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吸食毒品而衍生的犯罪行为随处可见,更为可怕的是吸毒给人体及大脑功能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并间接诱发多种心理疾病,如焦虑、抑郁、幻听、幻视、自杀自残,甚至诱发暴力犯罪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目前,国内专门针对戒毒人员抑郁状况和自杀态度的调查研究相对较少,如何促进戒毒人员身心健康,减少因吸毒带来的不良影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由此,探讨戒毒人员抑郁状况和自杀态度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对戒毒人员中存在抑郁和自杀意念等问题患者进行筛选,制定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对促进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具有现实意义。
以生理脱毒区戒毒人员为被试对象,随机抽取116名作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研究。
(一)研究工具
自杀态度问卷(Suicide Attitude Questionnaire,QSA),共29个条目,分为4个维度: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F1)、对自杀者的态度(F2)、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F3)、对安乐死的态度(F4)。自评抑郁量表(Self-Rating Depression Scale,SDS),由20个陈述句和相应问题条目的组成,每一条目相当于一个有关症状,按1-4级评分。
(二)统计处理
采用SPSS16.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问卷测试
共发放量表120份,回收有效量表116份(96.65%)。参加本次调查测试的戒毒人员共计116名。
(四)结果分析
1、初步统计分析
统计基础问卷,116名戒毒人员当中,吸食新型毒品94人(58.8%),吸食传统毒品22人(13.8%);第1次强制戒毒74人(46.2%),第2-5次强制戒毒40人(25%),5次以上强制戒毒2人(1.2%);小学文化26人(16.2%),初中文化62人(38.8%),高中文化26人(16.2%),大专及以上2人(1.2%);20-30岁的52人(32.5%),30-40岁的42人(26.2%),40-50岁的20人(12.5%),50岁以上的2人(1.2%);已婚48人(30%),未婚38人(23.8%),离异30人(18.8%)。
得出结论:1、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较多,而吸食传统毒品的人员较少;2、戒毒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以初中、高中文化居多;3、强制隔离戒毒次数以第1次的居多,5次以上比较少;4、大部分戒毒人员年龄在20-30岁、30-40岁左右,50岁以上的较少。
2、戒毒人员抑郁状况的人口学差异比较
实施《不同抑郁程度的戒毒人员的频数及百分比》调查:无抑郁频数78,占比48.8%;轻度抑郁频数26,占比16.2%;中度抑郁频数10,占比6.2%;重度抑郁频数2,占比1.5%。实施《不同强制隔离戒毒次数戒毒人员的抑郁状况》调查:首次强制戒毒人员中无抑郁频数58,轻度抑郁频数10,中度抑郁频数4,重度抑郁频数2;第2至第5次强制戒毒人员中无抑郁频数20,轻度抑郁频数16,中度抑郁频数4,重度抑郁频数0;5次以上强制戒毒人员无抑郁和轻度抑郁频数均为0,中度抑郁频数2,重度抑郁频数0。实施《不同吸毒类型戒毒人员的抑郁状况》调查:吸食新型毒品共94人,其中无抑郁72人,轻度抑郁14人,中度抑郁6人,重度抑郁2人;吸食传统毒品共22人,其中无抑郁6人,轻度抑郁12人,中度抑郁4人,重度抑郁0人。
得出结论:1、116名戒毒人员中无抑郁症状的78人(48.8%),轻度抑郁的26人(16.2%),中度抑郁的10人(6.2%),重度抑郁的2人(1.2%),可见在戒毒人员群体中抑郁症状较为普遍,管理民警需高度重视,定期观察戒毒人员的行为举止和言语状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要进行个别谈话、个案咨询,掌握其思想动态,避免因抑郁症状而诱发不合理行为、不安全事件。2、第1次强制戒毒群体中有4人中度抑郁,2人重度抑郁,在5次以上强制戒毒群体中有2人中度抑郁,第一次强制戒毒的人员抑郁情况较为常见,对于这部分新入所戒毒人员要给予积极关注,第一时间进行自杀风险量表测评。3、吸食新型毒品人员的抑郁程度要显著高于吸食传统毒品人员。
3、戒毒人员自杀态度的人口学差异比较
实施《不戒毒人员对自杀行为的不同认识》调查:支持频数为2,占比1.2%,中立频数为58,占比36.2%,反对频数为56,占比35%。实施《吸食不同类型毒品戒毒人员对自杀行为的认识》调查:吸食新型毒品支持2人,中立47人,反对45人;吸食传统毒品支持0人,中立11人,反对11人。实施《强制隔离戒毒次数不同的戒毒人员对自杀行为的认识》调查:首次强制戒毒人员中支持2人,中立34人,反对38人;第2至第5次强制戒毒人员中支持0人,中立22人,反对18人;5次以上强制隔离人员支持0人,中立2人,反对0人。
得出结论:1、有71.2%戒毒人员对自杀行为的认识是持中立和反对态度的,只有1.2%的戒毒人员对自杀行为是持赞同和支持的态度。2、吸食毒品类型不同,对自杀行为的认识也是不一样的,吸食传统毒品的戒毒人员对自杀行为的态度基本上都是中立和反对的,而吸食新型毒品人员(94名)中有2名戒毒人员对自杀态度是持肯定和支持的,需要引起关注。3、不同强制戒毒次数的人员对自杀行为的认识态度也是不一样的,第1次强制戒毒的74名戒毒人员中,有2人对自杀的态度是持肯定和支持的,而2-5次和5次以上强制戒毒人员对自杀都是持中立和反对态度。
3、戒毒人员自杀态度与抑郁状况之间各维度相关分析
实施《戒毒人员抑郁系数和自杀态度及其维度之间的相关(N=116)》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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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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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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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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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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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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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