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新生儿医院死亡进行羊水吸入性肺炎死因法医临床鉴定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相关材料载:被鉴定人韩某之子母亲2015年3月份怀孕,自怀孕至生产所有产检均在黑龙江省某医院进行。2015年12月25日上午10时50分在黑龙江省某医院顺产一名男婴。13时50分,在旁看护新生儿的父亲发现新生儿脸色和嘴唇发紫,用手触碰新生儿面部没有反应,医护人员将患儿抱起,有鲜血从孩子的鼻子中流出,淌至耳后,送至NICU监护室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1.2015年12月25日产科住院病历载:
主诉:停经39+5周,阴道流液及见红1小时余。
现病史:孕次:1,产次:0,孕39+5周,末次月经:2015-3-22,末次前月经:不详,预产期:2015-12-27。平素月经规律,30天行经一次,停经30余天证实宫内早孕。否认病毒感染及射线接触史。孕期无服药史。妊19周左右自觉胎动,渐活跃至今,定期产前检查,否认头晕头痛胸闷眼花,双下肢无水肿。现因阴道流液及见红1小时余入院待产。
体格检查:体温36.5℃,脉搏101次/分,血压109/84mmHg,呼吸22次/分。一般状态好,心肺听诊正常,腹膨隆,双下肢无浮肿。产科检查:宫高34cm,腹围104cm,先露胎头,半固定,宫缩不规律,胎心135次/分。内诊:外阴发育正常,宫颈近消,宫口未开,胎膜已破。骨盆各径线测量未见异常。
辅助检查:盆腔彩超:晚妊头位,胎盘3度成熟,羊水少。
既往史:平素体检,否认肝炎结核病史,否认手术外伤史,否认药物过敏史及输血史。
初步诊断:妊娠39+5周,孕1产0,头位,胎膜早破。
2015-12-25,于4时起规律腹痛,宫缩30秒/5-6分钟。6时20分胎心140次/分,宫缩45秒/2-3分钟,宫口开大3cm,胎膜已破,胎头S-2。7时40分胎心132次/分,宫缩45秒/2-3分钟。10时25分宫口开全,常规消毒外阴,铺无菌产包,于10时50分正常分娩一男婴,清理呼吸道,婴儿皮肤红润,哭声洪亮,常规结扎脐带。新生儿Apgar评分:1分钟9分,5分钟10分。胎儿娩出后,立即给予缩宫素20μ肌肉注射。10分钟后胎盘胎膜自然娩出,完整。总产程7时,第一产程6时25分;第二产程25分;第三产程10分。宫缩好,阴道流血不多,行母婴皮肤接触及早吸吮,观察2h后送入母婴同室。13时50分家属诉突发新生儿皮肤颜色异常,立即前往病室,见新生儿皮肤青紫,双侧鼻孔新鲜血液流出,未及心跳及呼吸,无肌张力,立即心肺复苏,转入儿科。
2.2015年12月25日儿科住院病历载:
主诉:发现无呼吸、面色青紫、鼻出血约数分钟。
入院情况:家长述入我科前不足5分钟时家长发现患儿不喘气、皮肤凉、面色青紫,急呼产科医护人员,产科医护人员抱起患儿时发现鼻腔流出血液。于13:55由产科医护人员急跑抱入我科。此时查体:体温测不出,脉搏0次/分,自主呼吸0次/分,体重3.25kg,血压测不出。足月儿外貌,口鼻周围面部可见鲜血;深昏迷状态,周身苍白、软,肢端到大腿根部凉,末梢血管再充盈时间>5秒;双侧瞳孔散大,直径约5mm,前囟约1.0×1.0cm,平、软。胸廓无起伏,听诊未闻及呼吸音;心前区未见心尖波动,听诊未闻及心音。肌张力无。原始反射未引出。
入院诊断:1.新生儿肺出血;2.新生儿窒息;3.心跳骤停;4.呼吸骤停。
诊疗经过:抱入我科后立即置于新生儿保暖台上保暖;立即予胸外按压,清理呼吸道后气管插管下持续正压通气等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打开气道时新鲜血液自气道内流出。反复多次予肾上腺强心同时静点多巴胺,生理盐水扩容3次,纠酸2次,气管内及静脉注入止血酶等抢救治疗达35分钟以上,约14:30出现心搏,继续心肺复苏10余分钟心搏达到100次/分,且出现自主呼吸但微弱不能维持有效血氧饱和度,予持续机械通气辅助通气治疗,仍瞳孔对光无反应,第一次抢救成功。反复查血气分析均严重酸中毒持续予纠酸,静点多巴胺,输注磷酸肌酸钠保护心肌,静点美平(美罗培南)抗感染,肌注维生素K1、静注止血酶、输注血浆等止血及预防出血治疗。完善血常规+血型、生化、凝血常规等检查,监测血糖、CRP、PCT变化。16:28患儿凝血酶原时间51.0sec、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20sec、凝血酶时间23.4sec。18:25患儿现静脉穿刺部位出血不止,结合凝血常规等化验及病史考虑目前止血酶等治疗措施效果不佳,请示上级医生嘱输注血浆纠正出血,与家长沟通同意输注血浆。待配血时予止血酶静注及纠酸治疗。于夜间19:30再次出现心跳骤停,再次予持续胸外按压、正压通气等心肺复苏,反复多次注射肾上腺素,反复生理盐水扩容及纠酸治疗,继续多巴胺维持,输注血浆等治疗。患儿循环持续衰竭对药物反应极差,于21:37宣布临床死亡。
