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抑郁症罪犯的矫治个案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林某,女,1991年出生,高中文化,福建人,2015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4年3月至2029年3月,2015年7月入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⒈犯因分析
(1)负性经历:林某于2012年女儿出生后患产后抑郁症,至被捕前一直都在服药治疗(中间曾暂停半年)。2013年林某因产后抑郁吞服四五十粒安眠药自杀,被丈夫发现送往医院洗胃得以救治。本案被害人系其公公,起因是林某想到丈夫有一次让母亲很生气,故她也想让公公生病一下,导致本案的发生,判决认定案发时为抑郁发作,林某为限制行为能力。
(2)社会原因:林某家庭成长环境对其要求严格,林某家中仅有两姐妹,父母对作为姐姐的林某寄予厚望,从小要求严格,但林某本身资质一般,难以达到要求,故形成较严重的自卑心理。林某婚后初产为女婴,在重男轻女思想浓厚的闽南地区,林某感受到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⒉入监改造表现
林某下队初期,改造状态良好,不仅很快适应分监区改造环境,而且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甚至主动申请带教其他学员。入监后一直有看诊并经多次精神科专家看诊,服用精神类药物。在2016年3月林某抑郁症发作,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多月,而后在专家医生及民警、罪犯家属的共同努力下,病情得到控制,慢慢好转。但好转后精神状态差,目光呆滞,表情木讷,动作迟缓,暴饮暴食。有意封闭内心,不愿与她犯沟通交流,消极生产。一段时间过后,林某体重骤增,长时间发呆,偶尔自言自语,其他罪犯见其状态更加不敢与其沟通,林某性格日益孤僻。
在监内抑郁症发作原因分析:
(1)负性经历:林某入监后虽然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但并不是每次都表现优异,能够取得理想成绩。特别是参加分监区的知识竞赛活动时,虽然准备充分,但是临场发挥失常,未展示出自己的实力,而后情绪低落。对于分监区突出的文艺骨干,林某对其既羡慕又嫉妒,倍感压力。
(2)支持系统:林某入监后丈夫与其起诉离婚,林某对丈夫感情深厚,虽心中不舍,但能接受离婚事实。丈夫在与其离婚后,马上与林某在看守所结识的朋友结婚,林某觉得受到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林某被捕后就没有见过女儿,因为前夫不同意女儿来接见,林某对女儿十分想念。
(3)自身原因:林某为人好胜心及自尊心强烈,非常在乎别人对其的看法,对于批评和指责的承受能力差,情绪波动较大。
⒊心理行为表现
(1)存在明显的非理性观念和错误的思维方式。林某对许多事情的看法都会归结于自己的错误,容易内疚、自责,自我评价系统有缺陷,十分在乎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容易因外界环境的因素降低对自我的评价。存在以偏概全的思维模式,容易夸大自己的不幸和缺陷。
(2)被抑郁、烦恼、悲观情绪所困忧,自身缺乏有效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
(3)人际关系上采用回避方式,减少与人的交往,变得孤独,加速消极情绪的恶性循环。
(4)个性特征:自卑、要强、对自我要求高、过分注重他人的评价、生怕别人不喜欢。敏感多疑、情绪易烦躁、自我控制能力差、反复无常。
⒋教育矫治的难点
(1)心理因素:林某本身性格就比较敏感,缺乏自信,注重她人对自己的看法。林某在监内抑郁症发作期间,做出了许多过激的行为,比如夜里大声喊叫,无故脱光衣服、不服从民警管理等,好转后觉得自己之前的行为给分监区其他罪犯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为自己之前的行为感到羞愧,性格愈加自卑、内向。也不敢找民警谈话,觉得自己之前的行为有违服刑人员的身份,存在严重心理负担。
(2)社会因素:由于林某对前夫还有感情,对自己的婚姻怀有遗憾。同时长期无法见到女儿,对女儿的想念强烈,担心女儿的生活成长情况,家庭帮教系统不够,缺少改造动力。
(3)环境因素:林某抑郁症发作期间,给分监区的其他罪犯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同时因为其他罪犯对于抑郁症了解不够,认为林某不是一个正常人,害怕与林某的正常沟通会引起林某的过激言行,导致林某再次病发,故而其他罪犯有意远离林某。林某在监内没有关系较为亲密的同改,缺乏倾诉对象。
