的意义。这些矫治措施,让张某逐渐走出过去负面事件的阴影,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4.第四阶段心理干预(2013年10月20日~11月20日)
本阶段所用的一些心理干预手段,其实也一直贯穿在整个矫治过程之中,主要是结合管理手段,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张某人文关怀。在前期对张某的矫治工作中,为了防止张某夜晚从床上摔伤,心理咨询师及时为其调换床位;为了避免张某受到过分刺激,警察还安排耳目对其进行监控。除此之外,在后期的跟踪干预中,咨询师还多次对张某进行回访和面谈,对其进行不断鼓励。人本主义强调通过对人的本质的重视,对生命个体的充分尊重与关注,可以激发求助者自我改变。即使是一个罪犯,其内心也渴望得到尊重、接纳和爱,通过对张某的关注和帮助,激发了他自我改变的信心和勇气。
5.第五阶段的干预 (2013年春节前后)
本阶段干预主要帮助张某重新建构社会支持系统。2013年春节前,张某情绪低落,意志消沉,咨询师发现后及时对其进行咨询,通过面谈发现张某思想波动主要原因是其本人是“黑人黑户”,春节前没有一个人来接见和关心他。监区知道后,决定对其进行亲情帮教,通过各方努力最终帮助他联系上了他的妻子,使他们在春节期间可以相互发送短信,相互问候,而且他的妻子还定期汇生活费给他。从此,张某新的社会支持系统初步形成,让张某找到了归属感和安全感,体会到了被人关心的温暖,从此自伤自残事件再也没有发生过。
(六)预期矫治目标
1.在认知上,张某改变了以往消极悲观的认知,树立了积极的认知,并学会了感恩,对前途也越来越有信心。
2.在心理和行为上,张某能积极投入改造,并积极参加监区各类文娱活动,学会了与人交流,情绪状态尤其是抑郁情绪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且再也没出现过自伤自残的现象。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半年多的跟踪和治疗,张某的抑郁情绪有了良好的转变,通过HAMD(汉密尔顿他评抑郁量表)复测,结果显示由重度抑郁症状变为轻度抑郁症状;同时,通过日常行为观察发现,张某的精神状态有了明显的改观,能主动与人交谈,并学会了感恩,每次咨询结束都会为咨询师打开房门并表示感谢,而且再也没有出现自伤自残的现象;张某自分流下生产监区后,改造比较积极,每月的考核分都在2.0分以上(2013年实行新的计分考核,2.9分是每个月奖励分的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