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精神疾病鉴定所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精神疾病鉴定所;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精神状态;刑事责任能力;法医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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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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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5月 18 日

2021年3月22日,报案人杨某某报警称:XX市XX中学一名叫吴某某的老师拿着菜刀将两名老师(实际为四名老师)及两名学生砍伤。在办案过程中,被鉴定人家人反映其精神异常,故为办案需要,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特委托对被鉴定人吴某某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并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

阅卷方法、调查方法、检查与诊断方法

(一)调查及书证材料摘要

1.调查材料

(1)据送鉴警察马某某反映:2021年3月22日XXXX中学发生砍人案件,六名人员被砍伤。被鉴定人吴某某因之前评职称未能评上心中怀有怨恨,而同事多次谈论职称相关的事,加之案发当天有一位同事谈论他因受伤不能开车而将车辆停在学校停车场的问题,引起被鉴定人情绪激动。被害人分别为2019年获得“优秀教师”资格的教师、办公室其他教师、正在上课的一名教师及两名学生,共6人。其作案刀具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有目击者反映,在吴某某作案时,喊他名字喊不应。涉案后进行讯问时,被鉴定人接触、交流均正常。

(2)据被鉴定人的妻子车某某反映:其与被鉴定人吴某某于2002年12月结婚。吴某某平时性格内向,但达不到孤僻的程度,因他猜疑心较重,没有与他太过亲密的朋友。刚结婚的时候,他的性格特别不好,有什么事不说出来,不会表达,但会突然发脾气。学生都说他是好老师,工作有责任心,一门心思都在工作上;家中的事物,诸如水电费等也都是他在承担,对妻子及儿子都很好。吴某某家族中有位堂叔患有精神疾病(具体不详)。2008年时,吴某某出现明显的精神异常,动不动就说自己要当院长,还有组织部的人来考察他,而事实上当年他带的学生考试成绩并不好;当时他周末都不回家,在操场上管理本不归他管的学生军训;那时他的脾气也特别大,把母亲也骂走了,情绪特别亢奋。后来家里人都给他做思想工作,这样的状态前后大约持续了几个月,但当时家人都归因于他脾气不好,加之后来他又恢复正常,所以并没有引起家人重视。2014年的时候,当时被鉴定人带的班级考试成绩特别好,家里还搬了新房子,妻子的工作也成功调动,他的情绪也有了明显的好转,近几年没有特别不正常的地方,但会经常说自己的缺点,如自我贬低,说自己不会说话(事实上,吴某某的性格一直如此),也强调说妻子、儿子特别优秀等。以前他骄傲自大,但近几年表现出自我评价能力不足,但没有明显的消极言语。在未得到“优秀教师”的资格后的一段时间,他说由于教学组里竞争激烈,他主动让出了资格,也有沮丧的表现,但生活、工作尚且正常。在出事前半个月(2021年3月7日)下晚自习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他说是由于自己睡眠不好、精神恍惚才摔跤的,但事实上吴爱宁平时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人,开车多年,他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违章。自摔跤之后他的情绪变化大,回家后不说话,人也变得神神叨叨的,不让儿子学习(儿子目前读高三),还让儿子出去请同学吃饭,认为儿子也如同他一样压力大(非事实),而且表示儿子即使学习好对以后的发展也没用;他自己的口头禅也变成了“压力大”,逢人就说自己压力大;眼神也变得不对劲,把家中种的花扔掉,说家里风水不好;还给其同学何某某打电话问其是否近期听别人说了什么;3月21日回父母家,对父母说自己胃口不好,吃不进东西,且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和他说话他也没有反应;开车时突然在路上将车速减的很慢,小声说儿子睡着了,其实儿子就是正常躺在车上闭目养神而已,还将车子停在路边让儿子休息。案发后当晚被鉴定人的同事马某某告诉其妻子,当日上班路上见到吴某某在上班途中、车辆较多的情况下,在马路上将车开的特别慢,觉得有些异常,路过时喊了吴某某的名字,他似乎才反应过来。近期吴某某在服用安神助眠的药物;平时在家自责,认为自己原本可以评上职称的,但是由于自己没有参加,错过了机会,因此情绪特别不好。平素吴某某的自尊心特别强,相当敏感,如听到办公室其他老师说到“神经病”“精神病”等词时反应强烈。案发当天中午他去上班时眼镜都没有戴,而平时他是很严谨的人。案发后他的大学同学给其妻子打电话说,吴某某大学的时候就做出过一些出格的事,而且大学同学聚会时他曾当众无端发脾气,与当时场合明显的不合适。

