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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全同胞关系的法医物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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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人介绍:因为户口申报原因,需要明确李某与王某是否存在全同胞遗传关系进行DNA鉴定。

【鉴定过程】

检材处理和检验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383-2014抽提DNA,采用ForeseeTM FID 23 DNA身份鉴定系统(北京基点认知公司)和Goldeneye 22NC系统(北京基点认知公司)分别进行复合PCR扩增,用3130 XL遗传分析仪(美国Thermo Fisher Scientific公司)进行毛细管电泳和基因型分析。

【分析说明】

经D3S1358等39个STR基因座均为人类的多态性遗传学标记,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联合应用可进行亲权鉴定。

经对上述39个STR基因座进行分型,李某与王某的IBS评分为48。依据《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实施规范》SF/Z JD0105002-2014,倾向于认为两人之间存在生物学全同胞关系。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倾向于认为李某与王某之间存在生物学全同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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