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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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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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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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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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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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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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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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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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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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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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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41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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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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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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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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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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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
1
|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5 level (2-tailed).
其中,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F1)共9项,即问卷的第1,7,12,17,9,22,23,26,29项;对自杀者的态度(F2)共10项,即问卷的第2,3,8,9,13,14,18,20,24,25项;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F3)共5项,即问卷的第4,6,10,15,28项;对安乐死的态度(F4)共5项,即问卷的第5,11,16,21,27项。得出结论:1、戒毒人员抑郁系数与对自杀行为性质的认识呈显著正相关(p<0.01),如果发现戒毒人员存在抑郁状况,就需要进一步测试其对自杀行为的态度,若其对自杀行为持肯定的态度且抑郁症状明显,需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治疗。2、戒毒人员抑郁系数与对自杀者家属的态度呈现显著负相关(p<0.05)。3、戒毒人员抑郁系数与对自杀者的态度和对安乐死的态度之间相关系数不显著。
(五)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合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生命教育;加强个性心理品质和心理调适能力训练,使戒毒人员学会运用正确心理防御机制应对困境压力、处理各类冲突。二是加强对重点戒毒人员的关心帮扶。对新入所的、经排查有自杀迹象的人员,管教民警多谈话、多交流、多关心他们,了解其思想动态,针对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积极帮扶,或将情况及时上报心理矫治中心。三是加强戒毒人员自杀危险性评估。完善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理测试、心理评估,对存在较大自杀危险性的戒毒人员加强严格管控。四是加强自杀危机预警和干预。以耐心和诚心去感受自杀倾向者的绝望和痛苦,并告知感受,建立起信任关系,鼓励其与他人沟通,必要时找其最亲近或最信任的人与其谈话。运用同理心,和其一起体验沮丧、绝望、无助等情绪,使其意识到自己正在受到积极关注、理解支持。运用启发、引导、鼓励、暗示等心理干预技术,和要自杀的戒毒人员共同分析面临的问题,寻找克服困难和应付危机的策略、方法和资源,鼓励引导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妥善处理问题、控制自身行为。必要时,与医联体专科医生联合,为戒毒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
此次实证研究,主要通过探讨戒毒人员抑郁状况和自杀态度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帮助管理民警便于快速筛查戒毒人员是否存在抑郁和自杀意念等问题患者,从而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有利矫治手段,推动场所实现“六无”安全管理目标,有着积极意义。然而,吸毒行为本身及由其而导致的多种损害及一些高危行为更易于引发与自杀高度相关的心理问题出现,外部社会心理应激更是促使戒毒人员自杀的重要动因之一,本次调查尚缺乏对戒毒人员成长史、成瘾史、成瘾程度、婚姻家庭关系、有无职业、是否存在心理冲突、行为障碍、情绪障碍等因素的深入研究,略显不足,需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方法上除问卷调查外,也可增加访谈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