2.书证材料摘要

(1)据2021年3月22日对被鉴定人两次讯问笔录记载:被鉴定人吴某某能将自己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及社会经历详细叙述。对2021年3月22日寻衅滋事案件具体经过描述为:2020年12月份学校评职称的时候,因自己曾评选“优秀教师”落选,而同事李某评选上了,最终导致被鉴定人没能评选上高级职称,因此对同事李某产生了想法,认为“李某凭借关系评选为优秀教师”,并影响自己“未来好几年都没有办法再参评高级职称了”,自此与同事李某心生芥蒂。案发当天(2021年3月22日)上午9点多,“在XX市XX中学高三教学楼三楼理综办公室内,李某正在批评一名学生,我觉得他俩说话有点吵,就对李某说了一句你们出去说这些事,但是李某没有理我,还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看见之后特别生气加上之前的矛盾全部都涌上心头。”中午下班被鉴定人回到家中吃完饭,“我心里的怒气还是没有消化,就想着拿着菜刀去学校报复李某”。到了学校办公室后,李某、刘某某、马某及王某某四个人在办公室内办公,“我当时想着不行就算了”,之后就在办公室的座位上坐着。约二十分钟之后,(因为半月前被鉴定人摔伤手臂,其平时驾驶的汽车一直停在教学楼后面没有开),“刘某某说我摔伤之后,我的车一直在教学楼那个位置停着,大家觉得我停车的位置也不吉利,都不愿意停在那边,我听完后就比较生气,这句话就成为了导火索”。“因为我之前就一直怨恨李某,所以我就走到李某老师坐的位置跟前,从上衣内侧口袋内拿出菜刀后一句话也没有说,就用右手拿起菜刀在李某头上砍了一刀,这一刀砍下去以后当时我整个人都失控了”,随即先后砍了马某、刘某某、马某某三位教师,被鉴定人冷静下来后拿着菜刀返回办公室,“我看到办公室内李某、马某都受伤了,心里特别内疚,当时我也不想活了,就用菜刀在自己右侧脖子处砍了一刀”,之后被鉴定人被同事马某某送至医院治疗。

据被鉴定人第二次讯问笔录记载:被鉴定人能清晰描述被害人为“李某、马某、刘某某、马某某,还有高三(13)班的两位学生”。自述砍伤上述六人的原因是:“我砍李某是因为在2019年评选优秀教师的时候大家一致推荐的我,但是最后李某却评选上了优秀教师,导致我2020年评选高级职称的时候因为2019年没有评选为优秀教师所以高级职称也没有评选上,再加上我年纪也大了,高级职称一直没有评选上,心里也一直对现状不满;平时办公室里刘某某和马某她们也经常拿我开玩笑,我与她们之间存在这些积怨,砍完李某之后我就回过头继续用菜刀砍了马某,今天下午就是因为刘某某又在办公室挖苦我,彻底的激怒了我,我砍完马某后就过去用刀砍刘某某;刘某某被我砍了跑出办公室后我就跟着追了出去,追到高三(13)班门口时候马某某老师正好从教室门口出来被我看见了,我当时就追着用刀砍她,冲进教室内后我又用刀砍了两名学生,教室内的学生有人喊我‘老师、老师’时才真正冷静下来没有再继续用刀砍人。冷静下来以后我想着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指砍人的事),也就不想活了,所以在教室内用菜刀在自己脖子的右侧砍了一刀,因为刀刃有些钝只是留下了伤口,我就又回到了办公室。”被鉴定人还称:“职称没有评选上这个问题一直在我心头萦绕了两三个月,我给我妻子也说过评职称的事情,我妻子也劝我平常心对待,但是我爱死钻牛角尖,想着我年纪这么大还没有评选上高级职称老是感觉自己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我找苏校长也私下谈过这件事情,苏校长就给我说下次找机会,但是到了下一次还是没有我,我内心也一直认为这件事对我不公平。被鉴定人对作案工具的来源描述为“今天中午(2021年3月22日)上班前从我位于XX区阳光骄子D区17号楼XX单元X楼东户家中厨房内的案板上拿的”,并且其家人不知道被鉴定人取走菜刀的事实。对拿家中菜刀的原因叙述为“今天早上在办公室的时候我和李某又发生了矛盾,当时我就想着报复李某,准备拿菜刀砍他”。对作案时间、地点及被害人的受伤部位能清楚描述:“2021年3月22日下午15时07分左右在XX市XX中学高三教学楼三楼的理综办公室内、三楼楼道内和高三(13)班教室内将这六人砍伤”;“我走到李某跟前用刀在他的后背上方靠近脖子处上砍了一刀,接着李某就站起来了,我又用刀向他砍去,被他用左手挡住砍到了他的左手上,加起来我一共砍了李某两刀”,“我用刀在马某的右肩处砍了一刀,接着第二刀我砍向马某肩膀处的时候被马某用右手挡住砍到了马某的右手上,之后我又用刀去砍刘某某的时候她往出跑没有砍上,我就跟着刘某某追了出去,在三楼楼道追上去之后向她砍了两、三刀,当时刘某某用双手护着头,我砍她头部的时候就砍到了刘某某的双手上,接着我在三楼楼道高三(13)班门口碰到了马某某,我就用刀在她的右肩处砍了一刀,最后我又在高三(13)内砍了两名学生,这两名学生分别被我砍了二刀,都砍在了两名学生的头部”。被鉴定人知道用刀砍人的后果是“能用刀把人砍伤,严重的后果是能让人死亡”,并且“在砍完人后产生了不想活的想法”,“当时内疚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被鉴定人还表示自己与马某某及两名受伤的学生没有矛盾。

