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积极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五”普法以来,海安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适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着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并进,坚持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统领基层治理、促进民主自治、推动文明共建,推动形成了循法而为、尚法而行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持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任务措施】
(一)坚持系统观念,以法治催生乡村治理的“引领力”。强化统筹谋划,出台《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海安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法治乡村作为法治海安、法治社会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工作,制订《“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项行动方案》,一体化推进普法暖农、调解安农、法援惠农、法治护农四大行动。推进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建设,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年终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强化协调推进。探索村居书记述法制模式,不断深化“法律明白人”“建育管评”工程,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开展崇德尚法好家庭、最美普法人评选,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强化基层实践。常态化开展“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援法议事会”等法治实践活动,海安街道凤山村、白甸镇官垛村、城东镇爱凌村“援法议事”工作经验获评“全省城乡基层援法议事范例”。
(二)坚持强基导向,以法治催生乡村治理的“核心力”。让普法宣传“进网入格”。针对农业农村实际,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司法行政服务站、道德讲堂等阵地平台,充分依托“三农”法律服务团、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在重要时段、敏感节点,组织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活动。让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优化专职调解队伍,择优选聘34名经验丰富的镇级专职调解员、58名行业性专职调解员和246名村专职调解员,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工作质效。实行分级调解制度,合理配置资源,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积极能动作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让法治文化“星火燎原”。将法治文化融入地方文化、特色文化、群众文化,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广泛开展“法治文艺进村居”活动,快板说唱《谱写乡村振兴新华章》《学法用法不能忘》等节目既接地气又普法理,受到群众欢迎,截至2023年6月,共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村居活动400多场。
(三)坚持为民初心,以法治催生乡村治理的“规范力”。 民主自治流程化。系统梳理村(居)小微权力清单,画好干部履职流程图,亮出群众办事说明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村民议事、道德评议、纠纷化解等活动规则,确保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群众议事多元化。建立援法议事小组,由村居干部、村居法律顾问、党员代表、人大代表以及群众代表参加,积极推动解决老旧小区电梯安装、飞线充电、垃圾分类等基层治理问题。法律服务便利化。打造238个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在人社局、残联、法院、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推进村居法律援助点规范化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均等普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坚持德法协同,以法治催生乡村治理的“凝聚力”。理论宣讲掀起新热潮。将法治宣传融入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截至2023年6月,各村居农家书屋开展民法典学习讨论会、农民公益讲座等不同类型的活动116场次,农家书屋已成为引领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粮仓”。道德培塑激发新活力。实施以评立德,组织诚信企业、诚信家庭、诚信商铺等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好人榜”“善行义举榜”。雅周镇首创“道德积分银行”,海安街道凤山村每季度挑选道德楷模,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文明共建引领新风尚。开展“文明实践 德法同行”三年行动,制定《海安市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奖励帮扶和礼遇实施办法》,宣传中国好人先进事迹,让争当好人成为自觉价值追求。
【特点和效果】
一是以法治文化滋润民心,推动尊法学法渐成风尚。法治阵地建设“亮点”频现。将法治基因、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提档升级原有法治文化阵地35处,高标准建成东洲法治文化公园、洋蛮河法治文化园等一批群众家门口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活动开展“重点”突出。聚焦新时期群众法治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培育出以“老兄弟围聊会”“葛宝金法治工作室”、庭院法治汇为代表的一批基层法治宣传品牌,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文化作品“特点”鲜明。坚持以需求为中心的法治文化创作导向,分业、分类、分众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致的法治文化精品,让法治文化作品融入生产、走进生活,春风化雨催生法治文化的时代风采。
二是以法治服务惠泽民生,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传承发展“枫桥经验”,通过无讼无访无民转刑“三无村(居)”创建,“三官一律一员”进网格、“金牌调解室”、阳光信访评议、有事好商量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聚焦困难群众,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优先为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和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升级农民工法援“绿色通道”。不断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建成各级调解组织253个。健全信访案件接待受理、心理疏导、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闭环处置流程,确保矛盾纠纷处置在早、化解在小。
三是以法治实践凝聚民力,实现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截至2023年6月,全市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9个,努力形成“讲民主、重法治”的引领效应。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三治融合”,充分发挥“援法议事”的引导作用,听群众心声、解群众纠纷,在“聊天谈心议事”中,构建乡村“自治之美”。部署法律顾问对服务村居的村规民约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规范化指导,确保合法合规率达100%,截至2023年6月,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60余件,村民参与依法治理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