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伤害; 法医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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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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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
是
被鉴定人周某,男,年龄61岁。2017年10月24日,周某持刀将本屯邻居尹某父子刺伤(其父轻微伤,其子重伤)。
(一)鉴定日期:2018年7月6日
(二)鉴定地点: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司法鉴定所
(三)在场人员:委托人荣某某 被鉴定人周某
(四)检验方法:依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JD0104001-2011)、《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6)、《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对被鉴定人进行鉴定。
(五)辅助检查:头部CT报告:1.脑内少许缺血灶;2.轻度脑萎缩。
(六)体格检查:未见异常
(七)资料摘要
1.2012年1月2日至2012年1月9日住A市X医院,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8日住A市X医院,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3.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17日,住A市X医院,诊断“由于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4.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住B市X精神专科医院,诊断“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
5.2015年5月12日办精神残疾三级证;
6.其妻子证明“以前喝酒,有病以后就没有喝酒,经常打我,经常拿菜刀吓唬家里人,一到晚上就害怕,不敢出门”;
7.村民证实“表现挺好,平时喜欢喝点酒,不怎么省事”;
8.屯长证实“平时表现挺正常的,谁家遇见点事他都去,就是好喝点酒,喝完酒有点不正常”;
9.同监室人员证实“我感觉他和我们正常人有点不一样,有时候安排他干点啥,他开始的时候还行,不怎么听话,就爱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
(八)精神检查
被鉴定人自入检查室,意识清,接触被动疏通不良,与检查不合作,对多数问题回答“记不住了,忘了。”经办案人做工作后与检查合作。问:“为什么打仗?”答:“撞车了。”问:“你开什么车?”答:“三轮车,他开面包,撞车后就打起来了。”问:“拿什么打的?”答:“叉子。”问:“用叉子插哪了?”答:“爷俩打我,我拿叉子就扎了。”问:“拿刀了吗?”答:“没有。”问:“当天喝多少酒?”答:“没少喝,喝了一缸子白酒,有半斤。”问:“你俩家有仇吗?”答:“没有,是我叔伯大舅子。”问:“扎完你去哪了?”答:“直接给我抓了,在看守所呆了三四天送监狱了。”问:“在那里面呆的怎么样?”答:“挺好的,不犯病。”问:“犯病时怎么样?”答:“心里不得劲,就走。”问:“喝酒多少年?”答:“十七八岁开始,喝40多年。”问:“不喝难受吗?”答:“总觉得不得劲,难受,想喝,睡不着觉。”问:“听没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答:“能听见,现在也能听见,死人吹的大喇叭声,能看见灯上啥都有,小动物,虫子,墙上都是小虫子,现在没有了,一阵一阵的。”问:“你住过院吗?”答:“住过,在A市、这儿、(B市)X精神专科医院。”问:“就这事咋办?”答:“慢慢赔,慢慢给。”问:“知道犯法吗?”答:“知道,该咋办咋办。”检查中情感反应尚协调,对作案过程大部分能回忆,存在片断的听幻觉、视幻觉,睡眠障碍,自知力存在。
根据办案机关提供的卷宗材料,被鉴定人于2012年1月至2017年10月,三次住院(A市X医院)诊断,“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案发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又住B市X精神专科医院,诊断“酒精所致精神障碍”,2015年5月12日办精神残疾三级证;其妻子证明:“以前喝酒,有病以后就没有喝酒,经常打我,经常拿菜刀吓唬家里人,一到晚上就害怕,不敢出门。”村民证实“表现挺好,平时喜欢喝点酒,不怎么省事。”屯长证实“平时表现挺正常的,谁家遇见点事他都去,就是好喝点酒,喝完酒有点不正常。”同监室人员证实“我感觉他和我们正常人有点不一样,有时候安排他干点啥,他开始的时候还行,不怎么听话,就爱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精神检查,意识清,接触疏通尚可,对作案对程能大部叙述。存在片断的听幻觉、视幻觉,情感协调,未查出系统的妄想,自知力存在。被鉴定人既往有长期大量饮酒史,并多次住院治疗,诊断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经治疗大部症状消失,自知力存在。案发当天大量饮酒,并有撞车发生纠纷的现实因素。作案行为非精神病性症状支配,属酒后生理激情发作,因此作案时的辨认及自控能力存在。
1.案发时为非精神病态作案;
2.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