(2)据2021年4月2日被鉴定人同事马某某反映:“吴某某平时和我关系好一点,和其他人关系较一般”,“平时和他一起在学校里散散步,也经常聊天”。“我在和吴某某的交流中感觉到他对学校的评职称问题和其他人对他的评价比较重视,并且我感觉他压力很大”,“因为吴某某为人处世比较小心,另外他对评职称的问题比较关注,吴某某对我说过,化学组办公室的老师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候经常谈论评职称的事,导致他心里比较难受”。工作方面,吴某某每天都会按时来上班很少迟到,平时也不会早退,下班了如果没事就回家;吴某某的性格比较拘束,做事比较小心,待人比较尊重、温和,平常和人说话也带着微笑,大部分时间内性格都比较温和,有时候性格也有点暴躁;吴某某暴躁的原因是“因为有人在背后说吴某某的坏话,他比较生气,但是吴某某也就仅限于嘴上骂一骂”;吴某某没有和学生及老师发生过冲突。在出事前,吴某某在学校摔过一跤,磕到了头部,其在家休养回来之后,感觉他整个人表现的特别压抑;2021年3月19日王某某老师对其说,吴某某老师没下课就走了,当时令人觉得奇怪,因为吴某某以前工作时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家庭及生活经历方面,吴某某曾讲过他小时候他的父亲性格比较暴躁,经常打他,所以吴某某对他的儿子特别爱护;他的儿子在XX中学上高三,学习成绩优异,妻子亦为中学老师。

(3)据2021年4月2日被鉴定人同事王某某反映:吴某某每天都会按时来上班,从来没有迟到过,平时也不会早退,下班了如果没事就回家,平时课间时喜欢在校园里散步,接触中感觉和正常人一样。吴某某的性格比较温和,平常和人说话也带着微笑,人比较有礼貌,性子也不急躁,平常也不会骂学生;“我任职以来只看到吴某某因为学生学习不努力对学生进行教育,很少见他指责学生,我没见到吴某某和其他人有过冲突,平常吴某某对学生也很爱护”。

(4)据2021年4月25日被鉴定人的朋友何某某反映:“2021年3月9日17时许,吴某某给我打电话喊我一起吃饭,但因我有培训不能过去。吴某某问我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还给我说他最近摔了一跤”;“到了3月19日19时许,吴某某再次给我打电话说,我最近是不是在躲他”,之后何某某还没有培训完就约吴某某于19时30分左右在某烧烤店见面,二人见面时,何某某感觉被鉴定人跟平时完全不是一个状态,感觉他疑心挺重的,询问下吴某某称“今年开始带高三,压力大,马上考试了,很多知识点学生都不会,还有很多家长焦虑地给他打电话,自己带的三个班的化学课成绩也掉下来了,最近因为这些事自己也挺焦虑的”,之后回家的路上吴某某去药店买了些药(具体不详),吴某某称自己最近睡不着,压力大,感觉自己干啥事老是忘记,精神不集中。

