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害人腰椎骨折成伤机制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21日8时许,在某村村委会,被鉴定人宋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致伤。现谋市公安局委托我所,要求对宋某腰部损伤的成伤机制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宋某诊断证明书摘抄:
2018年03月31日 科别:骨科门诊
诊断:脊柱骨折L1
建议:于2018-3-27初诊。
宋某影像诊断报告(MR)摘抄:
检查日期:2018年3月28日
影像表现:腰椎序列整齐,生理曲线尚存,诸椎体边缘变尖,L4椎体楔形变,椎骨未见异常信号,Ll椎体楔形变,椎管未见狭窄,椎体见斑片状异常信号,TIWI为低信号,T2WI为稍低信号,压脂像为稍高信号,部分椎间盘T2WI信号减低,L5/Sl椎间盘稍突出,对应硬膜囊稍受压,所见脊髓形态及信号未见明确异常,椎旁软组织内未见异常信号改变。
印象:腰椎退行性变;考虑L5/Sl椎间盘突出;Ll椎体压缩骨折,考虑急性期;L4椎体楔形变;建议:骨质改变请结合X平片检查或CT检查综合诊断。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 体格检查
步入检查室,一般情况可,神志清楚,查体合作。头面外观如常。脊生理弯曲存在,胸椎略侧弯。腰椎疼痛,椎旁叩击痛(-)。体表外见明显外伤痕。余常规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3.阅片所见
2018年3月28日MR片示:椎体序列整齐,生理性曲度尚可。部分椎体边缘变尖,L1、L4椎体楔形变,椎管内未见狭窄。Ll椎体内见斑片状异常信号,可见长T1稍短T2信号,压脂像为高信号。L4椎体内未见异常信号。L5/Sl椎间盘稍突出,对应硬膜囊稍受压。脊髓信号无异常改变,椎旁软组织内未见异常信号改变。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宋某于2018年3月21日受伤。根据现有鉴定材料、审阅并会诊被鉴定人宋某的伤后影像学资料,分析其椎体骨折的性质及成伤机制:
伤后1周(2018年3月28日)胸椎影像学片均显示“L1、L4椎体楔形变,椎管内未见狭窄。Ll椎体内见斑片状异常信号,可见长T1稍短T2信号,压脂像为高信号。L4椎体内未见异常信号”,提示L1、L4椎体压缩骨折,其中L1椎体骨质水肿改变,符合压缩骨折的急性期表现。
椎骨骨折按照受力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外力损伤与间接外力损伤两种。直接暴力损伤指外力直接作用于椎骨,常在受力部位产生线性骨折,如横突骨折、椎弓根骨折、椎体线性骨折等。间接外力损伤指外力作用于人体后,脊柱通过力的传导或者异常运动引起的损伤。在法医临床鉴定中,沿脊椎垂直方向的间接外力作用较为常见,多见于臀部直接着地形成,骨折多呈压缩性。本案中,被鉴定人宋某L1椎体压缩性骨折,符合间接外力致伤表现,直接外力作用难以形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被鉴定人宋某2018年3月31日伤后存在“L1椎体压缩骨折”,且呈新鲜损伤表现,符合间接外力致伤表现,直接外力作用难以形成。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宋某2018年3月21日伤后存在“L1椎体压缩骨折”,且呈新鲜损伤表现,符合间接外力致伤表现,直接外力作用难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