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跨省;异地调档;公证
委托公证
*
*
2022年3月4日
姜某(74岁)与陈某(65岁)因调取婚姻登记档案,于2022年3月4日来到江苏省沭阳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姜某称其退伍后转业到海南省澄迈县工作,1992年5月24日在澄迈县与陈某登记结婚。退休后回老家沭阳县生活,准备在沭阳县购置房屋,需要提供结婚证,但姜某与陈某1992年办理的结婚证系手工书写,姜某的出生年月有笔误,无法正常使用,需要重新补办结婚证。经了解沭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需要向结婚登记部门调取原婚姻登记档案才可以补办结婚证。
当前全国疫情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仍然十分严峻,提倡非必要不外出,而且姜某年龄比较大,不方便前往2200多公里的澄迈县亲自办理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姜某一方面担心外出因为疫情被隔离,一方面担心自己身体吃不消,故请求公证处帮忙,看能不能帮忙解决其千里异地调档难题。沭阳县公证处在接到姜某的请求后,为了响应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及时为姜某研究解决方案。
沭阳县公证处指派公证员申万里同志,及时与澄迈县公证处取得联系,在征得澄迈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叶冠珍的同意下,沭阳县公证处及时为姜某与陈某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委托澄迈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叶冠珍办理调取婚姻登记档案。在委托公证办理好后,沭阳县公证处及时发函给澄迈县公证处,与澄迈县公证处建立“跨省代办”公证延伸服务合作联系,感谢澄迈县公证处及工作人员叶冠珍同志的热心帮忙。叶冠珍同志在收到委托书后,及时到澄迈县档案局调取了姜某与陈某的婚姻登记档案,并通过快递邮寄至沭阳县公证处。
沭阳县公证处及时通知姜某与陈某其婚姻登记档案调档工作已经完成,姜某与陈某表示十分感谢,十分激动地到沭阳县公证处领取其婚姻登记档案,并向海南省澄迈县公证处、江苏省沭阳县公证处赠送两面题有“公证为民、跨省代办”字样的锦旗。
江苏省沭阳县公证处积极创新公证服务方式,主动与外省公证机构沟通对接,深入开展“跨省代办”合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难题,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在疫情期间,公证机构建立“跨省代办”联盟,进一步发挥公证服务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延伸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时间和空间难题,达到在家公证即可办理千里之外之事宜。让群众少跑腿,公证处多跑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加公证服务能力。
公证书
(XXXX)苏沭证字第XX号
申请人:姜某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身份证住址:XXXXXX。
陈某某,女,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身份证住址:XX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姜某某、陈某某于XXXX年X月X日来到本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姜某某、陈某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沭阳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