3月19日吴某某打电话喊其找个地方坐一坐,于是吴某某、何某某及马某某三人在某餐厅见面,期间吴某某与马某某一直在说负面的事情,何某某曾故意岔开话题,但其二人仍一直谈论负性话题,且吴某某目不转睛地一直盯着马某某看,让他吃菜也不吃,一直听马某某说自己负面的事情;到了22时三人从餐馆出来后,吴某某一声不吭地打车走了,之后也没有给何某某发信息。

(5)据2021年4月25日被鉴定人同事马某某反映:2021年3月22日7时30分以后其往学校走的时候,在罗湖庄园前面那条路上,发现吴某某开车开的特别慢。

(二)检查所见

1.精神检查:

检查方法:《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被鉴定人意识清晰,由民警陪同步入鉴定室,年貌相符,主动就坐,表情自然,情绪稳定,被动接触尚可,注意尚能集中,检查合作,未见做作、夸大及视觉回避表现。问话能答,对答切题,称自己“本科学历”,“1997年毕业于XX大学化学专业”,大学毕业后在“XX回中”工作;其妻子“在另外一个学校当老师,她也很好,作风也好着呢,儿子今年18岁,学习也很好”;自称“家族中有一个本家的亲戚(爷爷辈的),挺有才华的,但是精神不正常”。   

对于其一贯性格特征,被鉴定人表示:“刚开始性格孤僻、敏感,随着年龄的增加改变了自己的性格,就好一些了”。认为家人、朋友眼中的自己是“孤独的”,后来与他人交往渐渐增多,但交往对象主要是学生和学生的家长。也承认自己敏感多疑,称“很多事不好说,把重要的给你们说一下吧”,在2012年左右,在外就餐时与饭店的老板发生了矛盾,并被人冤枉偷了手机,后来就有同事到处散布他偷手机的事。一次聚餐时被鉴定人把曾经被冤枉偷手机的事告诉了被害人李某,但后来一进到办公室李某就赶紧把手机收起来,再后来当被鉴定人和别人出去时,一旦有人找不到手机,被鉴定人就变得敏感多疑。

对于其工作能力,被鉴定人自我评价为:“一开始不好,后来觉得也挺强的”。

交谈中其思维内容暴露可,既往存在精力充沛、情绪高涨、自我评价高、爱表现自己等:被鉴定人自诉“2008年时每天特别兴奋,感到精力充沛,什么事都尽力去干,不是我自己的事也去干,还觉得有领导考察我,自觉自己也是领导,而事实并非如此”,“觉得内心无比强大,是社会最强的人;军训评比时我带的班是最优秀的;走到哪里都有很强的气势,话多,也爱表现自己”。当时没有看过病,但其实“那段时间也有敏感多疑的表现,觉得自己强,别人嫉妒自己”,后来情绪逐渐平稳。亦存在情绪低落,精力差,自我评价低,自觉能力不足,睡眠障碍等。伴有被害妄想、关系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在两三年前,大概是2018年年底的时候,被鉴定人认为“同事都针对我”,“他们说‘你先走’,我觉得他们在诅咒我”;“大学同学都在工作岗位上工作得还不错,他们发现我敏感多疑,就打电话说‘再不见你了’,我觉得自己快死了,觉得他们刺激我”,“到后面大家(同事和同学)都刺激我,我的精神状态不好,大家也都不关心我”,还曾因“我难受的,但没有人安慰我”而给校长打电话哭泣。具体的精神状态不好表现为“睡不着,敏感,后来学生们也都发现了,我的代课能力也不行了;比如说和学生一起出入时,学生说‘您先走’,我就觉得是让我先死”;“别人从我旁边经过,对我说‘你先走’,别人瞪着我,我就感觉到他们在说‘这个人废了’”;去年年底时发展到无论走到哪里(如平时上课、在家或是在外面)“都觉得有人(陌生人)恶狠狠地瞪我”,比如“有一次买手机的时候收银员瞪我,还有路上的人也瞪我,还有一次年终聚会,好多同事当我面说我是‘神经病’,回想起十余年前有一段时间精神状态不好,当时别人就曾说过我”;“最近总有特别吵的声音,比如自己走路时瓷砖、地板特别吵;还有我家钟表掉地上了,但是还在‘滴答’地走,我就觉得我的生命到尽头了”。对比2008年时的状态,被鉴定人称“2008年时情绪高亢,现在低沉,变得孤僻,少与人来往”。智能正常,表现一般常识、记忆力、计算力、分析综合和抽象概括能力均正常,与其文化程度相符。意志行为未见明显异常。被鉴定人也曾上网查过关于自己精神状态的相关资料,称自己是“妄想性的”,自知力部分存在。

