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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 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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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11日,刘某某在北京市某区某路北口因交通事故受伤。北京市某法院委托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对刘某某的伤残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20日病历

主诉:外伤致腰部、双下肢疼痛、不能活动约8小时。专科检查:脊柱生理曲度正常,脊柱前屈、后伸及左右旋转明显受限。腰椎棘突及椎旁有压痛、有扣痛。会阴区及大腿前方痛觉感觉过敏。...肌张力正常。双侧Eaton试验(-),双侧压颈试验(-)。下肢直腿抬高试验未查,加强试验未查,双下肢股神经牵拉试验未查。双侧膝关节活动度良好,未见明显畸形。双侧足背动脉搏动正常。辅助检查:双髋正位X片(2017.11.11):未见明确骨折征象。腰椎CT(2017.11.11):腰1椎体压缩骨折,碎骨块向后移位压迫椎管,椎管狭窄。

入院后于2017-11-15行“L1骨折复位,T12/L1椎管减压,T12-L2PLF术(理贝尔)”等相关治疗。

出院诊断:腰1椎体爆裂骨折;甲状腺结节;脂肪肝;左肾先天性发育异常可能;脊髓损伤。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行入室,神清语利,查体合作。腰背部可见纵行瘢痕一处,大小为10.0cm×0.1cm,脊柱生理弯曲存在,腰部活动受限。余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阅片记录:CT片示:2017-11-11,片号P10899676,腰1椎体压缩骨折,碎骨块向后移位压迫椎管,椎管内骨性占位。X线片示:2018-01-29,片号A002185410,腰1椎体骨折内固定术后改变,胸12-腰2椎体内固定物在位。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刘某某于受伤当日到医院就诊治疗。经医院行相关检查,明确其所受损伤为:腰1椎体爆裂骨折;脊髓损伤。经医院行“L1骨折复位,T12/L1椎管减压,T12-L2PLF术(理贝尔)”等相关治疗,目前上述损伤基本稳定。故此,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之第5.9.6.1)条规定,被鉴定人刘某某腰1椎体骨折,椎管内碎骨块骨性占位的伤残程度属九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刘某某的伤残程度属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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