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成功促进戒毒人员身心康复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推广运动戒毒是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不断将戒毒工作推向新高度的重要举措,探索运动戒毒新技术新方法,把经过实践验证有效的运动戒毒方案加以推广和运用,帮助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恢复身心健康,养成良好习惯,为保持操守、戒断毒瘾打下坚实基础,这是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教育矫治工作者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
八段锦是我国古代的导引术,是中华传统养生文化中的瑰宝,健身气功·八段锦在古八段锦基础上编创而成。研究表明,健身气功·八段锦能够整体促进习练者身心健康,具有增进体质健康,强化脏腑功能,提升心理健康,防治慢性疾病和延缓机体衰老等健身效果。
健身气功·八段锦习练过程安全有效,简捷易行,无需任何器械辅助,不挑人也不挑场地,非常适合作为运动戒毒项目在戒毒人员中广泛推广。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云南三所)按照“运动戒毒+”模块化运作思路,首选“运动戒毒+传统文化”,选取健身气功作为突破口,在戒毒人员中全面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为推动形成有云南三所特色的戒毒人员运动戒毒工作模式开好头起好步。
二、方案制定
2019年6月,云南三所康复训练中心制定《戒毒人员运动戒毒之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7月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所戒毒人员中全面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广时间延长至2021年8月)。推广过程中遵循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逐步推进的原则,历经骨干培训、全员推广、巩固提高、成果验收四个阶段,同步做好相关配套工作,至2021年8月,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三、推广过程
第一,骨干培训阶段。为达到以点带面,有序推广的目的,康复训练中心组织开展戒毒人员健身气功·八段锦训练骨干培训。按照《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大队挑选运动意愿强、学习水平高和身体素质好的戒毒人员参加培训。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康复训练中心先后组织骨干培训三期,每期不少于在所戒毒人员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全所参训总人数超过300人。
第二,全员推广阶段。2020年2月,因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原计划的全员推广工作延后。2020年7月至12月,健身气功·八段锦在戒毒人员中全员推广。
按照《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大队结合实际制定推广计划,充分发挥训练骨干的作用,以点带面,以面及线,逐步推广。首先开展以宿舍为单位的小集体轮训,人人掌握动作要领,能够按照口令做完整套功法;其次开展中队合练,纠正不合群的个性化动作,达到相互促进、协调有序、整齐划一的目标要求。
第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至6月,在全员推广的基础上,康复训练中心审时度势,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给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延长了巩固提高阶段的时限。
按照《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巩固提高阶段主要安排了两项工作:一是将健身气功·八段锦纳入入所教育(教育适应期)必修科目;二是确定健身气功·八段锦为戒毒人员工间操阶段性训练项目。
第四,成果验收阶段。按照《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实施方案》要求,康复训练中心适时安排以健身气功·八段锦为唯一项目的戒毒人员工间操比赛,确定健身气功·八段锦为戒毒人员年度运动戒毒成果汇报会汇报表演项目之一,向全所乃至合作共建单位全面展示推广成果,进一步激发戒毒人员训练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2019年12月局部验收,2020年9月初步验收,2021年8月完成全面验收工作。
四、配套工作
一是设立健身气功站点。云南三所向场所驻地玉溪市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设立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九溪所区健身气功站点,于2020年初正式挂牌,成为云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首家健身气功站点。健身气功站点的设立,为强制隔离戒毒所争取资源(培训机会、专项资金、展示平台、设施设备、合作途径等)支持打通了渠道,为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开展健身气功理论教学。在日常康复训练理论教学工作中,康复训练中心将健身气功理论以及八段锦知识安排为阶段性重点教学课程,向戒毒人员普及健身气功理论以及八段锦知识,为推广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三是开展课题研究。云南三所与玉溪师范学院体育学院联合开展“HIV/AIDS强戒人群身心康复体育干预研究”,其中体育干预项目就是健身气功·八段锦和健身气功·五禽戏两套功法。该课题研究成果《传统养生体育组合练习对HIV/AIDS强戒人员生存质量干预研究》荣获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2021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
四是开展运动戒毒指导员培训。康复训练中心从大队抽调综合素质好、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的警察参加以健身气功·八段锦为主要培训内容的运动戒毒指导员培训,增强警察指导健身气功·八段锦推广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五是纳入警察基本功考核内容。在警察基本功年度考核工作中,教育矫治部门适时将健身气功·八段锦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促进责任警察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发挥警察在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六是参加世界健身气功日展演。2020年9月初,受玉溪市体育总会委托,作为玉溪市健身气功站点唯一代表,云南三所组织600余名戒毒人员录制健身气功·八段锦演练视频,参加2020年第四届世界健身气功日线上展演活动。
五、存在不足
第一,尚没有在全所警察辅警中全面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部分警察辅警对该功法的健身、放松功能认识不到位,导致其工作力度不足。
第二,工学矛盾成为推广工作的主要受限因素之一,个别责任警察因为处理不好工学矛盾,对推广工作产生抵触情绪。
第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广工作一度受限,特别是玉溪市健身气功协会专家不能亲临现场演示、指导,警察辅警和戒毒人员认识高度上不去、眼界打不开。
第四,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限制,取消全所性运动戒毒成果汇报表演活动,推广成果展示平台狭小,责任警察和戒毒人员动力不足,“比、学、赶、超”氛围不够热烈。
六、效果评估
(一)评估方法
方法一:抽样问卷调查
每年对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三个月、半年、一年和一年半等四组戒毒人员进行一次抽样调查,调查对象抽取主要考虑年龄、文化程度以及兴趣爱好等因素。问卷设计主要考虑四个方面:一是对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的认识;二是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以来的身心感受;三是坚持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出所回归社会后坚持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的条件。
方法二:体质测试分析
采集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三个月、半年、一年和一年半等四组戒毒人员体质测试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
(二)评估结果
1.抽样问卷调查结果
第一,超过75%的戒毒人员对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的认识比较到位。
第二,超过72%的戒毒人员认为健身气功·八段锦功法能够强身健体、放松身心,特别适合工间休息时段习练。
第三,超过67%的戒毒人员有信心和决心坚持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
第四,近51%的戒毒人员对出所回归社会后坚持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的条件不清楚;近24%的戒毒人员希望政府提供条件;近22%的戒毒人员认为自身具备条件;其他戒毒人员认为有无条件都无所谓。
2.体质测试分析结果
人数:A组30人、 B组55人、C组70人、D组80人 时间:A组三个月、B组半年、C组一年、D组一年半
【案例思考】
(一)责任警察在推广工作中的思想认识、工作态度、能力水平等综合实力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二)在推广工作中,戒毒人员对运动戒毒工作的认可程度、对健身气功·八段锦的认识程度、对自身身心康复的关注程度等主观意愿决定了推广的实际效果。同时,也凸显大队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和执行推动等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在完善教育矫治部门(康复训练中心)推进戒毒人员运动戒毒的方案和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戒毒人员运动戒毒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同时加强运动戒毒工作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延伸管理工作融合发展,实现社区戒毒(康复)实体化。由此,从制度层面有望将戒毒人员运动戒毒工作成果随着戒毒人员解除出所而延伸,让习练健身气功·八段锦成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活习惯,为其长期保持操守提供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