关于案件相关内容,被鉴定人起初表现沉默不语,后在鉴定人反复询问并给予相应心理支持后叙述如下:“3月22日那一周我就彻底奔溃了,那一周每分每秒都紧张,有小学生送我一朵小红花,我就想到最近一部关于癌症的电影叫‘一朵小红花’,我就说‘不要送我、不要送我’;还有幻听,凭空听到一首歌,但是别人都没听到;看见人也就像没穿衣服一样。”作案当天砍人的原因是“崩溃了,想教训一下这些人”;当天上午李某“闹了个疯疯癫癫的学生在办公室训,我觉得他就是故意的”;“之前我摔伤了,当天同事就在办公室议论说我怎么天天把车停在停车场的那个地方,让别人都觉得那里风水不好,别人都不停,当时我就一下子受刺激了,我就疯了、就失控了”。自述作案当天“中午回家拿了刀”,目的是“拿刀壮胆”,并称“之前三四天也曾拿刀上班”;还觉得“那天中午怪的很,进学校的时候车牌也扫描不上,觉得就是有人针对我,不让我进学校”。关于为什么砍伤自己的同事李某某,被鉴定人称“当时不知道为啥,有学生喊了‘老师、老师’,我才醒了,当时我还砍了自己一刀,我对不起这些人,当时我很难受,我对不起自己的岗位”;“现在回头看看,应该早就在心里记恨别呢”。

2.实验室检查:

(1)韦氏成人智力测试:四合一智商58。

(2)简明精神病量表:总分39分,被试者有中度焦虑抑郁症状,有轻度缺乏活力症状,有轻度思维障碍,有轻度激活性症状。

(3)精神障碍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29。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4)脑电地形图检查:大致正常脑电地形图。

(5)事件相关电位检查:异常;总体认知(记忆、注意力)功能异常。

(6)头颅CT检查:双侧侧脑室后角略增宽。

(一)精神医学诊断分析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以下简称“CCMD-3”)

1.据被鉴定人的妻子反映:被鉴定人平时性格内向,猜疑心较重,没有与他太过亲密的朋友;有什么事不说出来,不会表达,但会突然发脾气;工作有责任心,一门心思都在工作上;2008年时,吴某某出现明显的精神异常,表现为言语夸大、自命不凡,精力充沛,多管闲事,脾气大且情绪特别亢奋,这样的状态前后大约持续了几个月;近几年会经常说自己的缺点,自我贬低。在出事前半个月(2021年3月7日)下晚自习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他说自己睡眠不好,精神恍惚,但他平时都是小心谨慎的人。之后他的情绪变化大,回家后表现不说话,人也变得神神叨叨的;眼神也变得不对劲,把家中种的花扔掉,说家里风水不好;变得胃口不好,吃不进东西,且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和他说话他也没有反应;平时在家自责,称原本自己可以评上职称的,但是自己没有参加,错过了机会,因此情绪特别不好。他自尊心特别强,听到办公室其他老师说到“神经病、精神病”等词时反应强烈。大学同学称吴某某大学的时候就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大学同学聚会时他曾无端发脾气,与当时场合明显地不合适。提示被鉴定人有一定人格基础(敏感多疑,做事过分小心谨慎),到2008年出现情感方面的障碍,一段时间表现为言语夸大、自命不凡,精力充沛,多管闲事,脾气大,情绪特别亢奋;另一段时间又出现自我评价低,睡眠不好,精神恍惚,自责,情绪低落等。在此期间其社会功能未受明显影响,症状能自行缓解。

