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深夜自杀案例的心理危机干预追踪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吴某,男,1979年出生,湖北监利人,小学文化程度,抢劫罪,被判处14年,2003年10月入监服刑,捕前无业,未婚。
(二)个人成长史
入狱前吴某父母均健在,家中兄弟姐妹七人,吴某居老三,自幼玩劣,小学三年级后便在社会上游荡,家庭经济不宽裕,使吴某一直到入狱,都对物质极度渴求。入狱后无会见。
(三)精神状态
无感知觉、思维、记忆、智能等障碍,情绪焦虑、易受激惹,导致内向外攻击等极端行为。
(四)身体状态
面容消瘦、无躯体疾病。
(五)社会功能
“说话不打草稿”,常当众揭短,和其他服刑人员关系紧张。
(六)心理测试结果
COPA心理测试结果表明,吴某PD4(冲动鲁莽)、PD7(戒备心理)、PD9(自卑感)显示高分特征。表明其性格冲动,不计后果,不轻易相信他人,自卑感强烈。
(七)主要问题
1.案情经过:2009年12月1日凌晨4时许,吴某在监舍内上吊自杀未遂,被集训处理。监狱领导责成服刑指导办公室迅速介入,对吴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2.主诉:对被调监区不服,夜半自杀未遂。
3.自诉:“9月20号那天,我还是监督岗,管储藏室,服刑人员向某的一只棉鞋不见了,找我要。我没有拿他的鞋,况且拿一只鞋有什么用,我家里穷,也没办法赔。” “我反复向他解释。他不听。三天后邀了两个同改一起将我堵在储藏室,卡我脖子,打我的胸,我对其他服刑人员大喊,说你们都看到了,他们打人,结果没人肯帮我。后来民警过来了,先找我了解情况,又喊向某他们。他们出来的时候有说有笑,我觉得民警没说他们,心里那个气,冲上去用锁砸伤了向某头部,被关禁闭。”
“禁闭回来后,我想靠自己劳动抢当季表扬,但我的位置靠车间大门,其他服刑人员出出进进总不关门,将线吹得乱跑,一两个小时没出一件活,我心里就很烦,忍不住就骂了起来,也根本没留心骂的是谁,没想到恰好是向某在门口。”
“收工时民警从向某身上搜出了铁尺,向某说是为了防我。当晚民警就将我调到了一分监区。错在向某,凭什么让我调动?本来我没钱,就减不了刑,劳动产品都私下换吃的了,现在我好不容易有两个表扬,调到陌生环境,劳动要重新熟悉,拿表扬更难了,我想到半夜四五点了睡不着,就拿皮带在铺位上上吊。”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综合其无身体疾病史、无精神病家族史、其心理和行为表现,排除精神病。根据其心理测试结果、成长史及狱中一贯表现,其非理性认知严重阻碍其改造进程:一是以自我为中心,觉得民警处理须以其意志为转移,否则便是不公;二是自卑感强,存在“人穷不能减刑”的错误思维;三是情感冷漠,与家人多年未联系,一切无所谓;经济困难伴其成长史,在遭遇“调动”应激事件时,寻求负性情绪的极端宣泄。
为此,制定如下咨询目标:
(一)近期目标
1、纠正非理性思维,打消自杀念头;
2、消除敌对情绪,认知处理方式偏激对自身危害,学会合理宣泄。
(二)长期目标
重建心理支持系统,发展其与民警、同改、亲人之间有效人际关系,修复并改善吴某因自卑导致过度自尊的恶劣心境,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咨询过程:
(一)建立良好咨询关系,运用宣泄及认识领悟疗法,助其认清非理性思维,消除敌对情绪。
2009年12月15日首次咨询,我利用尊重、共情等技术,在建立良好咨询关系基础上,鼓励其宣泄负性情绪,充分自我暴露,同时对其“搞点吃的东西就是帮助”的要求和简单认知予以说明:咨询师前来,是对其进行心理层面的帮助。
引导吴某反思“砸锁”事件,明明他是受害者,为什么到后来却成了施暴者?认识到民警处理结果当时并未公布,其是因为内心对民警不够信任,才将“向某等从办公室出来有说有笑”理解成“民警处理不公”,导致朝向某砸锁的过激行为。
