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金某某与某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案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乌海市金某某,女,33岁。某日,在家中做家务时不慎将左手小拇指割伤,随即前往乌海市某医院就诊,院方为其诊断为开放性手指损伤,并对其伤口进行了缝合处理。一周后,金某某在该医院拆线,却发现左手小指不能正常弯曲。次日,金某某感觉症状没有好转,便前往乌海市某甲医院进行就诊,经做相关检查诊断为左手小指肌肉损伤及神经损伤,并于当日在该院行“指神经吻合术+屈指肌腱缝合术+腱鞘缝合术+石膏固定术”。术后,金某某恢复良好。据此,金某某对乌海市某医院的诊疗行为提出质疑,认为院方对其病情诊断有误,未能做出有效治疗,并未开具相关检查项目,错失最佳治疗时机,导致进行二次手术,故要求该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50000元。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1月某日,金某某向乌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医调委征求院方同意后,受理了此起纠纷,并通知双方提交相关材料。调解前,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告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及原则,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随后,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金某某认为:由于首诊医生对其病情诊断有误,致使其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导致康复时间延长,对身体造成了损害,经济上造成了损失,自己从事多份兼职工作,月薪8000元。在手术期间照顾自己的丈夫从事交通运输业,月收入可达20000元。据此,金某某要求院方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50000元。院方则认为,金某某左手指为“开放性损伤”,急诊科接诊后给予清创缝合并及时注射破伤风,符合诊疗规范,故对金某某提出的赔偿金额不予接受。
鉴于双方对责任分担及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调解员在调查核实诊疗经过并认真审阅病历资料后指出,金某某在第一次去该医院就诊时,急诊科医生未能及时查出金某某左小手指肌腱受损,只对表面创口进行处理,存在漏诊行为。针对此情况,调解员首先与院方进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调解员结合案情实际,对院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理分析。最终,院方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认为金某某诉求过高,希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其诉求。
接下来,调解员通过对本起纠纷的分析和研判后指出,首诊医院在对其病情的诊断方面确实存在问题,责任也很明确,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赔偿金额一事,调解员明确表示金某某提出的部分赔偿诉求缺乏法律支撑,建议其重新考虑诉求。
调解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费所包含的内容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金某某表示愿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接受调解员的建议。随后,调解员根据《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提出赔偿10000元的调解意见。通过调解员的努力,金某某逐渐对解决纠纷的方式和态度有了新认知,逐步走上了理智协商的解决道路,表示愿意听取调解员的建议降低赔偿金额。
最后,调解员与院方进行沟通,院方在事实和证据材料面前再次认识到自身的问题,表示确因医生对患者病情的盲目判断,发生漏诊行为,院方存在过错,为获得金某某谅解,妥善化解该起纠纷,表示愿意承担金某某10000元的赔偿。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均同意了此赔偿方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医疗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结果】
经与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在医调委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1.双方对在医调委主持下自愿协商解决该医疗纠纷争议不持异议;
2.某医院一次性向金某某赔偿10000元,于调解协议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3.本调解书签订后,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对方声誉,患者金某某不再向乌海市某医院及其相关医务人员提出其他赔偿要求,双方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
在医调委的协助下,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经回访,协议履行良好,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
【案例点评】
调解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针对责任归属及赔偿金额多少的问题争论不休,调解员找准切入点,在赔偿金额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此起纠纷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赔偿方案,经调解员的耐心疏导和反复解释,最终均同意了赔偿方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这种情况具有普遍性,调解过程中关键要找到矛盾的焦点并以事实为切入点,适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既能让患方在维权之路上少走弯路,也能让纠纷快速化解。
医调委依靠自身的公信力和专业素养获得了双方的信任,在该起医疗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运用丰富的调解经验,依据掌握的医学常识、法律法规及政策,通过与医患双方耐心沟通,使医患双方的心态都发生转变,打消了患方不切实际的想法,使其回归到理智维权之路,同时也让医方也认识到了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受了调解员的调解建议,承担责任。最终,使双方消除争议,互谅互让,顺利化解了一起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