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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积极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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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宣传学习工作,山东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确立济南、枣庄、滨州等7个市县(市、区)和单位作为全省“法治行为养成工作试点”进行重点培育,在全社会广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任务措施】

“法治行为养成”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从本地实际出发,力求实效,出台相关文件,坚持“三严三化”,通过各种不同法治行为养成工作的开展,由点及面、由个体到全体,在全社会营造了法治行为养成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交警紧抓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以路口通行秩序整治作为塑造城市交通文明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确立“为民、靠民、不扰民”的工作原则,创新路口通行“三字经”“四礼让”和 “五个文明”的创建体系,实现“路口渠化精耕细作、路口管理全民参与、路口文明可视可感”三大核心创建目标,打造出“文化自律引领、科技支撑执法、多方参与共治、秩序塑造文明”的文明交通创建新模式,为济南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全市已有183个路口实施了“路口革命”。2020年,启动“路口革命”2.0版,以“智、安、畅、美”为目标,创建“智安路口”,让路口更加智慧、安全、文明。

淄博市张店区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 助广大市民食品安全行为养成。针对社会频发热议的食品安全事件,如网上订餐卫生不合格、外卖黑作坊、无照经营以及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等,为了让百姓吃的放心,家长管的省心,张店区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模式,加强食品消费者与食品经营者的互动,让消费者行使监督权、知情权,养成外出就餐关注食品安全的行为习惯。加快推进大中型餐饮单位及学校幼儿园食堂现场施工和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对已完成240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入网测试运行,学校幼儿园食堂已按计划完成施工,2020年年底前实现了大中型餐饮单位入网率达标、生产企业入网率30%、学校食堂入网率100%。

枣庄市台儿庄区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投资建成“智慧古城”项目,突出“智慧监控、数据分析、应急救援、智能消防、指挥调度”五大功能,设置鹰眼系统、无人机巡航系统、客流监测系统、4G单兵终端系统等8大系统,通过系统集成,打造“一个平台(综合管理平台)、两个中心(指挥中心、大数据中心)”,实现智慧旅游、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的智慧旅游形态。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全面采集景区内部重点文物、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基础信息,纳入“智慧台城”系统,并在重点区域设置电子监控等设备,对乱涂乱画等破坏文物的违反行为及时进行发现制止。

昌邑市将6月份定为“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印发《关于开展好“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复学法治第一课”“法治仲夏夜”“普法电影公益行”“守好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法治下乡赶大集”五大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弘扬法治家风 共筑幸福家庭”的主题,通过法治讲座、法治故事巡讲、法治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为群众送去视听“法治盛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法治观念,维护法治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形成“百万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肥城市通过基地引领,寓教于乐,形成普法教育常态化机制。发挥个税改革全民参与,改革红利全民共享的法治宣传作用,肥城市税务局联合赵庄社区建立“税法普法基地”,包括市民广场“税法文化长廊”、社区活动室的“税法驿站”“税法大讲堂”,以个人所得税申报为侧重点进行普法教育宣传。通过“图文道税”“以案说法”“个税改革如何守护我的钱袋子”“个税申报体验”多项内容号召依法纳税,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中根植法治思想,提高个人所得税申报成效,增强法治行为实践养成的效果。同时,借助普法基地广泛开展“税法普法大讲堂”,通过播放普法公益宣传片、个税改革宣传片,讲解纳税申报方式和优惠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纳税人知税法、懂税法、守税法的法治素养,形成征纳双方良性互动,巩固法治信仰、推动法治行为养成。

滨州市积极推进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法治行为实践养成广泛宣传发动,360度无死角全覆盖。制发《滨州市城区城市养犬管理集中月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文明规范养犬宣传工作,以宣传《条例》规定为主线,统一印制了15万份《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告知书》《文明养犬手册》《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等相关宣传资料,迅速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宣传工作高潮。组织开展2次“依法、规范、文明”养犬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策划制作了文明养犬系列公益宣传片,通过形式多样的媒体平台予以播放。联合市电视台、电台等驻滨主流媒体,组织开展4次寻找“最美养犬人”活动。各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均对第一张违法养犬罚单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特点和效果】

一是法治意识深入人心。省、市、县三级普法讲师团及各级各类公益普法组织,普遍参与到法治行为养成教育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普法宣传一条街、法律图书室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心等社会普法宣传阵地,全部开展法治行为养成主题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精准普法”养成“法治习惯”。将试点工作和《民法典》学习宣传紧密结合,以“普法宣传进家庭”为主要方式手段,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普法”,惠及全省各级各单位,在全社会掀起了“学用《民法典》,养成良好法治家庭行为的工作热潮,以家庭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养成整体“法治习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日渐成为群众共识。

三是“法治礼包”接地气。打造“法治礼包”,与群众日常生活贴合紧密,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融入到家庭婚丧嫁娶,融入到乡村生活方方面面,有利于构建特色“法治文化”。“法治礼包”中不仅包括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还有“法治抽纸”“法治日历”“法治围裙”“法治消夏扇”等“法治生活日用品”,通过这些生活日用品将法治文化“输入”进家庭、“融入”到生活、“深入”到思想中,让法治文化更有生活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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