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妄想症精神障碍戒毒人员任某文综合性教育戒治的案例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任某文,男,44岁,初中文化,未婚,曾多次因吸毒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解戒后复吸毒品。2022年4月因在台山市都斛镇家中再次吸食毒品海洛因,被送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同月份转送至强戒所执行。
入所后在生理脱毒期期间,任某文表现内向,极少和其他人员交谈,喜欢独处,作息及饮食尚算正常,能够遵守场所秩序,听从民警的指示,未发生违纪行为。而后任某文按期通过考核,转入教育适应期。
进入教育适应期后,任某文的精神状态较前变差,行为举止也逐渐出现异常。据同室戒毒人员反映,任某文作息变得早起晚睡,经常一早醒来留意其人的行为,抱有警惕性,生怕别人对其不利,晚上则是等别人睡着后,才开始入睡。在日常与他人有限的交流中,也是防备心理极强,对交谈内容极为敏感,容易猜忌。任某文还多次向民警打报告,说自己曾无意中在某深山老林中发现国民党时期遗留下的大批黄金,但由于诸多顾忌未曾取用,室友可能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秘密,继续住在现有宿舍非常不安全,要求调整宿舍。此外,任某文还告诉他人,说自己在监管场所内一直受到神秘部门的监控,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任某文的行为及言论,已经在戒毒人员中产生较坏的影响,存有严重心理问题,为此,民警决定对其进行危机干预。
【案例基本情况】
(一)个人背景分析
1.家庭情况:任某文家中有父母,两人均无正式工作,经济条件一般。其是独生子,从小受到父母溺爱,家庭管教方式简单粗暴。成年后独居,平时与家人联系较少,极少得到家人的关怀。
2.成长过程:任某文自小在乡下生活,性格孤僻、冲动,学习成绩比较差,上学期间经常和同学发生矛盾、打架。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无固定职业,迄今未婚。1999年5月开始吸食海洛因,多次戒毒但屡次复吸,现已是第5次接受强戒。因长期服食海洛因、冰毒,脑部神经有一定程度受损。
3.心理方面:存在不合理信念和错误的认知,认为家人与自己联络少,不给生活费,就是不关爱自己,存在到了新场所容易受人胁迫的不合理信念。本次到强戒所后,暂时无法适应,有一定思想负担。
(二)现实行为表现
自入所3个多月来,任某文的现实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表现:一是敏感多疑,防备心理强,容易紧张和恐惧,经常有幻觉受到监视,觉得有不明对象想对其图谋不轨,无法正常融入到集体活动中去。曾有几次,同室戒毒人员私下小声讨论,其就认为是要密谋毒害自己,产生恐慌,向民警求助。二是语言表达内容夸张,脱离实际,言语带有幻想成分和煽动性,容易误导其人。三是作息上与其他人不同步,早起晚睡,失眠多梦,意志容易低落,精神状态不佳,在与民警或是其他戒毒人员的交流中反应比较迟钝。饮食方面尚属正常,暂未有发生其他违纪行为。
(三)评估与诊断
1.资料分析及研判:就目前收集到的资料,以及管教民警、联帮互保小组成员的反馈,和任某文本人的陈述基本一致,信息可靠,可作为参考依据并做出初步判断。根据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三原则,目前任某文生活尚能自理,基本能够正确处理日常事务,没有出现主客观世界分离现象,对自己心理问题仍有自知力,因此排除严重精神问题。其次,任某文目前的症状虽已超过1个月时间,且有明确对象,但没有出现泛化,排除神经症。另外,任某文在入所体检时,未见明显的器质性病变。综合分析,初步判断任某文存在轻度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可先进行心理咨询和干预治疗,待上报管理部门获批后将其带至专科门诊进行进一步诊断。
2.诊断依据:专管民警分别于2022年7月及11月共两次带任某文到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做检查,检查结果均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按照《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该名戒毒人员具有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幻觉、妄想、阴性症状(意志活动减退、情感迟钝),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病程数月,其中至少一个月符合以上特征性症状,可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四)制定教育戒治方案并明确目标
教育戒治方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明确近期与具体目标:加强对任某文的个人教育,以心理咨询的方式逐步让其恢复正常的作息,改善目前的焦虑和恐惧状态,正视现实,转变心态,树立改造信念,积极融入集体生活。
第二部分,确定长远目标:帮助任某文正确认识自己存在的不合理认知,学会正确的思维方式,改善认知结构,妥善运用合理的方式方法处理问题,以减少生活、戒治、学习中的困境,避免出现不良行为,最终达到自我成长、人格完善、改造进取的目标。
(五)教育戒治方案的具体实施
1.药物治疗
针对戒毒人员任某文的病症,按照精神科医嘱,采取以抗精神病药物为主的药物治疗。日常生活中,按照药物说明,定时定量服用。用药量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大到计划用量,以防出现不良反应。