2.据被鉴定人的同事及朋友反映:“因为吴某某为人处世比较小心,另外他对评职称的问题比较关注,吴某某对我说过,化学组办公室的老师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候经常谈论评职称的事,导致他心里比较难受”。吴某某的性格比较拘束,做事比较小心,待人比较尊重、温和,平常和人说话也带着微笑,大部分时间内性格都比较温和,有时候性格也有点暴躁;在出事前,吴某某在学校摔过一跤,磕到了头部,其在家休养回来之后,感觉他整个人表现的特别压抑;家庭及生活经历方面,吴某某曾讲过小时候他的父亲性格比较暴躁,经常打他。吴某某曾告诉朋友自己带高三的课程压力大,睡不着,感觉自己干啥事老是忘记,精神不集中,与朋友见面时也一直谈论负性话题,难以打断。以上说明被鉴定人涉案前一直存在负性情绪及神经、精神症状。

3.本次鉴定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晰,由民警陪同步入鉴定室,年貌相符,主动就坐,表情自然,情绪稳定,被动接触尚可,注意尚能集中,检查合作,未见做作、夸大及视觉回避表现。交谈中思维内容暴露可,既往存在精力充沛、情绪高涨、自我评价高、爱表现自己等;亦存在情绪低落,精力差,自我评价低,自觉能力不足,睡眠障碍等;伴发出现被害妄想、关系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智能正常,表现一般常识、记忆力、计算力、分析综合和抽象概括能力均正常,与其文化程度相符。意志行为未见明显异常。也曾上网查过关于自己精神状态的相关资料,称自己是“妄想性的”,故自知力部分存在。

4.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具有如下诊断要点:(1)被鉴定人既往存在精力充沛、情绪高涨、自我评价高、爱表现自己等;目前存在情绪低落,精力差,自我评价低,自觉能力不足,睡眠障碍等;伴发出现被害妄想、关系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2)病程自2008年起,呈间断性病程;目前抑郁状态自2018年起,案发前2周尤为明显;(3)病情严重时显著影响社会功能,自知力受损;(4)根据材料记录及检查可见,被鉴定人案发过程意识清楚,对案情过程能详细描述;虽有外伤史,但鉴定检查头颅CT及脑电图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亦未发现被鉴定人有精神活性物质使用史,也无其他特殊物质接触史,故可排除相关精神障碍的可能性。

综上,依据CCMD-3诊断标准,被鉴定人吴某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2021年3月22日涉案时为“双相情感障碍,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的发病期。

(二)刑事责任能力分析

1.被鉴定人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据知情人反映其案发前一段时间已经存在情绪低落,精力差,自我评价低,自觉能力不足,睡眠障碍及病理性象征性思维等症状。说明其涉案时处于疾病的发病期,情绪不稳,行为冲动,辩控能力存在不同程度的削弱。

2.被鉴定人能够完整讲述案件过程,说明其涉案时意识清楚。

3.被鉴定人认为自己因为少一个优秀教师的称号而没有评选上高级职称,以致自己“未来好几年都没有办法再参评高级职称了”,自此与同事李某心生芥蒂;涉案当天被鉴定人让被害人李某到办公室外面去批评学生,“但是李某没有理我,还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看见之后特别生气加上之前的矛盾全部都涌上心头”;“平时办公室里刘某某和马某她们也经常拿我开玩笑,我与她们之间存在这些积怨”,“刘某某说我摔伤之后,我的车一直在教学楼那个位置停着,大家觉得我停车的位置不吉利,都不愿意停在那边,我听完后就比较生气,这句话就成为了导火索”。说明其作案行为有一定的现实因素。

4.被鉴定人表示自己与被害人马某某及两名受伤的学生没有矛盾;而涉案当时自己“不知道为啥”,直至“有学生喊了‘老师老师’,我才醒了”,后来“我还砍了自己一刀”,因为“我对不起这些人”、“我很难受,我对不起自己的岗位”;同时有目击者反映,在吴某某作案时,喊他名字喊不应;说明被鉴定人吴某某危害马某某及两名学生并无现实因素,其涉案当时受病理性情感因素的影响对自身作案行为的控制能力有一定程度削弱,但尚未达到完全丧失的程度。

综上,被鉴定人吴某某在涉案时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均削弱,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1.被鉴定人吴某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2021年3月22日涉案时为“双相情感障碍,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的发病期;

2.被鉴定人吴某某在2021年3月22日涉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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