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硕司法鉴定所舟山分所对颧弓骨折遗留张口受限的当事人许某某伤残程度的法医临床鉴定

杭州华硕司法鉴定所舟山分所;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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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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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

其他

许某某,男,69岁,于2016年10月24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住院及门诊治疗,现委托本所参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其作伤残程度评定。

(一)审阅案卷材料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

1.2016年10月25日舟山XX医院许某某住院病历(住院号:XXXXX)记载:

主诉:车祸外伤致头部等处疼痛、出血1天。

现病史:患者于1天前骑电瓶车时不慎被汽车撞倒,即感头部、左肩部及左膝部等处肿痛;急由家属送至外院,予对症处理后转来我院,拟“左颧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擦挫伤”收住入院。

专科检查:左颧部见3cm×3cm皮肤擦挫伤,局部压痛,可及骨擦感;左肩部及左膝部稍肿胀,见少许皮下瘀斑,左肩及左膝关节活动受限。

诊断:左颧弓骨折,多处软组织擦挫伤。

治疗:予补液抗炎等治疗。

2016年11月16日出院。

2.2016年11月26日门诊查体:左颧部轻压痛,张口受限,考虑为局部肌肉粘连可能。2017年3月5日门诊复诊:张口困难。

(二)本所检查:

被鉴定人在亲友陪同下自行步入本所法医检查室。

神志清,精神可,查体合作。左颧弓较对侧明显凹陷,局部压痛,张口受限: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仅可垂直置入两指,不能置入三指(见图3、4);四肢大关节活动正常,肌力5级。

辅助检查示:

2016年10月24日舟山XX医院许某某头部CT片(片号:XXXXX)示:左颧弓多发骨质断裂,断端错位、凹陷。(见图1)

2017年4月28日舟山XX医院许某某头部CT片(片号:XXXXX)示:左颧弓多发骨折复查,断端仍错位、凹陷,骨折线基本模糊。(见图2)

根据被鉴定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结合本所检验所见,综合分析如下:

被鉴定人许某某于2016年10月24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临床诊断:左颧弓(多发)骨折,多处软组织擦挫伤;经住院及门诊治疗;结合其致伤经过、临床查体及影像学提示等,分析认为其上述损伤诊断明确,符合本次交通事故外伤作用所致。

颧弓虽然并不直接参与颞下颌关节的构成,但其为颞下颌关节囊、颞下颌韧带及咬肌等颞下颌关节组成及运动结构的附着点之一;本案被鉴定人左颧弓多发骨折并凹陷,且临床未行复位治疗,2017年4月28日影像学提示“左颧弓断端仍错位、凹陷”,这势必破坏附着于颧弓的上述组织结构的正常形态,后期愈合过程中,亦存在肌肉组织粘连的可能性,从而影响颞下颌关节的协调运动,故张口障碍的损伤基础存在。

目前法医学检查: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仅可垂直置入两指,不能置入三指;已达轻度张口受限;参照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4.10.2i)条“头面部损伤致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之规定,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Ⅹ(十)级伤残。

被鉴定人许某某因本次交通事故致左颧弓多发骨折等。经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前遗留轻度张口受限,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Ⅹ(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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