当任某文症状不明显时,可相对减少服药次数、延长服药间隔时间,如其情绪波动较大,包括出现精神病后的抑郁,加以使用抗忧郁药物。
2.教育管理
鉴于任某文的异常举止存在一定的现实危险性,将其安排至便于管理的宿舍及指定床位。此前任某文在行为方面表现得有点离群,对民警组织的集体活动参与度不高,日常训练时也表现得极其不自觉。对此,民警要求其必须遵守场所的纪律要求,按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并就其在日常行为规范不达标的方面提出整改要求,进行适当施压,促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民警对任某文的言论提出了要求,指出其必须对自己所讲的话负责,严禁发表没有事实依据的猜测及联想性言论,如产生负面影响,一经发现将对其追究到底。任某文对自己的行为存有自知力,其对于民警的严肃批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尚能分辨孰重孰轻。在民警的监督下,任某文的习惯养成慢慢由坏转好。
3.心理疏导
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民警对任某文进行心理辅导,通过认知行为疗法辅助改善其妄想症状,并缓解其精神压力。民警在日常教育管理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对任某文的特殊情况予以适当的照顾,慢慢让其降低防备心理。在取得任某文的信任后,进一步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慢慢引导其正视事实。针对任某文敏感多疑的特点,民警与其他戒毒人员一起就其所困惑的方面作出释疑,逐渐打消任某文心中的疑虑,促其放下思想包袱,从而避免心中存有过度的压力,逐步降低妄想的强度,减少个人对压力的不当反应。同时,民警还鼓励任某文多参加户外活动,通过运动的方式宣泄不良情绪。通过教育引导,进而实现通过给予心理支持来改变任某文的焦虑、恐惧状态,促进其慢慢转变心态,回复到现实生活当中。
4.亲情帮教
大队民警还多次联系任某文家属,说服他们对任某文进行亲情帮教。在多次与亲人拨打亲情电话后,任某文体会到了父母抚养自己长大成人的辛劳,感受到了长辈朴实无华的语言背后深藏的亲情。在确定亲人未曾抛弃过自己,反而是一直对自己的状况牵肠挂肚,任某文心中的不良情绪逐渐得到有效缓解,精神状态也逐步出现好转,思维方式由原来的消极慢慢呈现出一定的积极态势。
5.调配劳动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配劳动任务。由于任某文情况特殊,民警在分配日常劳动任务时,避免将其安排在如外出除草等存有一定安全隐患的劳动岗位,而是按照生产需要安排其完成一些较为简单的工序,例如打包装、成品装箱等,并安排劳动表现较好的戒毒人员对其“传帮带”。由于打包装及装箱等工序相对简单,任某文上手很快,短时内便完成了下达的劳动任务。面对民警的鼓励和表扬以及工友们的肯定,给任某文带来了一定的自信,心理压力进一步减小。
(六)实施效果
通过一段时间的服药治疗以及有针对性的教育戒治,任某文的精神状态日渐稳定,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异常行为慢慢减少,和其他戒毒人员也能够正常交流沟通,逐渐融入到集体中来。
1.戒毒人员的自我评估
任某文自述最近感觉压力较前减小,晚上睡眠有改善,能够和同宿舍的其他戒毒人员和睦相处,也能完成大队下达的劳动任务,对自己的戒治生活有一定信心。
2.其他戒毒人员的信息反馈
联帮互保小组成员王某反映,任某文近来作息时间变规律,能够按时起床睡觉,与他人的交流频率也有所增加,整个人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
专管民警反馈,任某文近期表现确有进步,行为上没有明显异常,也不再胡言乱语影响场所稳定。
3.心理咨询师的评估
任某文基本消除了对他人的敌意,此前存有的失眠多梦、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得到缓解,其在认知、行为、情绪方面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人际关系有所好转,能适当的评价自己,自我认识趋于合理。
【案例思考】
(一)近年来因过度服食新型毒品而导致精神出现异常的人员越来越多,在场所内发现的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症状多以妄想症为主。这类人员妄想的内容一般都与个人经历、社会和文化背景有关,有时容易和正常人坚持的一些错误想法,如偏见、迷信、误解相混淆,但这些想法主要是受到思想方法、认识水平、环境作用以及个人情感影响,缺乏科学知识等等因素所造成。这些错误认知导致的妄想,是可以随着知识的进一步掌握,以及通过教育和生活经验的积累,慢慢纠正过来的。
(二)在场所内对此类人员进行教育管理,需要对个体的情况进行比较彻底的摸排,因为个体出现心理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受年龄、文化素养和社会经历的差异,对许多事情的认识都存在差异,特别偏执的认知会影响自己的意识状态。针对此类心理问题需要用多维度、分层次解决。
(三)确保患病精神障碍戒毒人员的人身安全不仅是场所管理工作的目标之一,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积极的生活态度更是场所进一步的努力方向。通过多种教育矫治手段帮助个体学习合理的认知方式,不断提高个体的心理适应能力,让其心理状态始终处在一个相对平稳的水平,完善健康人格。在此基础上,协助其制定在场所内的戒治目标和以后的人生目标,以积极态度迎接未来生活。