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涉嫌强奸罪被害人精神状态及性自我防卫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被鉴定人甲某涉嫌被他人强奸,现涉及被鉴定人精神状态及性自我防卫能力,委托本机构对其进行鉴定。
2018年8月21日,某某人民医院被鉴定人的诊断证明书诊断:精神智力发育迟滞。
据2019年8月13日被鉴定人甲某的询问笔录记载:问:“乙某怎么欺负你了?”答:“昨天晚上我自己一个人在幼儿园前面时,乙某过来跟我说:“最近还好吗?”我说:“不好”,然后他说:“你跟我走一下,我有话跟你说”,就把我带到我同学丙某家旁边的玉米地内......”问:“你们去玉米地以后发生了什么事了?”答:“乙某强行脱下我的裤子、内裤和T恤”“他让我躺地上,我不答应,在地上坐着,结果他强行让我躺在地上,自己的阴茎插在我的阴道内”问:“乙某把自己的阴茎插进你阴道内的事儿,你有没有跟别人讲过?”答:“我告诉我妈妈了”。
据2019年8月14日犯罪嫌疑人乙某的讯问笔录记载:“2019年8月12日23时许,我在堂哥家中一起喝酒,凌晨1时出来买饮料,来到幼儿园前面时看到甲某,于是以强奸甲某为目的跟她说:“你在这儿干什么?”,甲某说:“就在这儿站着呢”。我跟她说:“走,我们俩聊会儿天”,她就跟我走了,于是我把她带到玉米地内抱她、亲吻她时,她没有反抗,我跟她说:“裤子脱掉”,她拒绝了,我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后强行把她的T恤和裤子脱掉了,再脱自己的裤子。让她在地上躺着,先后对她实施强奸三次。”。乙某认为被鉴定人“10岁左右”。
据2019年8月20日被鉴定人母亲丁某的询问笔录记载:“(被鉴定人)没有精神疾病,可是有智力缺陷”,“记忆力很低,容易健忘,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也忘记了”,“在某某中学上初三,可是不会读,除了自己的名字,别的字也不会写”,“从小就记忆力很低,不过在家里打扫房子等事都能做”。“一般跟小孩子一起玩,可是跟她年纪相仿或者比她大的人不打交道”。
据2019年8月20日戊某的询问笔录记载:“我跟甲某认识有10年了,我知道甲某智力发育不全,智力缺陷,甲某不能自理,别人让她干啥,她就去干啥,一般她的一些行为跟7-8岁儿童差不多,一般跟那些比自己小的孩子一起玩儿,跟年纪大的人不怎么打交道,上学,可是不会写,也不会读”。
据2019年8月20日己某的询问笔录记载:“她有智力缺陷,体型也不太像正常孩子,体型较小,看到别人偶尔会笑起来”,“一般不怎么跟别人沟通,可是经常跟在她妈妈身边”。
【鉴定过程】
(一)鉴定调查:
被鉴定人母亲反映:“(被鉴定人)母孕期正常,无高热惊厥史,自幼智力发育同正常儿童不一样,落后于正常儿童,一岁半会走路,两岁会说话,四岁上幼儿园,幼儿园别的孩子睡觉,她不睡觉,我们才发现她不正常,不会数数,一直到现在18岁了还是和小朋友玩,不会和同龄孩子玩,七岁上小学一年级,学习成绩很差,一直到现在上初三都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会。小学读了八年,是为了九年义务教育,让她跟到现在初三,学校的考试从小学至今从来不参加,考了也是零分,考试卷子也只写了名字,不会算数,认识钱,但不会买东西、不会算账,他的哥哥也是智力残疾。日常生活料理让人督促协助,洗脸也洗不干净,不会洗澡,不能出远门,不认识路回不来,从来不主动干活儿,简单家务会干,要教才行,脾气一般,老师说她问话随便说,1+1=多少都不会算,课间操也不会做,考试也是零分。当时发现晚上她不在,去找她玉米地里听见她哭,嫌疑人跑了,我才报案的。” 。
某某县公安局刑警某某反映:“2019年8月13日被鉴定人涉嫌被他人强奸,我们觉得被鉴定人不正常,智力不正常,和她交谈时不正常,小动作多,感觉她说话不对劲儿,表达能力差,没有主动描述,老师说她们班还有一个智力残疾的,他们2个一起玩”。
(二)检查所见:
1.检验方法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2.评定标准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简称CCMD-3)》
3.精神检查:
被鉴定人意识清,在刑警及家人陪同下步入检查室,衣着整洁,有斜视,傻笑,动作多,拿着手机不停拍照,接触被动,检查欠合作,问话能简单回答,对个人一般情况不能正确回答,不知现为何年何月,反应迟钝,语声低,词汇简单,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其他字不认识,不会数数,让其数1-20,都不能完成,理解力差,不能完成简单性指令性动作,一般常识,理解力,判断力差,不会计算,简单计算不能完成。问及案发时情况时称:“当时我在幼儿园门口,来了一个小伙子,他手上有饮料,问我要不要喝饮料,我说不喝,他带我去玉米地跟我聊,让我把衣服脱下来,把我强奸了”,讲述被强奸过程时笑,情感不协调,显幼稚。被鉴定人在叙述被强奸过程无相应反应,智能中度受损,情感反应平淡,自知力缺失,对自身疾病无分析判断能力,未见明显思维内容方面障碍。
4.辅助医学检查:2019年8月23日被鉴定人的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总分:4分,提示:性自卫能力丧失。
【分析说明】
(一)精神状态及其医学诊断分析:
根据卷宗提供材料、调查反映,结合本次鉴定精神检查分析如下:
1.据案卷材料记载:推导出甲某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智力发育迟滞。
2.根据本次鉴定调查中被鉴定人母亲反映内容及某某县公安局刑警某某的反映内容:提示被鉴定人甲某社会适应能力情况差,其存在精神发育迟滞,严重程度为中度。
3.本次鉴定精神检查:提示被鉴定人行为举止随意,言语交流肤浅,难以深入,表现智力受损。
综上:被鉴定人临床表现特点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简称CCMD-3)》中“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的诊断标准。
(二)精神状态对性自卫能力的影响分析:
1.鉴定检查发现,被鉴定人一般交流可,复杂或抽象言语理解困难,表达内容简单,情感反应平淡,自知力缺失,对自身疾病无分析判断能力。性知识也有欠缺,对性关系、性行为的后果认识能力和性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对被强奸的事情没有正确的认知。
2.被鉴定人虽存在精神症状,但有进行一般沟通交流,对性知识、性行为、男女关系也有极少认识,但对两性关系理解不足,没有羞耻和难过表情。提示被鉴定人在涉案时受到其精神症状的影响,不能完整认识所受性侵害的性质、意义和后果。
3.2019年8月23日被鉴定人的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总分:4分,提示:性自卫能力丧失。
综上,被鉴定人其社会功能因疾病损害有明显缺陷,由于受疾病的影响,对两性关系缺乏理解辨认能力,且缺乏有保护意识,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评定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甲某:
1、医学诊断:中度精神发育迟滞;
2、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无性自我防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