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消极改造罪犯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池某某,男,1979年生,福建人,小学文化程度。池某某入监以来,因自身脾气性格等因素,全监押犯监区都服刑改造过,在各个分监区都改造时间不长,并于2017年5月因改造需要从高危监区解除严管后调至某分监区继续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⑴成长过程:池某某出生于一个闽西山区农民家,其父亲年近40岁得独子,在成长过程中,亲戚家人对池某某过于溺爱,基本上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缺乏正确的教育教导。
⑵社会经历:池某某小学毕业后,先后在家务农、开推土机、搞养殖等,但因文化程度低,吃不了苦,不懂经验等因素,经营不善,于1998年离家至厦门市打工。
2.入监改造表现
池某某入监以来,消极改造,参加劳动生产积极性低。调入九监区后,监区、分监区民警多次找池某某谈话,了解到池某某消极改造的原因。
⑴囚犯意识、服从管理意识差。
自入监以来,服刑已有16年7个月,余刑4年6个月,之前改造表现较差,减刑较少,入监后曾一度放松思想改造,不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2001年7月、2002年7月均因顶撞民警受禁闭处分2次。
⑵家庭环境影响。
罪犯池某某家中无亲人,父母均在池某某服刑过程中去世,现在只有池某某的伯父与其有联系,亲情帮助引导教育上缺失。这方面也影响到池某某的改造信心,破罐子破摔。
⑶身体因素的影响。
2016年6月、8月、9月罪犯池某某因入睡困难,言语异常,精神恍惚,思维混乱,半夜大喊大叫,尔后由分监区民警押解至某市第三医院就诊,因不配合治疗,加戴戒具两次,就诊服药后,池某某病情有所好转。
3.心理行为表现
池某某性格较为冲动,改造积极性低,囚犯意识差,经常违规,易与他犯发生冲突。2017年3月,池某某与詹某因平时相互看不惯对方,积怨较深,两犯发生争执引发打架,依规送高危监区强化学习一个月。
4.教育矫治转化难点
⑴囚犯意识差:对法律缺少认识,多次违规,被扣分、禁闭处理。在教育矫治转化过程中,应加强对罪犯池某某的法律知识教育。
⑵家庭因素:因家中父母亲去世,亲情帮教方面缺失,教育矫治转化过程中,应与其家中伯父及堂兄弟姐妹联系,尽量让家属利用每个月的接见,来监帮助罪犯池某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改造观,重拾改造自信心。
⑶性格因素:性格较为冲动、偏执,遇事鲁莽,做事不计后果,教育矫治转化过程中,应对罪犯池某某进行耐心的教育疏导,从家庭成长环境、案件经过分析,引导其学会管理控制自己的情绪。
⑷身体因素:针对池某某间隔性的入睡困难,精神恍惚的情况,在教育矫治转化过程中,分监区民警应及时联系教育科心理辅导专家,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鼓励池某某多参加分监区文体活动,特别是近期监狱开展的棋牌文化活动。
为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在日常管理实际工作中贯彻教育与惩罚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主的目的出发,推动将“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输出“合格产品”的治本安全观转变。通过分监区研究,决定对池某某开展教育矫治转化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矫治转化方案。
5.矫治转化方案
⑴加强管控:做好包夹监控及个别谈话教育,严格落实三级谈话制度,从分队长到监区领导找其谈话,确定专职的包夹人员,在劳动现场和分监区严管监舍实行24小时包夹监控,并及时向民警汇报情况;确定专职包教民警,安排有工作经验、有责任心的民警,为池某做教育转化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过夜,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强化服刑意识,强化囚犯意识,使其尽快到达矫治转化。
⑵加强教育:充分利用心理互助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辅导,强化其心理承受能力,帮助其走出阴影,树立正确的改造观、价值观,减轻改造压力。开展行为规范整训,强化日常行为考核管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要求池某某熟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进行常态化的生活卫生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增强其规范意识。对罪犯池某某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课堂教育和心理辅导教育等心理教育手段帮助其学会换位思考,提高自我调节能力,合理宣泄情绪,改善心胸狭隘的性格,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利用每周末安排一次矫正作业,内容涉及行为规范、法律法规、劳动技能和健康教育,让其感受到自己每一次的进步,逐步培养池某某的改造信心。针对池某某抵制有关减刑规定条件的情况,自我认为即使努力改造,积极参加劳动生产,也减不了多少刑,分监区安排管教民警向池某某解释解读减刑新规,使池某某充分认识到新政策,调动改造积极性。
⑶加强心理疏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为罪犯释疑解惑,及时联系心理矫治专家,积极开展团体咨询和个案心理咨询。结合罪犯的血型、家族史、遗传史、社交朋友圈,掌握罪犯的脾气性格,科学分清罪犯的危险程度,认真制定个别矫正转化方案。针对罪犯池某某有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缺陷、人格缺陷的情况,运用心理矫治技术,并在必要时辅之以药物治疗。
⑷加强合理帮助: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关心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缓解其思想情绪,促进其正确改造。鼓励罪犯池某某多参与体育、棋牌活动,借助活动来缓解自身的压力,发挥自己的长处,也借此多与同改交流,以帮助自己改善心理状况。同时,也加强对罪犯池某某生活上的关心。尽量在生活上和劳动改造上,民警给予必要的关心,对池某某在合理范围内的种种诉求,民警都予以及时解决,让池某某觉得民警并未放弃他,促使池某某重拾改造信心。
6.预期矫治目标
⑴加强囚犯服刑意识、规范意识,服从民警管理,与其他罪犯和谐相处,减少与他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甚至杜绝违规现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改造观。
⑵亲情帮教,来自亲人家属的帮助,使池某某感觉家人的温暖,重拾改造信心。在刑满释放后,能有很好的安置及谋生手段,减少重新犯罪率,落实治本安全观。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分监区为罪犯池某某精心制定的个别教育矫治转化方案和家人的亲情帮教,池某某已初步树立起了正确的价值观、改造观,能做到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也逐步改变了对民警的偏见,有心事及困难都能及时向民警反映,听从民警的教育疏导。
通过这个矫治转化案例,我们能从中学习到:在整个矫治转化过程中,民警要及时了解掌握罪犯的思想状况,做好针对性的疏通引导和教育转化工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多以鼓励为主,在批评教育时,多从侧面出发,对于缓解罪犯的紧张、戒备、恐惧、敌对心理,遏制其心理邪念,促使其安心平稳改造,让罪犯能认识到自己错误,能认可自己,遵守监规,树立改造信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