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张某某伤残等级重新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09年10月7日18时许,被鉴定人张某某在某某门市部,因买卖柜子与他人发生纠纷,后被对方用木棒打伤头部。
伤后次日,张某某就诊于某某人民医院,诊断为:右额顶挫裂创。经某某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其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同年12月22日,根据张某某提供的某某中心医院2009年11月14日颅脑MRI片(提示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某某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此后,本案又进行过两次医学鉴定和两次法医学损伤程度鉴定,医学鉴定结论均为其硬膜下出血的原因应为外伤性,若能排除2009年10月7日至11月14日头部其他外伤因素,则该硬膜下血肿与本次外伤有关。损伤程度鉴定结论为轻伤、重伤各1次。
对方当事人不服上述鉴定结论,并认为张某某提供的可见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的MRI片并非张秀三本人的。为此,某某公安局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要求对其损伤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鉴定过程】
(一)简要过程
接受鉴定委托后,鉴定人对送检材料进行了文证审查,并按照FDFSS-C-01-2007《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作业指导书》对被鉴定人张某某进行了躯体检查,并要求被鉴定人张某某在委托单位监督下复查颅脑MRI片。经过鉴定人认真分析、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制作本鉴定文书。
(二)活体检查
被鉴定人张某某现伤后近2年来我所接受检查。
自诉目前情况:没有精神,嗜睡,反应迟钝,记忆力差。
检查所见:步入检查室,神清语利,一般状况可,查体合作。右额顶可见一处不规则形3.9cm×0.2~0.25cm头皮瘢痕,瘢痕色淡(见后附照片)。颜面部未见明显异常。颅神经检查:额纹、鼻唇沟对称,双眼睑睁、闭良好,眼球各方向运动充分,示齿、鼓腮无异常,伸舌居中。四肢肌张力如常,肌力Ⅴ级,生理反射可对称引出,病理反射未引出。共济运动、深感觉无明显异常。余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三)阅片意见
颅脑CT片[Tongbai people hospital,ZHANG XIU SAN,2009-10-7,ID CT20710]示:脑实质密度均匀,脑室结构正常,中线结构居中,颅骨未见明显骨折征象。
颅脑MRI片某某中心医院,张某某,2009-11-14,ID XXXX]示:左侧额颞顶部颅骨内板下可见弧形异常信号影,提示硬膜下血肿,出血量大于10.0ml。
复查颅脑MRI片[Nan Yang Central Hospital,Zhang xiu san,2009- 12-12,ID P0073121]示: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基本吸收。
复查颅脑MRI片某某医院,ID 2XXXX示: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已完全消失。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张某某于2009年10月7日被他人用木棒击伤头部。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检查、阅片所见,可以明确:被鉴定人张某某损伤当日颅脑CT未见明显异常,伤后1月余(11月14日)颅脑MRI显示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12月12日复查颅脑MRI可见上述硬膜下血肿吸收期,次年1月22日颅脑MRI显示相应部位硬膜下血肿完全消失。故,被鉴定人某某伤后出现左侧额颞顶部慢性硬膜下血肿予以认定。
当前临床医学认为,慢性硬膜下血肿可能相对独立于颅脑损伤,其出血来源和发病机制并不完全清楚。特点是好发于50岁以上老人,仅有轻微外伤或没有外伤史。对于慢性硬膜下血肿的出血来源,一般认为与脑皮质微血管损伤或大脑皮层与矢状窦连接的桥静脉损伤有关。慢性硬膜下血肿一旦出现颅内压增高症状,应及时行手术治疗。根据目前临床医学对慢性硬脑膜下血肿的认识及被鉴定人张某某伤后的具体临床经过,若能排除2009年10月7日至2009年11月14日之间头部其他外伤因素,则该慢性硬膜下血肿与2009年10月7日所受暴力相关。
分析本例慢性硬膜下血肿具有如下特点:①存在明确的头部外伤史:被鉴定人张某某损伤次日查体记载“右额部伤口长约5.0cm……”。②原发性颅脑损伤较轻:张某某伤后伤处疼痛,但是,未见神经系统阳性体征,损伤当日颅脑CT平扫未见明确颅脑损伤征象。③出现慢性硬膜下血肿后临床症状轻:张秀三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出血量虽然较大(达10.0ml以上),但现有鉴定材料未显示其出现颅内压增高、血肿压迫脑组织的症状和体征;其意识清楚,仅有头痛,无明显神经功能缺失。④未经临床手术治疗,其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自行吸收。⑤自身存在形成慢性硬膜下血肿的生理基础:张某某损伤当时年龄50岁,脑组织会有一定程度的萎缩,颅内间隙变宽,当头部着力时,即便作用力较轻微,脑组织在颅腔内的移动度也较大,易致桥静脉受损;此外血肿的不断扩大,亦与脑萎缩、颅内压降低、静脉张力增高等因素有关。
【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之相关规定,被鉴定人张某某所受损伤尚未达到“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其损伤程度不属于“重伤”的范畴;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第二条,并比照上述标准第八条,其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为宜(需结合案情调查,排除2009年10月7日至2009年11月14日之间头部其他外伤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