(二)法医学检验
1. 检验方法
接受鉴定委托后,我们对送检材料进行了文证审查,依照《法医学尸体解剖GA/T 147-1996》、《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 148-1996》等行业标准对患儿进行了尸体解剖检验,并对病理标本进行组织学检查。
2. 尸表检验
男性新生儿尸体,尸长51.0cm,坐高34.0cm,体重3480g。尸斑位于身体背侧悬空处,呈暗红色,尸僵缓解,尸体表面未见胎脂附着。头围35.0cm,胸围35.0cm,腹围32.0cm;肩宽20.0cm,髂宽14.0cm;双顶径12.0cm,枕额径24.0cm,枕颏径26.0cm,枕下前囟径17.0cm,前囟门直径1.7cm。
头面部:头部外形如常,黑发。左、右颞部局灶性毛发剃除,分别可见一处头皮暗红色改变,大小为4.5cm×3.5cm和5.0cm×4.5cm,其中左颞部头皮暗红色改变处可见一针孔、右颞部头皮暗红色改变处肿胀。双眼睑呈闭合状,双眼球、睑结膜苍白,角膜重度混浊,不可透视瞳孔。双鼻腔可见暗红色液体流出。双外耳道未见异常。口唇皮革样化,舌位于齿龈间。
颈项部:未见异常。
躯干部:胸部正中可见一处皮肤淡粉色改变,大小为4.0cm×2.5cm。下腹部可见大片状皮肤暗紫红色,大小为14.0cm×9.0cm。脐部结扎线在位,干燥。余未见异常。
四肢部:左上肢前侧可见大片状皮肤暗紫红色改变,大小为12.0cm×5.5cm。右上肢前侧及右手掌上端可见大片状皮肤暗紫红色改变,大小为15.5cm×6.0cm。左、右侧腹股沟及大腿上端内侧可见大片状皮肤暗紫红色改变,大小分别为5.5cm×8.0cm、9.0cm×4.0cm。右踝内侧及右足背可见皮肤暗紫红色改变,大小为7.5cm×6.5cm。双手指甲、双足趾甲已萌出,达指端,甲床轻度发绀。
会阴部:右侧睾丸已降至阴囊内,左侧尚未降至阴囊。肛门可见少量胎粪附着。
3. 解剖检验
打开头皮,左、右颞部头皮暗红色改变对应处头皮下出血,大小分别为2.0cm×2.5cm、2.5cm×3.5cm,双侧颞肌无出血。剪开颅骨,硬脑膜完整、光滑,依次打开上矢状窦、窦汇、双侧横窦及乙状窦,未见血栓等异常。脑重355g,脑组织明显软化。经福尔马林固定后,冠状切开大脑、小脑及脑干,未见异常。
自下颌至脐上部“一”字形切开皮肤,再向两侧分开,直至腹股沟的中央部为止,形成倒“Y”形的皮瓣,充分暴露脐动静脉,未见异常。沿肋骨表面剥离胸壁软组织,胸骨及双侧肋骨未见异常。打开腹腔,腹壁脂肪厚度0.3cm,膈肌高度:左侧位于第4肋,右侧位于第3、4肋间。大网膜游离,腹腔内各器官位置如常,肝、脾位于肋缘内。小肠轻度胀气,局部小肠管壁暗褐色改变,结肠内充满黄绿色胎便,腹腔内未见异常液体。
打开胸腔,纵隔居中。左、右侧胸腔分别可见9ml、3ml暗红色液体。心包光滑,心包腔内见少量暗红色液体。原位剪开肺动脉主干,动脉导管未闭。
颈部皮下组织、肌肉未见异常,气管居中,舌骨及甲状软骨未见骨折,扁桃体、咽喉未见异常,气管、支气管及食管通畅,未见异常。
心脏重19g,质软,大小为5.0cm×3.5cm×2.0cm。卵圆孔瓣膜尚未闭合,大小为0.2cm×0.4cm。心脏各主要血管未见异常。左室壁厚0.3cm,右室壁厚0.2cm,室间隔厚0.3cm;各瓣膜周径:二尖瓣3.0cm,三尖瓣3.5cm,主动脉瓣1.5cm,肺动脉瓣1.7cm。
左肺重26g,大小为5.5cm×7.0cm×1.5cm;右肺重34g,大小为6.5cm×7.5cm×1.7cm。双肺被膜及切面散在点、灶状出血。肺浮扬试验呈阳性反应。
肝脏重104g,大小为12.0cm×7.0cm×1.5cm,被膜完整、光滑,切面淤血。
胆囊未见异常。
脾脏重8g,大小为4.2cm×3.0cm×0.5cm,被膜完整、光滑,呈暗红色,切面淤血。
双侧肾上腺重7g,表面暗红色,切面淤血。
左肾重12g,大小为3.0cm×4.6cm×0.9cm;右肾重13g,大小为3.0cm×4.5cm×1.0cm。双肾表面未见异常,切面淤血,皮髓质界清,皮质厚度均为0.1cm。