⒌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罪犯林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林某放下心理包袱,重整精神,增强自律性,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鼓励生产,提升自信心。考虑到林某之前针车技术较好,对生产技能的恢复障碍较小,容易提升自信心,民警将林某调到其信任的分队长组上,并分配林某其所擅长的道序,每天亲自给其下达生产任务,督促其完成当日任务。再针对其完成情况予以分析鼓励。一段时间后,林某的生产状态慢慢回归,生产效率有所提升,甚至能超额完成任务。
(2)跟进谈话,密切关注。民警知道林某因为之前发病的原因,害怕与民警接触,更不敢找民警谈话。为了让林某放下戒备,民警从不特意找林某谈话,而是在巡号时假装随意的询问林某的近况,或是一句简单的问候,或是一句鼓励,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林某,民警并不会因为之前的事情而忽视林某。林某对民警的日常性谈话并不排斥,次数多了,林某变得期待民警的关心问候,甚至会主动问候民警,言语间也多了一些积极的观点。
(3)引导观念,强化自律。根据对林某的日常观察,民警知道林某是一个自尊心强、特别在乎外表的人。一次民警故意指出林某身材走样,没有以前好看。林某有些失落,但是告诉民警自己很无聊,只能吃东西,控制不住嘴巴。民警及时引导,告诉林某肥胖是一个恶性循环,只要一个人够自律,肯定能得到想要的身材,建议其适度开账,并通过多参加分监区的瑜伽兴趣班、舞蹈班,多做监舍卫生,转移注意力,控制吃零食的欲望,也可以起到锻炼身体的作用。
(4)兴趣切入,融入集体。针对林某封闭内心,性格孤僻的特点。民警鼓励林某多借阅图书,通过阅读积极向上的书籍,感悟健康、阳光的心态,并引导其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民警表示不论林某写出的稿件质量高低,都会对其进行加分鼓励。林某虽然不够自信,但抱着加分的目的,还是大胆的投稿了。而后民警在分监区的晚间讲评中,公开表扬林某投稿数量多,质量好。林某深受鼓舞,开始一次性交四五篇稿件,写作热情高涨。这一系列的事件让林某自信心倍增,开始主动参与到分监区的集体活动中,在十一国庆活动中,还作为本监舍代表手绘手抄报,为监舍取得名次,与监舍其他人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融洽。为更好地帮助林某调整自身情绪,提升自我心理建设能力,民警安排林某定期参与分监区的合唱团、瑜伽班活动,发挥其文艺优势。并告知一些调节情绪的小技巧,使其负面情绪及时得到宣泄,林某的精神状态日益好转。近日林某更是向民警申请外出加班名额,并毛遂自荐,希望能够担任分监区普通话培训班的教员。林某担心民警会因为其之前发病的经历而拒绝让其加班,主动找民警谈话,表明自己的决心,希望民警能够给其机会。
(5)亲情规劝,巩固成果。矫治过程中,因林某的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林某的心中始终有心结。为了更好的鼓励林某积极改造,坚定改造决心。分监区积极联系林某的家属,沟通林某的精神状态,引导家属传递正能量,时刻关注林某改造状态。并邀请林某的娘家人进监帮教,通过面对面的亲情帮教,使林某直面服刑事实,坚定改造决心,提升改造积极性。
⒍预期矫治目标
(1)提升林某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信心,使其对自己的服刑改造和抑郁症发作有正确的认识,学会控制情绪,增强自律性。
(2)主动融入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调整精神状态,勇敢展示自己,感念亲恩,为了家人和自己积极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系列的教育鼓励,林某现在慢慢卸下自己的防御系统,露出那个真实、渴望被重视的自我,急需外界的肯定和包容。目前林某已经将每月开账的金额控制到原先的一半,只购买生活用品和少量的食品,下决定要控制自己的体型。并且参加了分监区舞蹈、瑜伽、普通话学习等多个兴趣小组活动,对于监舍事务也学会了主动分担。性格也更加开朗,愿意主动与她犯沟通交流,对于民警的谈话也不再害怕,更是多次主动约谈民警,与民警分享自己的进步。分监区将继续关注林某的情绪变化,鼓励其多参加集体活动,加强自律,发挥自身优势,提高自信心。虽然林某目前还是分监区的重点控制对象,病情也有复发的可能性,但林某已经学会了正视自己的过往,制定改造目标,积极投入新生活。
经过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改造不能急功近利,要有耐心和决心,陪着罪犯一起成长。更要学会观察,只有对罪犯的性格、心理、家庭各方面的情况深入了解才能对症下药,切实帮助罪犯解决改造困难。改造罪犯的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上,每一名罪犯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一名罪犯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要勇于突破,寻找适合每一名罪犯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