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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打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省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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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公民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法治建设进程和社会治理成效。2022年4月,浙江扛起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国唯一省域试点的光荣使命,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拉高标杆、明确目标、立明标识,不断深化“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积极探索新时代普法有效路径,加快打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省域样板,着力推进体系构建、理论研究、制度建设、举措创新等方面领题、破题、解题,为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任务措施】

(一)对准“服务大局”目标跑道。浙江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地,充分认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和意义,坚持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放到“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更大场景中谋划。省委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写入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省政府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列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清单,作为全省“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高规格召开全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推进会,明确部署:通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实现“三个显著提高”“五个全国领先”的总体目标(即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浙江的参与度显著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在全国领先;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在全国领先;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在全国领先;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在全国领先;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展在全国领先)。

(二)制定“系统高效”行动纲要。立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特别是法治浙江建设的深厚基础,进一步放大试点优势,在全国率先制定首个省级层面指导性文件《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明确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总纲领、宣言书和路线图。运用系统思维、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一体推进公民法治素养精准提升、科学评价和基础保障三大工程。出台《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全省72家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具体任务,构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工作“四梁八柱”,切实提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三)夯实“科学权威”理论根基。成立涵盖法律、政治、社会、心理等多学科专家组,结合省情实际,深入研究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在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大战略任务中的价值、意义和提升途径,从“法治认知、法治情感、法治意志、法治信念、法治行为”等五个方面以及“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浙江参与度”等三个维度,设置法治素养促进指标、核心指标和反向指标,进一步厘清公民法治素养要素,定义公民法治素养内涵,形成科学权威解释,并积极推动全省公民法治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体系和全省共同富裕标准体系,为精准提升、科学评价明确方向路径、夯实理论根基。

(四)构建“全链闭环”评价体系。总结提炼公民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知、应会、应有的法律常识、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分层分类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研究设计公民法治素养的理论模型和测评工具,编制发布《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包含12条基准、100个基准点、1000余道基准题目),开发法治素养自学自测H5应用,构建“1-3-5-1”(即:1套评价指标体系,3个评价指数,5个展示维度,1张动态图)公民法治素养全程评价体系,努力打造“需求收集、多元供给、效果评价、分析研判、反馈改进、质效提升”的工作闭环。全省各地多措并举,推广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的精准普法模式,例如:杭州市针对重点普法对象分类梳理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推出以案释法配套案例;义乌市针对外商、快递、电商、物流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编制公民法治素养基准地方版,有的放矢打造法律手册。

(五)创设“群众有感”观测载体。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和社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设立“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实现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社区)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等重点普法对象全覆盖,新闻宣传、广告传媒、文娱影视、互联网等行业从业人员以及快递员、网约工、互联网营销师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广覆盖,每年服务、观测对象超过1000万人次。重点发挥观测点在学法用法需求收集、普法资源推广使用、普法效果观察反馈、公民法治素养调查和数据收集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全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实现实体化、案例化、个性化运作。例如:省级观测点之一的浙江移动展厅绘制了法治云游图,实现广大移动用户足不出户就可“云游”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通过电视、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将一堂堂法治班课送进千家万户;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设置近300个法治题材课件,搭建干部交流学习体会、反馈学法需求平台;杭州市物联网小镇成立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联盟,为海康威视等企业员工送上特色法律服务。截至2022年9月底,省级观测点共收集学法用法有效建议370条,对全省近60万名国家工作人员、2万名村社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进行了试测评。

(六)打造“多跨协同”数字应用。坚持以数字赋能公民法治素养试点先行,推动普法流程再造。建设“浙里普法”数字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普法跨部门、跨场景、多业务协同。在普法供给端:建设“云上”普法资源库、“码上学法”普法阵地,真正实现普法资源共建共享。在普法管理端,开发上线“瞭望窗”运维、“责任制”考核、“民主法治村”管理、“法律明白人”培育等多个子场景,对全省164个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20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2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6650人“法律明白人”等实现动态管理、任务发布、需求收集、调查测评、数据回流等流程的协同化、数字化。搭建公民法治素养“数字驾驶舱”“五维展示图”,直观生动地持续展示、动态反映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的进展与成果。浙江多地在数字化应用实战实效上下足功夫,例如:宁波市鄞州区开发“鄞法e站”小程序,切实管好用好服务好“法律明白人”;嘉兴市南湖区打造“法治小公民”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一校一库”“一人一档”形成青少年法治素养精准画像,实现“因才施教”“寓教于乐”。

(七)致力“人的现代化”全面发展。浙江省委将法治素养作为“高水平推进人的现代化,打造促进全体人民全面发展高地”的五个重要内容之一(道德素质、健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法治素养和数字素养)。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人的现代化先行中,坚持以法示人、以法育人、以法塑人,将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素养提升紧密结合,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守好“红色根脉”,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文化、科学文化等融合发展。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文明创建工程,在全省“最美浙江人”评选、“浙江有礼”活动中彰显法治元素、增加法治比重;打造更高能级宪法宣传平台,有序推进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建设;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情况摸底,开展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资源调查,并公布设施名录;部署开展“社会化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六优”计划三年共推选出35个优秀公益性普法组织、47个优秀普法工作室、50个优秀普法志愿者、80个优秀普法项目、55个优秀普法讲师团、41个优秀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全省培育“双普”教育基地200家(即普及法治知识+行业知识),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中国红船法治文化园”、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海宁基地)、宁海乡村治理培训中心、诸暨枫桥镇、安吉余村、余姚横坎头村等8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特点和效果】

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各领域,取决于多种外部条件和客观因素,是一个长期、渐进、持续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全省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折不扣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一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韧劲,用好普法责任制“指挥棒”。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方优势,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创造性、协同性、持续性。

二是以“困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的改革智慧,建好公民法治素养“瞭望窗”。重点发挥好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作用,启动项目培优、打造最佳案例,推出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普法品牌、一批行之有效的创新模式,加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三是“功成不必在我”的责任当担,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新格局”。引导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格局,开展公民法治素养阶段性评价,分类出具重点普法对象评估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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