胰腺重2g,大小为4.5cm×1.0cm×0.7cm,表面未见异常,切面淤血。
胸腺重20g,大小为4.5cm×5.0cm×0.8cm,表面未见异常,切面淤血。
纵形切开双上肢前侧皮肤,可见皮下出血。
4.组织病理学检验
脑:自溶,蛛网膜下腔及脑内血管扩张、淤血,余未见著变。
心:部分心肌纤维断裂,间质水肿。
肺:自溶,肺泡壁毛细血管及间质血管扩张、淤血。局部肺泡腔及间质大片状出血,伴有少量纤维素渗出。局部肺泡腔内可见多量均质粉染角化上皮和胎粪小体等羊水有形成分,呈团块状或簇拥条片状,以双肺下叶为重,其周围部分肺泡腔及小血管腔内可见中性粒细胞浸润。部分细小支气管粘膜上皮脱落。
肝:肝索解离,肝窦扩张、淤血。
胆囊:自溶。
脾:自溶,白髓散在,脾窦扩张、淤血。
肾上腺:局部皮质结节状增生,间质血管扩张、淤血。
肾:自溶,偶见肾小球毛细血管丛少量透明血栓形成。
胰腺:自溶,间质血管扩张、淤血。
胸腺:未见著变。
咽喉:血管扩张、淤血。
胃:自溶。
肠:自溶,局部粘膜下层片状出血,伴间质水肿。
阑尾:自溶。
膀胱:血管扩张、淤血。
脐动静脉:未见著变。
上肢皮肤:皮下组织大片状出血,伴炎细胞浸润。
5.法医病理学诊断(结合临床)
(1)羊水吸入、局灶性羊水吸入性肺炎;
(2)新生儿肺出血;
(3)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4)多器官自溶、淤血。
【分析说明】
根据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被鉴定人被鉴定人韩某之子局部肺泡腔及间质大片状出血,伴有少量纤维素渗出,符合新生儿肺出血的病理学改变。此外,局部肺泡腔内还可见多量均质粉染角化上皮和胎粪小体等羊水有形成分,呈团块状或簇拥条片状,以双肺下叶为重,其周围部分肺泡腔及小血管腔内可见中性粒细胞浸润,上述符合羊水吸入、局灶性羊水吸入性肺炎的病理学改变。
相关研究表明,羊水吸入及羊水吸入性肺炎是新生儿肺出血常见原因,尤其是新生儿出生后早期阶段。根据本例病历资料记载,2015年12月25日10时50分产妇顺产一名男婴,体重正常,足月儿外貌,未发生宫内窘迫等异常情况。13时50分,有人发现患儿不喘气、皮肤凉,面色青紫,双侧鼻孔新鲜血液流出。胸部X线检查显示双肺纹理增强,透过度减低。气管插管打开气道时新鲜血液自气道内流出。通过上述临床经过与表现,本例新生儿肺出血符合羊水吸入及局灶性羊水吸入性肺炎造成的。
根据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被鉴定人被鉴定人韩某之子双颞部、下腹部及四肢皮肤散在灶、片状皮下出血;局部小肠粘膜下层片状出血及偶见肾小球毛细血管丛少量透明血栓形成,符合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病理学特征。同时,病历资料记载,2015年12月25日16时28分,患儿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及纤维蛋白原等指标明显异常;18时25分,患儿静脉穿刺部位出血不止,上述符合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临床表现。
根据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被鉴定人韩某之子未见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的病理学改变,故可排除其因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引起的死亡。
综上所述,根据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检查,并结合相关病历资料可以认定,本例符合羊水吸入及局灶性羊水吸入性肺炎,引起新生儿肺出血,后继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被鉴定人韩某之子符合羊水吸入及局灶性羊水吸入性肺炎,引起新生儿肺出血,后继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导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