关于其自杀问题,对监区在其和向某两人之间必走其一的选择上,引导其换位思考:假如其是民警,一个是他余刑还有五年,一个是向某余刑不到一年,两人到新监区因为工种不同,都要重新学艺。但向某因为余刑不长,几乎是刚熟悉工艺就面临满刑,新监区又要安排人来接替岗位,生产进度又受影响,在这种情形下,新监区是愿意接收他还是愿意接收向某?再者,其对减刑有很高的期望值,但向某的过度自卫,使其连基本人身安全都难以保障,其能一心奔减刑吗?吴某惊愕地连说了几声没想到,意识到其认知的非理性与盲区,接受了咨询师“将其调监区不是处理他,整他,而是保护他”的错误观点。对监区的敌对情绪因此消除。
针对吴某在两次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处理方式极端问题,干预结束前,我建议其运用倾诉法、转移法、做运动或是“一三十”(退后一步、深呼吸三下、从1数到10)方法制怒。
(二)运用认知行为疗法,消除朱某“人穷不能减刑”的非理性思维,树立改造信心。
2010年春节过后第二次咨询。咨询前得知,监狱下发新规定,服刑人员禁闭后此前表扬将归零。由于吴某违纪在新规执行时间之前,新调入监区告知其考核按老规矩办。其对此很是感激。
咨询时吴某抱怨监狱对特困犯补助“只是一箱方便面”,“看别人吃香的喝辣的,自己穷得只差没饭吃。”对物质极度渴望的同时,他抱怨 “自己穷,没钱打点,减不了刑,就是报上去也会被关系犯换下来”。
我向吴某介绍原四监区服刑人员孔某(偷盗电缆,十年,离异,服刑期间无会见)减刑五次的真实事例,在布置“思考孔某为什么能减刑”的作业后,结束了此次咨询。
第三次心理咨询,检查咨询作业,吴某开始反省:孔某年纪比他大,身体和劳动能力都不如他,也穷,却减了五次刑,让他很佩服。通过对孔某案例的反省,吴某改变了“人穷不能减刑”的错误思维,之前的不良认知得到纠正。
运用激励疗法,我引导其意识到将“穷”挂在嘴边是一种消极心理暗示,鼓励其接受自我,“穷”的是钱,不是志气和自尊,吴某表示接受。向监区反馈时,我建议营造宽松氛围,鼓励并帮助其走出自卑阴影。
2010年7月,吴某获二季度表扬奖励。至此,其累计已获三个表扬,离四个表扬呈报减刑的标准,只差一步之遥。
(三)运用来访者中心疗法,鼓励朱某重拾亲情。
2010年下半年,吴某表现时有反复,未获行政奖励。为助其向减刑冲刺,2011年2月,我对朱某进行了第四次跟踪干预。
运用来访者中心疗法,我祝贺他取得了三个表扬,朝减刑迈进了一大步,并将谈话朝亲情方向拓展。说他父母知道他减刑,一定很高兴。吴某神色黯淡,说和家人一直没来往。这多年“他们管不了我,我也不管他们”。
我引导吴某认识其父母都已年过七旬,体力差,路程又远,即使想来看也有心无力。吴某内心被触动,说父母怕是等不到自己回来那天了,想等减刑了再联系父母。
在此基础上,我建议吴某尝试各方面朝好处走,包括建立良好人际关系,与人相处注意说话方式,得理也要饶人。吴某表示会注意。
2011年8月,吴某获9个月减刑,这是其入狱8年来第一次减刑,其主动申请咨询报喜,由于八年未与家人联系,联系方式丢失,想请我帮忙告知其父母。
此后,我通过刑罚执行科辗转五六人,联系到现任司法所长专程到吴某家中走访反馈,得知其母已于2010年因病去世,父亲仍在老家务农,捎话让吴某争取减刑,争取父子俩能见一面。吴某得知消息后大哭一场,表示会不负希望,出狱后孝敬父亲,此后情绪平稳。
【教育改造成效】
(一)改造表现评估
服管服教,劳动积极,2011年8月,吴某获9个月减刑,这是其入狱8年来第一次减刑。
(二)监区警官评估
与警官、同改能正常交流,基本能“管住嘴”,不再“经常喊穷”。
(三)吴某自我评估
2012年11月18日,我下监区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此时吴某又拿了两个表扬,拜托监区民警找到我,并请我到其所在监区,当面感谢。“不是陈老师您一直关心我,开导我,鼓励我,我从来就没想到自己也会减刑!我知道自己身上还有很多问题,我愿意改!您帮我联系上了家里人,让我重新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
(四)心理咨询师评估
两年多来的六次跟踪咨询,吴某认识到自身性格缺陷及其非理性认知和亲情遗失,是其减刑路上的暗礁。其对民警的敌对心理消除,能理性对待贫困,重拾亲情,重塑改造信心,克服性格缺陷,学会心理调适,最终走向积极改造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