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某公司《辞退通知书》所盖印章与公安机关备案印章进行同一性印章印文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检材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9日《辞退通知书》上“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与某某公安局某某分局《印章启用申报书》上备案的及深圳市XX有限公司提供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是否同一枚印章所盖印。
【鉴定过程】
检材:
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9日《辞退通知书》上“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原件1页)。
样本:
1、某某公安局某某分局《印章启用申报书》盖有“深圳市XX有限公司”备案印文(复印件1页);
2、由深圳市XX有限公司提供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章印文(原件1页)。
检验过程
(一)检验依据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印章印文鉴定规范》SF/Z JD0201003-2010进行鉴定。
(二)仪器设备
东森透射光观察仪、stemiDV4显微镜、放大镜。
(三)检验方法
目测、显微观察、透射光重叠观察、测量。
(四)检验
检材为《辞退通知书》上需检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印文为圆形,中间刊有五角星,单位名称自左而右延上边框环行排列,五角星下部的空白处有不均匀的油墨痕迹。检材印文由盖印形成,盖印材料为快干型印泥,油墨无洇散,分布均匀,笔画细节特征清晰可见,印文内容完整,具备检验条件。
样本1为某某公安局某某分局 《印章启用申报书》上备案的 “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样本2由深圳市XX有限公司提供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章印文。
经检验,样本1、样本2印文规格形式、内容及细节特征反映明显一致,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印文清晰、无污损,具备比对条件。
将检材《辞退通知书》上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与样本1、样本2上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比较检验:
1、印文规格特征相似
检材印文与样本1、样本2印文在印文形态、尺寸、文字内容、字体、五角星图案以及相互间排列布局关系等印文特征相符。但在边框及印文空白处有差异,检材印文边框粗糙且空白处有油墨印迹;样本1、样本2边框整齐且空白处无油墨印迹。
2、印文细节特征有明显差异
(1)检材印文文字偏大,文字笔画粗细不均;样本1、样本2印文文字偏小,文字笔画粗细均匀。
(2)检材印文与样本1、样本2印文在相同文字的相应位置上明显错位,不能重合一致。
(3)检材与样本1、样本2在文字笔画细节特征上存在较大差异,如:“A”字、“Y”字、“X”字等。
【分析说明】
根据以上检验结果,经综合分析,检材《辞退通知书》上“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与样本1、样本2上“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在规格特征方面虽有符合但质量低,不是本质符合。在边框、空白、文字的大小及文字的相对位置、文字笔画的形态等细节特征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差异点数量多、质量高,其特征总和的价值充分反映了不同印章印文的特点。
【鉴定意见】
检材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9日的《辞退通知书》上“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与样本1XX公安局XX分局《印章启用申报书》上备案的及样本2深圳市XX有限公司提供的“深圳市XX有限公司”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